A. 社工属于什么编制
摘要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社区工作者就目前而言,是没有编制的,不过在有些发达地区的社区书记或主任的待遇会参照当地事业单位编制的待遇标准执行,包括正在试行社区工作站的地区的社区工作者也会参照当地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执行。具体的情况视各地的规定而不同。这些能够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的人员即为大家所说的所谓的“编制社工”;而其他没能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标准的社区工作者均属“非编社工”。
B. 社区工作者是属于事业单位吗
不属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职责和任务: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2)社工属于事业单位指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九条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C. 社工是什么编制
社工不是编制,是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和社区是合同聘用观关系。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社区工作者主要处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以及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并加强与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居民小组长及居民骨干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D. 社工属于事业编制么
社工即社会工作者,其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合同制,社工的工作职责是:
1、策划并组织机构内外部老年人文体、娱乐、交流活动;
2、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协助项目组开展社区调研与项目研发工作;
3、整合社区资源,对项目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撰写报告;
4、社工的招聘要求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富有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 社会工作者是事业编吗
不是。社会工作师是指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属于合同制,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不能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F. 社会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制吗
不属于。社会工作者是指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属于合同制,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不能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G. 社区工作者是不是事业单位
社区工作者不是事业单位。
1、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
2、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需要经过人事部门公开招考(考试招聘或考核招聘)的。
3、社区工作者与公务员的区别
社区工作者不算公务员,要成为公务员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成为社区工作者则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
社区工作者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公务员最低级别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等街道机关。
H. 什么是社会工作者岗位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指的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
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有:
1、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2、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分成四类:
1、公务员岗位系统,主要是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的岗位。
2、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军休所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
3、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相关岗位,包括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
4、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也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
I. 社区工作者是不是事业单位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延展阅读: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
社会工作,是由英文 Social Work 翻译过来的,它指的是非盈利的、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活动。在国际社会,这类活动还被称为社会服务或社会福利服务。
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这里指的主要是专业社会工作。
而社会工作者就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