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分配机制的转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住房新制度,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工资,归职工个人所有。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改造(维修)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第四条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有权利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权利按照规定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权利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职工所在单位有权利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第五条住房公积金按照“房改领导小组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六条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市)均要设立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按财政体制分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房委会)由政府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是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日常工作由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
房改领导小组(或房委会)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的规划和计划。
(三)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策。
(四)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的上、下限。
(五)批准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年度报告。
(六)监督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第八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是房改领导小组(或房委会)下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第九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偿还和核算。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规划和计划;定期向职工、单位公布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提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使用人。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六)执行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房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第十条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偿还、运用的办法;对下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进行指导;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驻呼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盟市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明确相应职责。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委托银行承办。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第十二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收缴的住房公积金免缴所得税。第十三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不得用住房公积金及其收益向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十四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对象,均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离休、退休人员除外。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由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直接归集,统一存储到该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第十六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批准设立的有效法律文书,向同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单位发生变更、终止的,应当自变更、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持单位变更、终止的有效法律文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向同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手续。第十七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部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提取或者偿还的具体核算。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在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不变。
㈡ 事业编制的公积金一般能有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各5%-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事业性单位是国家的一种非服务性机构,事业单位也为职工缴纳着住房公积,公积金缴纳比例也要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共同完成规定的交纳比例。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因此缴存比例也会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则规定了一个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的缴存范围,由各公司自行决定具体比例,也就是说,部分地区可能无法达到百分之十二的缴存比例,而有些地区可能会超过此比例,因此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㈢ 内蒙古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五险一金降低政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李总理表示:要实施降费,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在国家统一框架下,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
二、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
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0.6%、1.2%、2%,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6%—12%,个人缴存比例6%—12%。
三、哪些城市五险一金下调?
近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区陆续出台新政,不同程度地降低社保费率。内蒙古暂时保持不变。
四、五险一金降低后,我们的工资有什么变化?
下调社保费率,原因一方面是社保基金有结余,另一方面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可减轻企业负担,对原有的工资并没有产生变化。
五、降费率会影响社保待遇吗?
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社保待遇是既定的,是国家承诺的计发数,不会说存在基金缺口就降低待遇。但是从间接层面看,费率的调整,可能影响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进而上涨的步伐会放缓。
六、五险一金如何查询?
1、网上查询
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五险一金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电话查询
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3、柜台咨询
您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门查询。
4、部门查询
社保查询也可以在所在地的不同地区的下属区级劳动和保障部门进行查询,您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的电话再进行查询。及时补充保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多少
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会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百分之十二,由单位和个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缴。
按规定,职工上年月均税前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平均工资3倍算,低于1/3的按1/3算。当然各地可能在执行政策上会略有区别,比如楼上说的他们单位只按80%确定基数。
缴纳的时候,个人要负担基数的12%,即这部分金额要从你的工资里扣除。单位同时为你缴纳基数的12%。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就是公司按照规定为你缴纳的工资数,其中不包括自己缴存的,也就是说月缴存公积金的一半。比如工资是1500元+各种奖金福利=5000元,按照你底薪1500元给你省报公积金,比例如果是10%,则你公司替你交150元公积金,你每月工资还要扣缴150元公积金,你每月缴存的总公积金就是300元。这其中1500元就是基数。
根据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㈤ 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是单位12%,个人12%。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事业单位根据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㈥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㈦ 事业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费比例有哪些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㈧ 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12%。
关于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的缴纳: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事业单位公积金为单位与职工各缴一半,但也有不一样的,有单位交的多。要看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同意单位怎么交;
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国标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为12%,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