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
随着空气湿度的加大、汽车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城市热岛效应的影响,造成了极端、特殊天气多发。近期,雾霾又连续笼罩在北京上空,给公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危害,也引起了境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积极应对,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消除公众的疑虑,赢得了社会对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的认可、理解与支持,配合政府共同参与环境治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北京市应对雾霾天的重点做法,对于如何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围绕公众的关注点及时准确展开宣传。雾霾天对公众的身心健康有着直接的危害,社会公众对此极为关注,同时,公众对政府部门有所作为情况的信息需求异常强烈。应在第一时间内,实事求是地报道公众关注的问题。
一是及时准确地发布《北京空气质量播报》相关信息。几次雾霾天,尤其污染最严重期间,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在宣传工作上做到不隐不瞒,主动开展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北京空气质量播报》信息、空气重污染预报、污染特征及持续时间,这些信息被境内外媒体直接引用,还成为媒体评价信息透明及时的例证。由于信息发布准确,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消除了大家的疑虑。
二是及时科学地告知公众雾霾对人类健康的危害。通过多种途径采访专家,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具体地解读雾霾天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通过这些宣传,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户外活动,体现了政府对广大公众的关心和爱护。同时,还潜移默化地引导公众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控制污染必须从每个人做起,从源头上抓起。
三是及时报道政府为治理雾霾正在采取的应急行动。北京雾霾天连续出现后,市政府几次召开了紧急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抓住这些有利时机,安排宣传队伍深入一线,采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为治理雾霾天正在采取的行动,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平台,将采访到的资料发布出去,让公众更具体地了解到政府履职尽责情况,以及执法工作人员监管和督察扎实落实等情况,进一步满足公众对相关信息的需求。各媒体也都给予了积极报道,使网上舆情降温,舆论形势发生好转。
引导公众提高环境意识,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公众认识到了雾霾天对健康的危害,优美环境的塑造,不仅仅靠政府来做工作,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宣传工作转入到如何引导公众积极配合政府,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将思想认识自觉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一是引导公众自觉践行减少污染排放的文明行为。面对驱之难散的雾霾天,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加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及应对雾霾天相关法规、政策等宣传力度。利用播放公益广告电视节目,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公众主动参与污染减排,外出自觉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少吃路边烧烤等。教育公众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身体力行地践行环保文明行为,形成全民参与控制大气污染的新风尚。
二是引导公众在雾霾天气治理上发挥监督作用。雾霾围城期间,注意引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北京清洁空气行动,监督相关企业、个人排污及行政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引导公众维护好个人正当的权益,对影响人们生活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加以制止。利用好环保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形成社会力量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良性循环机制,使污染排放违法行为无可乘之机,无立身之处,营造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环境共同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三是引导鼓励公众在雾霾治理工作上建言献策。当雾霾事件发生后,应注意引导鼓励公众为减少污染物排放献计献策,增强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② 公众如何参与环保
无论是建立生态制度本身,还是企业的清洁生产等过程,都需要有公众的参与。除此以外,环境的公共性、环境问题的公害性和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决定了环境保护从一开始就需要公众的参与,而且环境保护正是在公众的推动下发展与成长起来的。
20世纪40~60年代,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的水俣病事件等“公害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以后,作为公众利益代言人的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在各国大量出现。1970年4月22日在美国举行的“地球日”游行活动,是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次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运动。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其间举办的非政府组织论坛共有1000多人参加,这次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但这次会议后,全球的环境恶化趋势仍然有增无减。1984年英国科学家发现、1985年美国科学家证实在南极上空出现“臭氧层空洞”,引起了新一轮世界环境问题的讨论。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其间举办的非政府组织论坛共有165个国家的17000人注册、30000多人参会。会议签署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和公约,充分体现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2002年8月,联合国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在南非的约翰内斯堡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共有来自130多个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代表50000人参会。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渐呈加剧之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环境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同时,生态破坏的范围也在扩大,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题。1973年,我国第一次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标志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起步与发展。1978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这是最早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我国第一个环保民间组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推动民间的环境科学学术交流与研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之后成立了“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等民间组织,中国环保民间组织不断发展起来。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各类环保民间组织2768家,其中,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1382家,占49.9%;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202家,占7.2%;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共1116家,占40.3%;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68家,占2.6%。
公众参与不应该只停留在一般性的环境保护活动层面,而是应该积极投入到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这就要求不仅要参加实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有关行动或有关项目,更重要的是人们要改变自己传统的思想观念,建立生态文明的世界观,进而用符合生态文明的方法去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
以往的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往往只停留在珍惜自然、爱护环境上;而生态文明的公众参与不但要求珍惜资源与环境,还要求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和废物的循环利用与处置等过程中合理操作,在追求效率与公平的同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就涉及人们意识和观念的转变,要争取实现人类在代内和代际的公平福利。这种公平关系意味着穷人和富人都应参与生态文明发展进程,并且具有同等的参与权、分配权和发展权;意味着当代人和下代人都具有责任和权利,是多代人的共同参与。
就我国而言,公众参与环保需要政府系统在整个体系中发挥主导地位,通过政府的引导,让公众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逐步建立良性的公众参与互动机制,最终保证主体系统各项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实现。
在公众参与环保的过程中,无论是公众,还是我们的政府等相关部门,都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公众参与环保是群众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政府部门有义务给予回应和保护。公众参与环保事业,不是政府对群众的施舍,也不是过去那种以政府为主体动员组织群众运动的老观念,必须把环境保护的观念普及到公众中去,把环境保护行为落实到公众的行为当中,必须加强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环境信息公开也是保证公众有效参与环保的一个前提。环境信息公开又称环境信息披露,是一种全新的环境管理手段。它承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批评权,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200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为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保证。
公众要参与到环境决策中去。早在1997年,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就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推行环境决策民主化上意义深远。它规定政府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审批前,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这意味着,群众有权了解、监督那些关系自身生活环境的公共决策,不让群众参与公共决策就是违法。
公众可以通过参与各类民间环保组织,为环保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民间环保组织在保护环境、宣传生态文明方面能起到特殊的作用。民间环保组织可以通过出版书籍,印刷资料,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和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开展环保的宣教活动。很多民间环保组织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包括植树绿化、水质净化、大气污染的控制和处理、沙漠化防治、水土流失问题的治理、社区环境保护、资源再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民间环保组织可以对政府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开展社会监督,参与环境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③ 公民应该如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公民应该如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二、一般公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开展垃圾分类
(二)植树造林
(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监督企业守法情况,举报污染情况。
三、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生态环境保护谢谢您的参与。
④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解读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自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了解《办法》出台的背景、亮点及下步宣传贯彻工作,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主要负责人,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快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客观需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原则,并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进行专章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具体要求,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和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热情,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7月发布了《办法》,作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重要配套细则。希望通过《办法》的出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畅通参与渠道,规范引导公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更加健康地发展。
问:近年来,环境保护部门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对《办法》的出台具有哪些参考和借鉴价值?
答:从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标志性事件——圆明园听证会的成功召开以来,环境保护部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先后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均对公众参与做出了明确规定。2014年9月,我部还专门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研讨班,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公众参与环保事务进行研讨,为《办法》的制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地方层面,河北、山西、沈阳、昆明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条例或其他形式的法规,对本省(市)公众参与的范围、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使公众参与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理性化,也为《办法》这部国家层面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规的出台,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问:《办法》具有哪些亮点和创新?
答:《办法》起草过程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包括专业人士和普通公众的意见建议,从制定本身开始就贯彻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办法》共20条,主要内容依次为: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参与原则,参与方式,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配套措施。具有以下亮点:
一是原则依据强。《办法》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为立法依据,吸收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考了我部过去出台的有关文件和指导意见,借鉴了部分地方省市已经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较好地反映了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状,制定的各项内容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强调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公众参与原则,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加强环境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参与机制。
二是参与方式广。《办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并对各种参与方式作了详细规定,贯彻和体现了环保部门在组织公众参与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近年来,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热情日益高涨,但也随之出现盲目参与、过激参与等问题,《办法》的出台,让公众参与环保事务的方式更加科学规范,参与渠道更加通畅透明,参与程度更加全面深入。
三是监督举报实。《办法》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规定了公众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及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为调动公众依法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办法》要求接受举报的环保部门,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调查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鼓励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通过这些详细措施,《办法》将监督的“利剑”铸实、磨快并交予公众,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行动体系。
四是保障措施多。《办法》强调环保部门有义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事务,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共同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办法》还提出,环保部门可以对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予以支持,可以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形成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问:《办法》的出台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答: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下,《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和突出了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分量和作用。《办法》从顶层设计上统筹规划,全面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对缓解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构建新型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模式、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中国具有积极意义。
问:环保部门下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
答:环境保护部门将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总则,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为抓手,继续加大对公众参与工作的推动力度,形成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保事务的新局面。
一、抓好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将定期到各地就《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深入基层调研《办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经验、新做法,建立公众参与示范试点,带动全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开展。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在重点媒体和环境保护部系统报刊、网络、新媒体平台上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专家学者对《办法》进行解读,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能力培训。既要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公众参与能力建设培训,使他们熟悉、理解和把握《办法》内容,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也要积极组织对社会公众,包括环保社会组织的环保综合能力培训,提高他们有效参与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探索出符合各地实情的公众参与模式和方法,开辟公众参与的新路径。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联动,确保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⑤ 如何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及环境正在急剧发生变化:我们在努力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世界的同时,也在加速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每个人都想生活在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环境里,享受高科技带来的美好生活,然而我们在不经意间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使人们感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庆幸的是,人类是一个高度智慧的群体。它通过“教育”这样一种独特的方式选择性地传递有益于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文明。因此对于今天出现的环境危机,“教育”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从心灵深处唤醒人们去热爱自然。因此对全民,尤其是对承担人类发展未来重担的中小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刻不容缓。以下笔者就浅谈在教育实践中积累的几点“环保教育”经验:
一、利用课堂教育,渗透环保意识
学校作为传授环保知识的主渠道,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我国的中小学“环境教育”起步比较晚,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教育课程,“环保教育”的内容往往蕴藏在各学科知识中。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王红旗教授认为:“环境教育是涉及各科教育渗透性的综合体”。因此,在实际教学中,老师应采取深入研究,善于发现,灵活渗透的原则。
初中生物教材中有很多涉及环保方面的知识,有的篇目直切环保主题,如第四册《现代世界的三大社会问题》,整篇文章讲述了“人口激增、能源短缺、环境污染”三大社会问题产生的背景、各国采取的措施,以及我国的治理情况,高年级学生较容易理解接受。而像地理课《水在自然界的循环》一课,教师在讲解过程中,可以适时地渗透环保的知识,如地球上水的总量,淡水的总量,可用淡水的总量,我国人均可用淡水的总量,水体污染的状况,家乡水资源情况和受污染的程度等等,一串串的数字,活生生的例子,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在小学三年级教学的《声音的产生和传播》一课,老师可以精心录制两段声音:马路上嘈杂的汽车喇叭声和小商贩叫卖声,及古筝《高山流水》的演奏声,上课时分别播放给学生听,大家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态度,一致认为,嘈杂的声音使我们注意力分散,心情烦躁,对人体有害,噪音也是一种环境污染,拓宽了学生的环保知面。这正如澳大利亚教育家亚瑟·卢卡斯认为的:环境教育是“关于环境的教育,在环境中的教育和为了环境的教育。”
二、开展主题活动,加深环保意识
在课堂教学渗透环保意识的同时,我们通过开展小队、班级,甚至全校师生参与的主题活动,让学生加深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如组织初一学生结合6月5 日“世界环境日”,开展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主题队会,大家通过收集各种资料,扮演各种角色,深刻地揭示了保护我们地球家园的重要性。
继我校被评为市级绿色文明学校以后,校团委和政教处又开展了一系列的绿色环保活动,开始为创设省级绿色文明学校做准备了。整个活动突出以学生为主体,以科技实践活动为突破口, 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活动在校园内外蓬勃开展,借此带动相关环保活动向家庭、社区推广,向学生的爸爸、妈妈及亲戚宣传环保意识,达到大家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地球。
本次活动的内容有绿色植物角评比活动、回收废旧电池活动、校团委组织的垃圾回收活动、环境保护知识讲座、环境保护主题队会、各班开展的护绿活动、环境保护黑板报比赛等等,通过参与上述系列活动,使学生明白保持环境整洁、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人人有责,并逐步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活动期间,在校园、公园、街头及社区,学生们自觉地开展“从我、从现在、从身边、从小事做起”的各种“洁、齐、美”活动,向周围的同学及家长们宣传环保的意义,大家一起来支持并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共同为温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使大家个个成为“环保小公民”,人人争当绿化保卫者,用自己的双手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增添新的色彩。
三、 实施课题研究,提高环保意识
学生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施课题方案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决定探究方向,组织探究,收集并整理资料,得出结论,采取社会行动。通过自己的研究,再次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到环保的行列中来,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
1. 确立课题研究内容。我们在指导学生进行小课题研究选题时,着手从身边细小的方面考虑,从我们周围的环境出发,像“龙湾区上江河的水质调查与监测”“机场路绿化带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关于‘人民路’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调查”、“调查丢弃的塑料瓶”、等等。
2. 制定课题研究方案。 同学们在确定了研究课题后,就着手制订研究的计划,准备研究的材料,依靠小组分工合作的精神,拟订了工作方案,到图书馆查找文献资料,把从名着、专着、教科书、科普读物、报纸、期刊、年鉴等方面找到的环保资料进行分析,制定社会调查问卷。
3. 课题研究实施过程。有了充分的研究计划他和准备之后,同学们就深入学校、家庭、车站、菜场、社区等,发放调查表,收集反馈的信息,然后再进行实地测量,采集标本,调查取样,采访群众,倾听呼声,充分收集研究材料。
4. 汇总课题研究结论。 同学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就把所有的信息汇总起来,进行处理,分析结果,得出结论。如“收集丢弃的塑料瓶”课题组的同学们通过估算,发现整个温州一年要丢弃45亿多个塑料瓶,已产生了“白色污染”问题。由此研究认为必须采取高科技或新方法切实加以解决,如采用可降解的塑料瓶或其他替代品。为此,课题组还给环保局的决策人寄了一封信,表明他们对“白色污染”问题的担忧,并请教环保专家有关解决“白色污染”的更好方法。通过调查与监测上江河水水质,同学们发现河水主要污染源是生活垃圾,而且河水受污染程度相当严重。为此课题组还向有关部门呼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河水污染问题,并以全校广大师生的名义向上江河沿岸居民发出保护上江河的倡议。
同学们通过可触、可闻、可见的实践行动,深刻领会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同时,对部分有潜力并自愿将来从事环保事业的学生,创造了环保初步认知条件,使他们将知识、实践和责任有机的结合起来,鼓励并引导他们投身到环境保护事业中去。
四、 结合家庭社区,强化环保意识
学生的环保教育,学校是主渠道,每个家庭、各个社区或部门单位也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只有各方面协同努力,学校的环保教育成果才能巩固,即实现环保意识真正、持久地深入学生的心理。
学生的启蒙教育在家庭,家长的任何点滴环保活动和教育都能给子女留下最初的环保意识,如不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纸屑,不使用含磷洗衣粉,节约用水,不食用青蛙、蛇等野生动物,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攀折小树,不随便摘花,不践踏草坪等等。如果再经学校的积极引导,学生很可能成为环保的积极分子。
环保教育也需要全民参与,通过环保、新闻媒介、居民社区及执法等各单位有关环保的组织、宣传和执法活动,才能全面提高社会全员的环保意识,并有实际行动。如环保部门、居民社区及新闻媒介等选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全国植树周”等特殊活动日开展集中宣传、组织活动及对违法行为的暴光和严格执法,或不限于形式和时间社区组织的“告别不文明、不卫生文艺演出”等。随着全民环保素质的提高,全社会有了重视环保、积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才能更好地感染和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
总之,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环保教育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整个民族的环保意识,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从娃娃抓起,让环保意识注入每个孩子的心灵。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让我们一起来关心与共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