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该怎么入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在实际支付购买价款时确认为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㈡ 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问: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怎么入账?
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企业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每年至少在每年年末进行一次。因此,企业每年年末应对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盘点的结果,可能会出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发现固定资产损毁甚至报废等情况。根据不同的盘点结果,应作出不同的财税处理。
一、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
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处理,会计准则这样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减少企业人为的调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先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按照重置成本法计价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内控制规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1.发生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企业所得税(视情况,如固定资产系前期接受捐赠所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调整到“利润分配”等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视情况)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因为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发现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的,直接发现当期进行调整。
1.发现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
2.批准后结转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处收入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等。因此,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在会计方面视为是前期差错,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进入的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视情况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而税务方面则视为是当期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所得。
如果企业盘盈的当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虽然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不一致,但是处理结果可能是一样的,当然也有可能不一致,不管结果如何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会计处理最终结果是计入所有者权益而没有计提企业所得税,而税务处理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另外,对于盘盈所得的固定资产,只要在盘盈当期做了应税收入的税务处理,后期是可以按规定进行折旧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且与盘盈固定资产有无发票无关。
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应缴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我单位有一台挖掘机在账外,现在想盘盈入账,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找有关部门评估价值吗?需要交什么税?假如价值100万元,需要交多少税款?如果金额较大是否可以分期缴纳?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你单位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同时,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应并入你单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分期缴纳。
㈢ 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是什么
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相关部门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㈣ 行政事业单位从另一单位划入己提一年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摘要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㈤ 政府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法律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依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㈥ 固定资产入账新规
法律分析:1、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㈦ 公司固定资产怎么做账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下:
一、外购固定资产
1、外购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购入及发生安装调试成本、支付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固定资产的处置,分录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出售收入、残料等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清理固定资产净损益,当产生固定资产净损失时,借记“资产处置损益”,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产生资产净收益时,应做相反分录,具体如下: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