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沙市雨花区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都有哪些
教育局,物业管理局,人民政府 其他不知道啦
㈡ 湖南省所有事业单位有哪些
湖南省所有事业单位如下:
1、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3、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刊杂志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4、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7、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航务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良种培育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水文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计算机应用中心、价格信息事务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1、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事业单位、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12、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设计事业单位、勘探事业单位、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13、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14、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海洋保护事业单位、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16、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技术监督事业单位、质量检测事业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17、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商标事业单位、版权事业单位、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1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19、其它类
如环保事业单位,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
㈢ 长沙市公务员待遇高不高一个月工资大概有多少
长沙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非常高,我对湖南省长沙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比较了解,下面我就详细盘点一下长沙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情况。
长沙市某区直机关公务员待遇,每个月打卡工资为5700左右(含车补,物业补贴等),每年还有各种奖金,主要包含:季度奖,绩效奖,综治奖等,所有奖金加起来一共大概9万左右。
年底还有一项年终奖,一共3.3万左右,每个月的双边公积金一共3200左右,公积金一年大概4万左右。
所以长沙某区直机关公务员全年到手收入一共18万左右,再算上每月的双边公积金,全年综合收入一共22万左右,平均下来每个月收入大概1.8万左右(包含公积金等)。
㈣ 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具体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三大类: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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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党校和档案局等单位;
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等;
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
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具体单位
㈤ 哪些单位属于是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而是执行《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享受职务与职级晋升,享受车补、年终绩效等福利待遇。因此,虽然编制性质不同,但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基本没什么差别,都需要参加公考才能入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㈥ 湖南长沙的政府机构有哪些
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
一、开发区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民宗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旅游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外侨办、市政府研究室
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市国资委
四、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市法制办、市信访局
五、市政府事业单位
市园林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地方志办、市供销社、市知识产权局、北京联络处、深圳办事处、上海联络处、市金融证券办、晚报集团、少奇故里管理局、市政务中心、市会展办、市公积金中心、市重点办、市公路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移民局
六、群团组织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文联、侨联、社科联、残联、贸促会、红十字会
七、垂直管理单位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市食药监局、市电业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邮政局、市烟草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石油公司、长沙直属库、宁乡直属库
八、区、县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
㈦ 参公单位都有哪些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交警队等等
㈧ 长沙市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市工商局 是环境保护局 是体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民政局 市水务局等等
㈨ 国家规定的可以参公的单位有哪些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申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①法律法规授权;
②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③使用事业编制;
④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
符合条件的单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列入参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拓展资料: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
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㈩ 参公单位有哪些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申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①法律法规授权;
②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③使用事业编制;
④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
符合条件的单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列入参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拓展资料: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
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