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民政政策研究和调研;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负责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指导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建设,监督其依据章程开展活动;指导区(市)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优抚处。
参与起草我市优待抚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申报和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评定;监督、指导全市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四)双拥工作处(挂成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参与起草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双拥宣传教育和共建活动;协调军地之间重大事宜及纠纷;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安置处(挂成都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的政策、计划并牵头实施,监督管理分配安置经费;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监督军队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的落实;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救灾处(挂成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牵头组织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查勘、核实、申报和灾害期间灾民转移安置、灾后救济工作;监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指导国内外专项捐款捐物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拟订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监督、指导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工作;牵头拟订全市社区服务发展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八)区划地名处(挂成都市勘界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承办市域内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名称和区(市)县排列顺序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地名审核、报批、管理及标准地名推广使用;指导区(市)县行政区域调整、地名管理和县、乡两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市勘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老龄、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负责市本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成都市慈善总会工作。
(十)社会事务处。
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负责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民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及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民政专项经费;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市级民政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社会救助处。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跨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
(十三)人事处(挂社会工作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纪检监察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Ⅱ 2013内乡县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护理专业考试试题
建议你可以去上学吧在线考试上看考试试题,然后再在里面查找你要的事业单位方面的试题。那个网站题目很全面的
Ⅲ 河南省南阳市村官考试问题
我也考南阳村官,
考试为客观题(题型有选择,判断等)
选聘人数与报考比例应不少于1:2,达不到1:2,按1:2比例缩减选聘人数。
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占50%,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马列毛邓"三个代表与时俱进"等等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等),农村基础知识部分占20%(农村政策法规)。
考上以后工资应该是每月不超过一千元,三年以后考核达标提升为乡镇干部,其余的继续找工作!
Ⅳ 初中没毕业在南阳能上技校吗
初中没毕业在南阳能上技校。例如:南阳技师学院。学生本人可持户口簿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报名。
招生层次、学制为:
1、预备技师层次(高中起点四年、初中起点五年)。
2、高级技工层次(高中起点三年、初中起点四年)。
3、中级技工层次(高中起点二年、初中起点三年)。
南阳技师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职业院校;原河南省七技校、南阳市一技校、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老牌技工院校;学院在册学生近5000人,教职工270人,拥有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等18栋主建筑。
优惠政策:
1、所有学生免交学费。
2、所有精准扶贫贫困户学生;内乡、镇平、淅川、南召四县所有农业户口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比例)可享受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3、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可同时享受每年3000元国家“雨露计划”补贴。
4、依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以及南阳市政府相关文件,我院高级工和技师毕业生分别享受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具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符合条件的毕业当年南阳市政府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2000元奖励。
以上内容参考南阳技师学院官网-南阳技师学院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Ⅳ 内乡县有三支一扶的线下班吗
有的。
“三支一扶”的工作者,一般来说都是安排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机关上班。公职机关是严格遵照节假日休息休假安排规定的。所以,周末、节假日都会休息。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都会据实发放加班补贴的。 三支一扶是国家非常重视的,所以前途还是相当乐观的,先吃几年苦,再为人上人,就是这样。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Ⅵ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试考过并取得证书内乡县单位反而不聘用了,想知道何时有政策取聘用
这得看乡县什么时候再招聘这方面的人才,你再去参加面试看看。
Ⅶ 内乡县事业单位公基考作文吗
考。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Ⅷ 2011年春节县级单位放假安排
全国春节放假时间都是一样的,从2月2日到2月8日.只不过,一般单位在节前都不会办正事了,主要是团拜活动.所以,招聘的事一般要等开年以后才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