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2年上海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在上海工作的企业职工养老金由2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退休工资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贰’ 上海2021年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上海2021年退休工资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乘以1.2%。
过渡性调节金以上海市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此在退休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已经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退休劳动者发生因病或其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有权从社保机构获得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由各地社保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十条 按照本人标准工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可以将地区生活费补贴、因工残废补助费与本人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原来享受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工人退休、退职后,到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不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如果从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退休、退职到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应当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有保留工资的工人,退休、退职时,其保留工资原则上不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基数,如有特殊情况,暂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酌情处理。
‘叁’ 上海市退休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上海市退休金标准为: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满整年后的剩余月数,每个月按照0.083%计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剩余缴费月数×0.083%)。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肆’ 上海正常退休工资是多少有什么依据呢
据了解,在2021年上海一个月差不多有4000元的退休金是算正常水平的。只能说是数据上的正常水平。上海可是被成为魔幻之都,消费水平可以说是在我国数一数二的。而对于许多人,则对于上海的正常退休工资是多少较为的关心。除去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企业退休人的工资大约在4000至7000元左右,这和退休人员的单位性质、工龄、交费的基数有关。
上海的物价实在是太高了,如果你是在一个二线或者三线城市,其实每个月4000元的退休金已经能够满足你在生活中的大部分需求了。
‘伍’ 上海退休金计算公式2021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一、退休金: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拓展资料:
一、2018年退休养老金怎么算: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二、私企员工退休金领取条件:
1、养老保险金至少累积缴费满15年,多缴多得。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正常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且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退职年龄:达不到退休年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陆’ 上海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2、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3、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1、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2、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3、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柒’ 上海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上海退休工资是按照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二十七条 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
第二十八条 凡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 (三)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 前款所述人员不论在哪个月份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当年按12个月缴费,并按前款规定增发养老金。离休干部、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以及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员等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捌’ 上海事业编退休后工资待遇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法律依据:《本市(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
第八条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即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
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凡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个人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国家规定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第十四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第十五条 2014年9月30日以前已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第十六条 2014年10月1日以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2014年9月30日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家规定另行制定并指导实施。
‘玖’ 上海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在上海工作的企业职工养老金由2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退休工资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