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唐山市事业编工资发放时间
事业单位什么时候发工资,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根据自己单位制定发工资时间发放。
1、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㈡ 公务员几号发工资
公务员一般每月10号发工资。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针对公务员范围的各种不同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管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范围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我国现阶段干部管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法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建议维持草案规定的范围;同时,建议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最后,立法机关接受了这个建议。
相关法律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
2、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十九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㈢ 事业编工作9个月年底给发福利吗
一般会的,我们这边有工作2个月的不管在编不在编,都是统一福利。
㈣ 事业单位车补啥时候发
在2月前,轰轰烈烈的公车改革,以在县乡落地实施为标志,取得了阶段性成功,基本大功告成。而在9月15日发改委发布的消息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全面推进。
从以上规定看出,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能享受车补的,特别是对于在基层工作的事业单位员工,并无什么改变,甚至于其他人的待遇提高了,但是自己却还是老样子。
车改前,每家县直单位多少不等有1至3台车,大局有10来台车,乡镇普遍有2台车。车改后,除执法执纪之外,每个单位,只保留1辆公车,全县公车取消了300多台,减少了80%,可谓成果辉煌。宏观来看公车改革确实取得了成效,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广大基层,并没有达到减少驾驶人员,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杜绝公车私用的改革初衷。
所以,事业单位车改之路,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㈤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工资(也称13个月工资)如何发放
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性薪水,也就是说白了的“十三薪”,指的是年尾派发的第十三个月标准工资,只包含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据我把握的状况,最先,第一3个月的薪水应该是国家公务员才有的工资待遇,除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等极少数省份外,绝大多数省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没有13个月工资发放的;次之,这一第一3个月的薪水,有的地区发的是全额的薪水,而有的地区发的只是是标准工资一部分。
㈥ 事业单位一般每月什么时候发工资
现在大部分单位都是每月的十五号左右发工资,最晚也就是二十号左右,不会拖太久,都是本月发上个月工资。
㈦ 河南省公务员事业编的年终奖是多少有人了解吗
我对河南省公务员事业编的年终奖非常了解,下面我就详细分享一下河南省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年终奖情况。
全国不同省份和不同城市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工资待遇并不是统一的,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不同区县工作的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也有一定区别。
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工资待遇是由各个地区的财政负担的,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经济越发达,财政实力越强,当地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工资待遇和年终奖就会越高。
河南省地处中部地区,近年来虽然GDP总量位居全国第五位,但是河南省的财政实力比较弱。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工资待遇稳居全国倒数水平。
如下图所示,在2021年各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排名中,河南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只有7万出头,稳居全国倒数第一名。
而同为中部省份的河南省会郑州市,虽然郑州财政实力比较强,但是郑州市公务员的文明城市奖只发一个月全额工资,大概七八千块钱,而合肥市公务员的文明城市奖高达3万多,郑州市公务员的文明城市奖只有合肥市公务员的四分之一。
所以即使和经济实力差距不大的中部省份安徽省相比,河南省公务员事业编年底的奖金真的是不值一提。单单一个文明城市奖,合肥市可以发到3万多,而郑州市只有七八千块钱。
总的来说,河南省公务员事业编的工资待遇非常低,稳居全国倒数前两名。因此河南省公务员事业编的年终奖非常低的,可以说少的可怜。
河南省只有一些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年终可以发放一些奖金。比如郑州市公务员年底发16薪,洛阳市直单位公务员发15薪,新乡市和安阳市的市直单位年底发放的奖金也比较高。
但是河南省大部分的县城和乡镇公务员年终奖非常低,基本上只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和一个月全额工资,加起来一共也就六七千块钱。
㈧ 事业编一年发几个月工资
事业单位13个月工资发放执行标准的法律规定有,一般来说,企业发放双薪是根据自己的政策来指定的。事业单位第十三个月工资低于基本工资不违法,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用人单位福利性质,属于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奖励标准,没有法律规定其必须要高于本地最低工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八十四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㈨ 事业编哪里发工资
事业单位编制职工是哪里发工资要看事业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性质有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发工资,比如学校等都是财政拨款发教师的工资,而非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差额财政拨款发工资,也就是单位的收入无法足额给职工发工资,不够的部分由财政拨款发放,有的事业单位是自收自支单位,工资完全由单位发放。所以事业编职工的工资发放由单位性质决定。
㈩ 北屯事业编什么时候发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什么时候发工资,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根据自己单位制定发工资时间发放。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