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辞职怎样才有补偿
在事业单位工作,只要你是自己辞职的,肯定不会给你补偿,唯一有补偿的习惯就是你们公司裁员把你给裁掉了,这样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贰’ 下岗职工补助政策
(1)税收减免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税收优惠政策。
(2)工商登记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在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等。
(3)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收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等。
(4)信贷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的,以及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或组织起来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优先安排此类贷款。
分布构成
1998年至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共发生下岗职工2137万人,其中:1998年,年初为691.8万人,当年新增562.2万人;1999年,上年结转610万人,当年新增618.6万人;2000年,上年结转652万人,当年新增444.6万人。
从总量上看,三年间年度下岗职工总量呈下降趋势。从地域分布看,下岗职工主要集中在老工业基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东北三省占25%;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煤炭、纺织、机械、军工等困难行业。
2001年初,国有企业(含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下岗职工为657.3万人,当年新增234.3万人,减少376.2万人,增减相抵,2001年末实有下岗职工515.4万人。
‘叁’ 国有企业破产下岗职工如何安置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标准为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按照半年计算。标准为工资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员工本人1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如果本人实际工资高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倍计发,但是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肆’ 国家对于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有什么补偿方式
如果按照现在的劳动法来看,“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是国家政策法规所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业以“买断工龄”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举报申诉。“买断工龄”的现象普遍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前几年的国企。那个年代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国企中富余人员进行清退和安置,也是国企改革的一部分。
虽然“买断工龄”在那个年代有较为积极的意义,比如将国企中非核心的工种、部门剥离了出去,使得企业在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减少了人员成本支出,增加了核心竞争力,但是对于被买断工龄的人来说实际是极为不公平的。
被买断工龄的企业职工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因素,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经企业和职工“协商”之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就把员工推向了社会自行谋生,从此不再与用人单位有任何劳动关系,实际上就是下岗,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对职工的利益造成了侵犯。
结语:当年被买断工龄的职工同样为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不会忘记这些人,正是他们牺牲了个人的利益才换来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一定会给予这部分人更大的关怀和优惠政策。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伍’ 劳动法对职工下岗的规定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下岗人员有要求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书面通知权,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达不成变更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劳动者本人。如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上述法定程序,劳动者有权以程序不合法为由拒绝下岗。同时,用人单位还必须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并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由于缺少正常的劳动收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交纳与在岗职工不一样,由企业独自(含个人部分)按规定比例缴纳。对托管期满的失业人员,由再就业中心及时将其档案转入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救济。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可申请民政救济。
‘陆’ 事业单位下岗补偿
法律分析: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柒’ 劳动法对下岗职工补偿
法律分析:国家对下岗职工虽没有直接的经济补偿,但也是有间接的补偿。
1、提前退休
对于部分下岗职工可以提前退休算是补偿的一种,提前退休可以更早享受养老待遇,更早参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2、促进灵活就业
下岗职工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地市有要求缴交)之后,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捌’ 失业保险赔偿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领取金额的公式是:失业保险领取金额金=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x领取的月份数,由于各地区的失业保险标准不同,每个人能领取的月数不同所以所领取的总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失业险缴纳1年以上5年以下的人员,可最多领取12个月;缴纳时间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人员,最多可领18个月;缴纳年限在10年以上的人员,失业后可最多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衍生问题:
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法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经办机构或者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考入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玖’ 国家下岗工人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国家有相关文件吗
首先要对你讲:失业金不是仅仅针对下岗工人的,而是面对失业人员的过渡性经济保障,最多工龄也就是领取24个月。
关于你问国家文件就是《失业保险条例》,但是具体的失业金标准国家全部下放给省市自己立法确定的;
一般的就是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前12个月),后12个月就要在前12个月的标准上再以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