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关于事业编制调入参公事业单位的问题
根据参公单位的人员性质(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不能混编的要求,全额事业编制不能调入参公单位,也不可能维持原来身份,但可以变更为工人身份(具体咨询当地公务员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机构)。
B. 教师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调入政府事业编制吗
1、教师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内是可以调任的,但也不是想调就调,要看原单位是否同意,调入单位是否接纳。
2、公务员凡进必考,事业单位编制不能直接转为公务员编制,也即是说教师编制如果想进入政府从事行政工作的话,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
3、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教师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2)高校事业编如何调入参公单位扩展阅读:
编制分类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C. 教师是事业单位,可以调入参公单位吗请提供依据。
基本不可能,参公事业单位的人都是行使行政职能的,招考难度大得多,没有不劳而获的调入。现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央精神教师属于公益类事业,参公的是行政的,想跨越,以后只有重新考一条路。
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D. 事业单位人员能否调任到参公单位
是的。医院通常是自收自支或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可以调的;但是必须通过当地人事部门同意,也许还要参加象征性的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工资随着单位性质的变化参照公务员工资执行。如人事部门不同意那么你只能参加统一考试了,事业单位进人现在都推行凡进必考制度。但是对已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可以以商调的方式调进新的事业单位。不参加考试是不行的,你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的还加体能测试项目才能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一员。
E. 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
答: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这个问题回答很简单,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你所在单位及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工作,这样就具备参公条件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文件精神,你单位可以提出单位及人员参公申请,经上级批准后,事业单位就参公了,事业单位的人员就成为参公人员了,根据公务员法,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属于一个系列,工资及待遇按照公务员法执行。
F. 事业编制能否调入参公单位
不能。参公单位的性质和公务员差不多了,在面向社会招考时参公单位招录人时是在公务员的考试中进行的,而不是和事业单位考试一起的了,所以两者的性质不一样。
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各种矛盾日益凸显,作为机构编制部门主攻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进入深水区,多年来存在于事业单位体制和机制内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2005年以来获批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称参公单位),已经成为事业单位中的“中间地带”。
出现很多新情况和问题,诸如无法划入行政类的参公单位如何开展行政执法,划入公益类的参公单位怎么管理,参公人员身份、职称职级待遇衔接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改革中无法回避,也关系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顺利推行。现结合本区实际,试论参公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思路。
一、参公单位的现状
2005年《公务员法》颁布后,我区先后有海事处、水政大队等28个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共下达编制375名,共有人员338人。按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参公单位中共划出行政类单位3个、公益一类单位24个,公益二类单位1个。
二、参公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异同
从编制管理角度看,我区28个参公单位和其它事业单位同属于使用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管理。但在人事制度上,前者实行公务员制度,后者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参公单位与其它事业单位在行政资源方面也存在不同。
一是通过参公管理身份的赋予,增强了参公单位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参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与公务员相同的福利待遇。
三、参公单位的改革思路
(一)全部或部分转为行政机构
1、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如区地方海事处、区草原站可调整为区交通运输局和区农牧业局的内设机构或单独设立下设机构,人员过渡为公务员。
2、将参公单位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单位重新明确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
3、面临的困难,一是行政编制不能突破编制总额。经测算,我区符合条件的参公单位转为行政机构后,需要的行政编制在45名左右,难度很大。二是参公单位部分人员需要转岗分流,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二)参公单位退出参照管理序列,回归事业单位的公益性
1、将参公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其单位划归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程序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序列,人员工资、职称按事业工资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改革完成后,只有极少数参公单位可以转为行政机构,大部分仍将使用事业编制,正常履行相关职责。
2、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参公管理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政策,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应该有其延续性、稳定性,自治区审批参公单位存续也有一定程序,不能朝令夕改。二是如果整体划归公益类事业单位,那么现参公管理人员的工资结构、人员管理模式均要重新调整。
事业编制岗位需要重新设置、审批,需要重新落实岗位聘用制,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绩效工资制度。三是面临存在必要性的评估。经评估确有存在必要的事业单位,才能划归公益类事业单位。如果经评估认为承担任务不足,单位将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三)参公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上实行“双轨制”
1、被划分为公益一类的参公单位,在改为公益一类之前的参公人员,还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对于以后的新进人员按照事业人员招聘和管理。
2、对参公人员所参与的工作进行划分,如行政执法人员可按综合执法改革思路,划入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参公单位,仍保留参公身份。
(6)高校事业编如何调入参公单位扩展阅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G. 事业单位调到参公事业单位需要公示吗
不需要公示
事业编调入参公单位,作为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享受参公待遇,且体制内,不需要公示。
事业单位调入参公单位能参公,一是参公单位有空缺,二是调动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已经研究同意。并由他们发动调动文件。
H. 事业编制科员能调动参公单位吗
可以调动,但是事业编制一定要通过考试才能调动到参公单位,政府信息网会发布考选或遴选的公告,只有在编人员才能参与,考试过了的话,符合考试的要求,就可以调动。
公务员编制到参公单位可以不经过考试,只要有接收单位和你现在单位双方的同意,一个愿意放人一个愿意接收就可以。
I. 事业编人员可调入参公事业单位吗
参公事业单位跟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在于:除了名义上该单位的性质还是属于事业外,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一句话,所谓的“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受《公务员法》调节。 以参公事业单位为例:人员的工资不再以职称而晋升,而是以职级而晋升;原先的什么中级、副高或高级职称一经“参公”一律取消,只能以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的名义。再有,如果工作需要,参公人员可以直接调动至政府机关工作,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其身份的“参公”。 本回答由社会民生分类达人 盛红升推荐
J. 我是学校老师,事业编制,能否转为参公编制
参公首先是单位参公,其次才是该单位的人员参公。
如果你一直在学校待着,是不可能参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