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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有哪些事业股室

发布时间:2022-07-29 06:38:05

A. 会昌县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秘书股(办公室)
综合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的重要政务和事务;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内外联系、交流接待、综合协调、车辆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负责本局信访工作;承办局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人事股
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中小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调配及年度考核;指导全县中小学的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师资培训工作。
财务股
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县中小学校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各项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全县中小学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全县教育统计与分析,全县教师劳动工资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勤工俭学办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等工作。
基础教育股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基本教学文件,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负责全县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方案;组织本县学校及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高等教育股
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及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负责本县初中高中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校建股
负责贯彻执行校舍建设和安全工程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和安全工程工作;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实施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信息档案;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校产管理。
学校安全股
负责国家及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管理;负责抓好全县师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高招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有关方针政策,按省、市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高考、自考、成招工作的宣传、报名、考务、录取等工作;协助有关股室做好高考质量分析,总结评估高考成绩。
中招办
负责省市统一管理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本县的宣传、组织、实施,组织全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证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
教育督导室
负责督导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校外教育、“四创”工作,协助局长管理教育信息化工作。 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正股级1名)。主要职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
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就业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对“两免一补”、贫困高中生政府助学金、中等职业学生政府助学金、贫困大学生政府助学金等享受对象的调查、审核及资助金的发放工作。
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学装备、电化教育工作。
县幼儿教育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指导、评估和办园审批工作。
中国少年先锋队:会昌县工作委员会为县教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少先队工作。
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县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 正科级:会昌中学、会昌县第二中学、会昌县教师进修学校、会昌实验学校。
副科级:会昌县职业技术学校、珠兰师范学校、周田中学、西江中学、会昌小学、会昌希望小学。
乡镇级:麻州中学、文武坝初中、筠门岭小山初中、庄口初中、永隆初中、高排初中、小密初中、庄端口初中、白鹅初中、晓龙初中、洞头初中、中村初中、站塘初级中学、右水初级中学、富城初级中学。
其他类:会昌县第三中学,会昌英才学校、会昌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会昌县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会昌第四中学(在建)、会昌第四小学(在建)等等。

B. 县级教育局下设哪些部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机构一般是:县(市)教育局(科)。在局(科)下,一般设有主管教育、计划财务、人事、机关行政等职能和工作的科(组),以及县(市)级教育教学研究室和教师进修学校(或师资进修班)等事业单位。

C. 县教育局内部有哪些职务啊知道的人说一下吧...

教育局内部有:
局长,副局长,局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基础教育科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勤工俭学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基本建设科科长、招生办主任、教研室主任

单位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的发展 规划。
2、综合管理全市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 评估。
3、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与领导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动,检查督导 中小学课程计划的执行,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4、管理全市的教师队伍,包括师资配置、考核聘任、培训培养、职称评定、劳资福利等 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经费预决算和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教学设施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和管理;负责领导和组织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抓好学籍管理与研究生、大中专毕 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组织受理范围:
1、学校在职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
2、学校除收费文件规定以外的收费行为。

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本局机关文秘、综合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信息、信访、机关财务、机关后勤、小车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老干部工作及学校领导班子实绩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县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教育、培养、考核、选拔、监督、管理工作和所属基层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县属学校统战工作、青年团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等。
(三)基础教育股
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学前教育;参与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教育、少先队、信息技术教育,组织全县各级会考和期末检测工作;管理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负责普通高中和初中招生、学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材、教辅用书和学具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协助搞好“普九”督导评估、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
(四)计财股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和审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提出学校布局和教育结构调整的意见;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教育基建计划编制和实施,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方案和各项教育经费的分配、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纪检监察内审室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负责审核县教育局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和重大决定;负责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受理与本股室职能相关的信访案件,查处本系统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案件。
(六)督导室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检查与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中等和中等以下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以及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制定督导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评估细则及实施方案。
(七)教育工会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县教育局各项工作;领导县教育系统各基层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指导学校教代会建设,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育职员工合法权益;民主评定全县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救济、扶助教育系统困难教职工;联系局“两协一委”工作,开展有益活动,活跃教职工生活;代理学生保险、学生防疫业务。
(八)招生办
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以及普通中专招生;负责组织高考、成考、自考。
(九)城教办
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组织指导乡镇农校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科技培训,培养实用型人才,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科技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巩固教育成果,堵住新文盲产生;加强成人教育、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
(十)勤管站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工作、学校的绿美化工作和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等。
(十一)教研室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导、新课程改革实验的研究和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校本教研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相关学科的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组织指导全县高考备考及中小学期末质检命题工作等。
(十二)仪电站
负责全县教育设备的装备、信息技术教育、学校电脑教室设备的维护、学校的实验教学。

D. 教育局哪个股室有发展

人事股比较好

财务时间大紧、办公室事太多。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教育局共设8个职能股室

E. 安吉县教育局有哪些行政部门

教育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综合股、科技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务会、局机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行政管理、政务应急等工作。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局内和其他部门起草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负责提出审核意见;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编制中小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局及中小学校经费的核拨、开支、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外资利用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物价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拟定有关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管理原平市人民教育基金。负责农村公办中小学的财务核算。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各学校重点工程的相关事宜;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配合审计作出工程预算。

(二)人事股(职称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中小学、幼儿教师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年度考核工作;协助市人事局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及续聘工作。
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的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地方教材的使用、管理和校本教材的审定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审核、批准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
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四)综合股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拟定中等以下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以下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审批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更名、撤消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成人学校的招生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承担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幼儿教育的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审核、批准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幼儿园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负责全市高考、中考的招生及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实施教育信息化规划及网络、计算机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负责指导基层学校及各股室电子政务工作;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负责教育局计算机软硬件的采购、维护和管理;承担教育局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保证教育局办公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指导基层学校校园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

(五)科技股

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的安排。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负责管理科学器材的引进、购置。
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积极推动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创业园、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的管理;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组建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市科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同组织部门管理科技副乡(镇)长。
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大力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工作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新闻发布。
归口负责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对外科技的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审查工作;审核与协调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科技系统的国家安全工作。
指导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F. 双峰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教育督导室
制定本县教育督导的计划和有关督导方案,指导乡镇的教育督导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抓好“两基”年检和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学校、其他中小学和市级示范中学督导评估工作;抓好依法行政,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与司法部门配合,建立教育申诉、调解、仲裁制度;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门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协助处理各种教育纠纷和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
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技术培训和教育教学技能的培训;负责全县成人本、专科学历层次的培训;实验学校,建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示范基地,建立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适应市场需要,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为筹建全县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作好过渡准备。
就业办(加挂“双峰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牌子)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社会人才需求预测,做好教育人才储备及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介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派遣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对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落聘、富余教师的管理以及转岗服务工作。
招生自考办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和指导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做好招生工作中宣传发动、报名、体检、统考、政审、面度、建档、保密、志愿填报、咨询、信访、信息搜集、数据分析统计、计算机管理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导报》、有关信息资料的供应并协助做好发行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考试、登分、建档、保密、学籍管理及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和毕业证发放等工作;负责全县自考教材、资料供应和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自学考试教学辅导网的教学组织工作;协助做好计算机等级考试、少儿剑桥英语等级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县直考点的考务工作。
安全办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各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全县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教育科学研究室
参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学改革,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编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确定的有关教学资料,提供教育咨询等多项任务。
教育电视电教仪器中心
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的实验教学与电化教学;开展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研究;负责全县中小学电教器材和实验仪器的装备;负责双峰县教育电视台的全部工作。
审计室(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
负责对全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局内设机构、二级事业单位、学校基建及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上级审计部门做好其他有关工作。纪委(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和事务活动,负责各类文件的传阅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和行政安排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做好有关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教育宣传、保密、文件发收发阅卷、信息综合、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图书馆(室)建设,协助报刊、杂志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
人事政工股(加挂“县教师奖励(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老干股”的牌子)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指导全县教师的计划调配和跨县市、跨乡镇教师调动的审批工作;负责县教育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以及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的计划、调配;负责全县教师的考核、晋级、奖励、评残、教育援外、出国(境)留学人员资格审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党委、机关党支部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统战工作;负责县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考核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程序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工作,归口联系教育关工委工作。
教师工作股
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含计算机等级考试)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全县特级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新教师入门培训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归口联系和指导县教师进修学校;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师训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联系高等师范教育的有关工作。
计财股(加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并拟定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的招生计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学校、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及教育基建经费和有关事项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监测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负责教育预算经费的安排及财务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收费及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的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勤工俭学、校园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展校办企业的政策,帮助校办企业解决产、供、销中的实际问题,负责全县勤工俭学管理人员和企业、农场职工的培训工作。
校改办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决算审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园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年度校建、维修及校园配套建设计划;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基础设施改造、农村中小学建设等各种校园建设工程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基建年报及各种报表的填报和校舍电子档案的建立等工作。
基教股(加挂双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令,结合本地实际,拟订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归口管理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市级重点中学的申报,加强对省、市重点中学建设的指导。负责组织实施中学毕业会考,负责办理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负责对普通中小学教材及配套用书的管理,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校教学研究,组织教学经验交流;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教师普通话的达标测试和发证工作;负责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发证工作;参与指导“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工作;负责社会用字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对乡镇、学校的语委机构进行指导。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制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组织和指导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组织全县学校的体育、艺术活动;协调和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学校的健康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法制股
负责与司法部门配合,建立教育申诉、调解、仲裁制度;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门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协助处理各种教育纠纷和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代表县教育局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承办教育信访案件;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教育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带有全局性或重要的教育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教育信访工作质量。
计生办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好节育技术措施和奖罚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台帐和统计工作,做好生育证的审查报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违纪案件的查处。
成职教、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统筹规划全县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设置,做好职校成校以及成人高考招生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指导专业实验室、设施、生产实验场地的建设和各专业的技术等级考核,研究拟定职业技术教育有关的评估标准和教学文件,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学校的文化专业课统考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毕业考核有关工作及结业证书的发放,指导做好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成人高考复习资料的发行供应。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的成人教育工作,拟定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教学文件,负责指导职工学校的布局规划和管理以及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农村“绿色证书”教育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对全县成人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和县乡村三级农校的管理与指导以及指导农科教中心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对全县已走上各种岗位以及需要转换工作岗位或再就业的工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管理成人的高初中学历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函授站工作。参与组织编写、供应成人教育的有关教学书刊和参考资料。负责制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按有关规定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报批工作。研究拟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规模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和参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有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招生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与其他学校及部门的关系;监督管理社办教育机构的收费及财务工作。
档案室
负责全县教职工人事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鉴别、清整、管理,登记干部、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推广应用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技术。
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用品、设备的招投标及采购;负责协助新华书店对全县各级学校图书、杂志的征订发行;负责局工会的日常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汇总本县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工作;负责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综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负责本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会同媒体等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教育经费管理核算中心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县直教育单位预算内、非税收入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会计业务的集中核算及预算编制的汇总工作;负责各单位经费支出的审批、拨付和有关账务监督管理工作。

G. 新宁县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新宁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政发[2012]30号)的精神,县教育局各股室(站)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改革和重大政策调研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议案;负责检查指导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法律咨询;负责全县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来信来访、报刊图书征订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妇女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基础教育股(加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宁县教育局工作委员会”牌子)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和艺术等活动;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
四、计统财务审计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校经费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教育经费的筹措,拨款、决算、基建工程及校产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标准;负责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全县研究生、普通大中专、成人高考考试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及英语等级考试工作;负责考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考风考纪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招考工作中的违纪舞弊事件;负责推进考点现代化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有关毕业班工作的信息和资料,切实搞好毕业班服务工作。
六、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办量办学股
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督促三级农校的办学;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申报和监管工作。
七、社会管理安全维稳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防范及其它非法组织问题;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督促、检查教育局所属单位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对考试、招生招聘、采购、招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人事代理、调资晋级、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监察。
九、教育工会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工作;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制度建设。
十、新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新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县人民政府挂靠在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的各项评估、验收与专项督查。
十一、新宁县勤工俭学管理站
负责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生产实践活动;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正确引导和管理,发展校办产业。
十二、新宁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加挂“教育人事档案室”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人才交流市场的管理,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负责毕业生人事关系代理工作,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服务。
十三、新宁县教研室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对全县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制定本县教学研究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检查各中小学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情况;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学校、课堂,参加教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十四、新宁县电教仪器站
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电化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
十五、新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工作;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H. 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法律分析:(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与综合;负责机关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综合文件与材料、信息调研、文书档案、科技史志、机要保密、科技宣传、信访、提案、建议、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房产、车辆管理、基本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优秀科技人才;做好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二)计划成果股(加挂地震工作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年度计划;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负责组织科技统计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国家星火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宣传防震减灾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负责管理地震宏观哨和观测站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防的审定、管理、检查和监督。(三)技术市场专利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拟定本地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与必要的实施效果验收;审批和管理技术市场开发、中介、经营机构、组织对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组织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技术的可行性论证和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组织或协助专利技术的开发、实施和转让;协助办理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及报酬支付等事务。(四)科技情报所(二级机构):负责全县新科技、新项目引进、科技信息收集、科技培训、咨询、科普图书资料管理等事务。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I. 教育局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教育局有下面几个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物基建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科研处、体育卫生与艺术处、高等教育处、教育督导室、思想政治教育处、保卫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J. 教育局共有几个科室各科室都是干什么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

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10)县教育局有哪些事业股室扩展阅读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市教育经费;检查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的招生计划;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六)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与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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