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各单位都有什么接受安置退伍兵
义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落实中发〔2016〕24号文件要求,确保“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
党政机关要采取措施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安置主渠道作用,确保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数量,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
(1)退役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有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B. 退伍安置后的编制属于什么编制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都会分配到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大体可以分为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四类,但是不管哪一类的事业单位,都是实行编制管理的,就是上级编制人事部门为有效控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定额和结构比例所进行的管理。
一般退伍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是没有编制的,但是每年的情况也不太一样。
义务兵退伍以后,国家现在已经取消了安置卡,回到地方一般是在民政部门领取一定的安置费,然后各地区民政单位会组织一些学习、就业双选会之类的,对每一位退役军人进行推荐就业,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因为每年的征兵难等问题在你入伍之初就会给你某些承诺,比如工作之类的。
根据相关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
义务兵退伍安排工作的事情如果当地可以安置的话,是通过民政部门,如果不能安置,民政部门也会组织招聘会之类的,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
(2)退役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有哪些扩展阅读: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是我国几十年退役安置工作的经验总结。1958年颁布的《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暂行规定》,1984年通过的《兵役法》,1987年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都明确规定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这不仅是我国安置工作从1958年以来一直遵循并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仍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妥善安置原则
军人退役后,在培养职业能力和改变生活方式方面,需要有一个过程。退役安置就是为完成这一过程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此,需要遵循妥善安置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与退役安置有关的各方面,包括军队、地方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等接收单位,都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妥善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使退役军人尽快地实现就业,投入生产,生活等方面得到照顾,顺利地重返社会并适应社会生活。
区别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退役性质区别对待。这一原则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区别转业、退伍和复员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办法。
根据在军队中的表现区别对待。为鼓励士兵献身国防,建功军营,对于在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士兵,安置时享受优待、优先和照顾是理所应当的。
C. 退伍兵安置到事业单位应该有编制吗
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公司,职位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退役士兵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可以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编制中,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退伍士兵原为部队士兵战士,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士兵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退伍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退役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有哪些扩展阅读:
退役安置的原则
1、“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是我国几十年退役安置工作的经验总结。1958年颁布的《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暂行规定》,1984年通过的《兵役法》,1987年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都明确规定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可见,这不仅是我国安置工作从1958年以来一直遵循并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仍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2、妥善安置原则
军人退役后,在培养职业能力和改变生活方式方面,需要有一个过程。退役安置就是为完成这一过程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此,需要遵循妥善安置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与退役安置有关的各方面,包括军队、地方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等接收单位,都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妥善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使退役军人尽快地实现就业,投入生产,生活等方面得到照顾,顺利地重返社会并适应社会生活。
3、区别对待原则
一是根据不同退役性质区别对待。这一原则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区别转业、退伍和复员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办法。
二是根据在军队中的表现区别对待。为鼓励士兵献身国防,建功军营,对于在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士兵,安置时享受优待、优先和照顾是理所应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在这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如农村义务兵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
D. 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是否有编制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公司的意愿。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4)退役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有哪些扩展阅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E.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一般安置在什么单位
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岗位具有国家正式编制。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F. 各单位都有什么接受安置退伍兵
义务。
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要求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也提出原则要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普遍服役12年以上,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过特殊贡献,保障他们实现有保障的就业,是全社会共同的政治责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承担安置责任。
(6)退役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有哪些扩展阅读
2019年8月1日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2020年7月2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G. 退伍军人会安置什么工作
也不是人人安置
士兵:三级士官以上退伍人员才安排工作,一般是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最基层工作人员,可选择服役地区或原籍。
军官:正连职以上,且任职期满后无法晋升的,有三种选项:1.继续留任(其后还是无法晋升,直到该级别最高年龄限制时退休,期间待遇任是正连职),2.退役(即自主择业,不是退休,离开部队之后没有工资了,部队会给你一笔钱),3.转业(安置到地方上工作,一般就是基层工作人员,而且竞争很激烈)。职务达到副团职以上,且军龄至少达到20年的,可选择:1.退休。2.转业(副师以上不可转业,只能退休,副师以下转业到地方的也是降级安置的多)。
H. 事业单位接受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都有什么程序编委人社局都审核什么
审核的内容多了。编制办要审核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增加编制,人社局审核人员各方面是否符合等等。
I. 退伍军人进事业单位有什么要求吗
退伍军人分转业和复员两种情况。转业干部可以都可以当公务员,更何况是进事业单位了,这类人员做人事工作是可以的,辽宁省人事厅公务员就有很多是部队转业的。复员军人进事业单位比较难、很难啊,如果有相应学历,可以参加上级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试。
根据国人部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
(9)退役军人安置事业单位有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
退伍士兵考警察政策(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面向退伍士兵的政法干警指的是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监狱警察以及公安机关的干警,培训两年后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任职,包括法官,检察官(本科、研究生层次),司法所工作人员(专科)和警察(专科和专升本,公安干警、监狱警察)。
政法干警考试中的警察类(公安干警和监狱民警)的体检执行统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暂行)》执行。政法干警的录用程序与一般公务员相同,但录用后要到规定的院校接受两年的专业培训,学习期间免学费有补助。毕业后,本科要在基层服务一定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J. 请问转业士官进入事业单位是什么编制
转业士官进入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