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编制如何调回自己家乡
1、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在职的教师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要本校领导同意,开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考上了想去地区的在编教师后,就可以进行编制调动了。
不过当下教师招聘考试难度越来越大,竞争比例也越来越高,想再考上教师编制,也是很不容易的。
2、对调
所谓对调就是本校领导同意后,找个你所想去的所在区的在编教师进行对调,手续不变,但是,只是相互换学校上课,这一途径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走正常调动手续办理办法和程序:
1.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
2.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
3.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人根据调动理由同时提交结婚证书及配偶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教师提交的材料,按照教师调动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严格审查,经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在拟同意调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报县编办、人社局。
5.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用编后,县人社局研究,经批准后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6.调动人员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7.城区学校因学科需要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平行调动。
实际上正常调动手续这条路不好走,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十分麻烦。也许办起来比我们想象中更要麻烦,总之,异地调动太难了。
2. 公务员在异地工作,想调回老家有什么办法
一般来说,公务员异地调动主要有两种方式:调任和遴选。但是这两种方式比较困难,每年通过这两种方式调任回乡的公务员也极少。
就调任来说,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原单位要同意放人、调任的单位要有空余的岗位和编制并且愿意接收你,同时还得办理各种转任手续,过程非常繁琐。而且近年公务员改革,很多单位都没有空闲岗位和编制,想要调任回乡可谓是难上加难。
而遴选的对象基本上是以省(市)域内的在编人员,很少会有单位允许外地公务员参考,所以这条道路也是非常困难。
部分地区有相关政策
山东省
2020年4月20日,济南平阴县发布了《域外在编人才回调公告(41人)》。从2020年1月开始,山东已有7个县市发布了相关政策,涉及菏泽、济宁、德州、济南、淄博五个市,提出的待遇也非常优厚,有“全家安排工作”的,有“最高35万元补贴,家属随迁随调”的,年龄也有放宽到40岁的。
可以看出,山东对于回调的人才还是非常重视的,有原籍是山东的小伙伴可以考虑。
3.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能调回原籍工作吗
不能。
事业单位在服务期内不可以调任。
现在不论考乡镇公务员还是基层事业单位,在招录公告中都会增加5年服务期这条规定,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服务单位。
对于乡镇公务员来说,5年服务年限是各省市统一的规定,主要是为保持乡镇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对基层事业单位来说,服务期一般由各市或县作出,强制性比乡镇公务员稍微低一点。
4. 异地事业编想调回家里可以吗
这个一般情况下现在调动还是很难的,如果你想回老家去的话,那你可以到老家去考试一边的,如果要调动,现在你必须要有接收单位的,如果确实是接收单位接收你,那应该还有希望。
5. 事业单位调回原籍政策
法律分析:外地公职人员调回原籍工作是非常困难的,目前国家没有统一政策,只有个别省份的个别市有相关政策并且需要符合学历要求还需经过当前工作单位的批准才可以调动。
法律依据:《2020年临沂市“沂蒙英才回聚行动”公告》 第二条 资格条件:1.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3. 2007年以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5. 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6. 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7. 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8. 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2)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6)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6. 事业编制能跨省调动吗
法律分析:可以。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7. 事业编可以调到别的地方吗
事业编可以调到别的地方。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如果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可能更容易些。
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如下:
1、找到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现单位的负责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2、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
4、调入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发出调动函;
5、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调入单位报到;
6、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原来工作单位的财会部门办理工资迁移手续;
7、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8. 跨省事业编考回自己家里的事业编怎么走程序
可以辞职再考自己家乡的事业编。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如果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可能更容易些。
重新考,或者有高级以上职称,可以走人才引进这条路。
9. 在职公务员可以申请调回原籍吗
在职公务员可以申请调回原籍。在职公务员是指在某个职位正式上班,在编是指有正式编制。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在职公务员的籍贯不在工作所在地的,要想调动回原籍需要得到以下单位同意:
1、需要现工作单位的同意;
2、更需要想要去的原籍工作单位的同意。在目前各级公务员编制异常紧缺的情况下,既能回原籍而又能保住公务员身份是很难的。
公务员的基本职责如下: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3、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