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哪里可以查到自己有没有事业编制
在人事权限管理部门可以查到自己有没有事业编制。要查有没有事业编制,可以先到人事部门查总编制、职数;再到人事权限管理部门查自己的位置,如:是不是在编、属于何职位、何职务、何职称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编办对管辖范围内的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专门成立的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具体管理此项工作,也有专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真实详实记载辖区内机构编制使用情况。
在编制实名制系统中也可以查到自己有没有事业编制,各单位工作人员有两个库,一个是“在编”人员数据库,按核定的编制如实记载使用编制人员信息;一个是“非在编”人员数据库,记载因超编、个人身份等原因,不能使用编制的人员信息。
(1)哪个部门可查法院的事业编制扩展阅读:
事业编制分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事业编制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⑵ 法院的编制现在在哪里管
法律分析:法检两院比较特殊,是不允许出现事业编制的,但是由于政法编制空缺,所以地方政府会特批一些事业编制供法检两院招录辅助人员,不能提拔,不能做法官检察官,甚至编制都只能挂靠在其他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⑶ 如何在网上查询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编制信息
编制信息在网络上是无法查询的,这属于保密范畴
⑷ 法院检察院改革中事业编制人员怎么处理
首先,法检两院比较特殊,是不允许出现事业编制的,但是由于政法编制空缺,所以地方政府会特批一些事业编制供法检两院招录辅助人员,不能提拔,不能做法官检察官,甚至编制都只能挂靠在其他单位。
司法改革恐怕很难波及到这部分人,改革的表面标志是先实现人财物省统管,但事业编制属于地方编制,所以这部分人肯定不在改革之内。
1、现在法院的事业编制的岗位都是辅助岗位(司机,内勤,书记员,出纳,后勤,法警等),因为法院的事业编制是不能任审判职称的。
2、待遇一开始差的不大,到了以后,按工龄啊等等啊,会有差距。
3、一般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也有好多种,要看具体情况)
4、在法院没有审判职称,就没什么前途了。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1、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3、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4)哪个部门可查法院的事业编制扩展阅读
所有警察,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均属于国家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制,从法律上说,无事业编制警察。警察编制是法定的,不能随意增加或者减少。
有的地方,行政编制已满,在行政编制之外,通过地方人事部门,招收事业编制人员充实警察队伍,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部分所谓“警察”,不能算做公务员,只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格说来,也不能完全履行警察职务。
《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⑸ 我不知道自己是公务员编制还是事业编制还是行政编制 到哪些部门可以查到自己的编制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当地人事部门咨询。
⑹ 如何查政府机关人员编制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需要核查政府机关人员编制规模及类型构成,按正规渠道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工作人员本身,想要知道自己的编制身份究竟是属于哪一类型,在本单位不能提供确切答案的情况下,可以带上自己的工作证、身份证,到当地政府的编委办公室去申请核查,编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是予以接待的。
⑺ 如何查询事业单位编制
一般来说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都有人事档案权,你到档案存放的部门查询,就可以自己是否是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人。
⑻ 如何查询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有以下方法:
1、如果是在参加省或者市公开的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录取,就需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然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备给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盖章备案,在试用期内合格的就会正式聘用。如果个人档案里有这张表格,就意味着是属于事业编制的。
2、要查自己的编制或身份,先到人事部门查总编制、职数;再到人事权限管理部门查自己的位置,如:是不是在编、属于何职位、何职务、何职称等。
3、看自己所在的单位。基础医疗和教育行业的市县招考,是可以保证编制使用的。其他一些类似市县招考的比如三支一扶或者是大学生村官等,在规定的合同期满之后就可以使用编制。
(8)哪个部门可查法院的事业编制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⑼ 如何查询自己的事业编制
要查自己的编制或身份,先到人事部门查总编制、职数;再到人事权限管理部门查自己的位置,如:是不是在编、属于何职位、何职务、何职称等。
考事业编制的条件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2、无特别说明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事业编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编制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i门据此拨款。
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