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一、应加强立法及法律责任的研究,注重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
从西方国家内部控制发展的历史看,除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自身因素外,政府的推动作用是关键因素。财政部于2001年6月份,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些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走向规范内部控制的开端,必将有力的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发展。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的建设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管理或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自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规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和程序方法,并对处理各项业务的全过程或重要环节都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分工负责;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内部规定管钱、管物、管帐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记录完整性和正确性;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操作。
突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构成要素。控制环境是指一个单位对内部控制的一种氛围,即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扩大了控制范围,尤其是把管理当局对控制的态度和认识作为内部控制环境的首要内容,更加突出了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活因素,一方面,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取决于员工素质的高低。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制定良好的用人政策,让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内部控制实施与否的更为关键的因素。还有,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也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可能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是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三、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内部会计控制因制度本身及人为因素的制约,存在固有的局限,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还必须依赖于外部的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构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就属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加大社会监督的鉴证、服务功能。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评价行政事业单位信誉高低的标志,这就督促会计主体从自身利益和社会形象出发,自觉实施内部控制。会计事务所也要积极开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咨询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机制。政府部门监督在会计监督中具有权威性,而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应依法推动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一方面,要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靠政府监督的权威性,综合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惩治力度,对因内部控制失控导致的各种问题,依法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应协调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监督检查,共同营造一个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依靠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三方面的努力,营造一个内部控制氛围,一方面由政府或权威部门制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做出强制安排,从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着手,切实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❷ 财政如何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监管
这是我主审一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后的思考,供你参考:
针对上述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其原因分析,力求从根本解决问题和探讨建立长效机制出发,我们建议:
理清结余,不遗不漏地搞好“两类账户”的结余性资金的清理,夯实部门预算编制的前提基础。以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不遗不漏地搞好“两类账户”的结余性资金的清理确认。结余性资金是编制部门预算的前提之一,这不仅可以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是增强预算约束力,不让部门随意动用结余资金有余地的一项措施。“两类账户”的结余性资金;一是净资产账户中事业基金、事业结余、专用基金和专项资金结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凡是没有具体项目或经批准可行性的项目资金,均应作为部门下年度可以使用的资金;二是往来账户中的结余性资金,凡是属于部门预算收支性质必须清理取消,结余资金必须列入部门预算以前年度结余。
摸清家底,全面彻底地登记各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保证部门预算收入的完整性。针对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管理现状,拿出具体办法,特别是对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明确各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如对外投资、可形成收益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各预算单位的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资产与资金同等重要的意识,重视并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对外投资,绝不能一投了之。
严肃纪律,切实履行财政资源的组织和管理职能,杜绝收费过程中的随意性。针对当前部分专项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单位直接从收取的收入中暗抵上缴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不仅违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也缩小了部门预算收支规模。各预算单位必须依法征收,及时足额缴库。要把各项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作为当前我市财政资源系统财务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征收率和入库率。
强化预算,严格按预算安排和使用各项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集中支付、账户控制等制度,在预算批复、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上,严格按预算安排各项支出,不让预算单位有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资金余步。对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问题,建议财政部门组织对所有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统一计提依据,统一计提比例。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经费标准和范围的控制,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要强化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和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对项目支出,做实预算,细化项目。区分项目类型,严格控制费用性项目经费的编制,避免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同时,还要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硬化预算约束,特别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分类处理,事不宜迟地开展往来资金清理,堵塞部门预算管理漏洞。严格意义上讲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资金也是国有资产,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同时,多年审计结果也反映这些往来资金中还含有一定数量的结余性资金,成为部门违规收支的“窝点”。这些资金如不及时清理,将会形成损失,而且这一资金具有清理越迟损失越大的规律。鉴于往来资金数额大、形成时间长和原因复杂、清理难度大,我们的基本思路是:按往来资金清理难易程度分类,容易清理和经努力能够清理的,力求由部门清理,实在难以清理的借鉴国家对不良金融资产管理方法清理。由部门清理的要明确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不清有责,清则有功;同时还要给予部门清理积极性,因为既费精力,又花成本,对清理成绩较好要有一定补偿。对实在一时难以清理到位的往来,则借鉴国家对不良金融资产管理方法清理。整个清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资金清理负总责。
❸ 政府如何对公共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2
❹ 如何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机制是一个事业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方式,包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审计诸方面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
一、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内涵
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是指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政府有关机关和工作人员、社会审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检查和监督活动。根据新出台的《会计法》,可将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分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外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又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这三种形式被称作“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二)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
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职能是伴随着会计的产生而产生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也存着许多问题。因此,理清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弱化存在的成因,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1.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一规定体现的含义是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事业单位更应该在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利于处理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事业单位是国民经济的组成细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经济实体,要用国家拨付和单位增收的资金开展业务活动,发挥社会效益,并担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不仅是对国家法律负责,也是对单位经济效益负责,对单位领导人负责。如果把搞活经济与加强会计监督对立起来,逃避会计监督,必然导致会计监督职能削弱。
3.是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单位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效。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工作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责任,防止工作差错和舞弊,避免因责任不清而互相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当务之急,对确保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与健全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机制的措施
(一)建立会计监督法律保障体系
1.要加强立法,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在整个监督体
系中的地位,科学界定会计监督的范围与程序,保证监督工作得到落实。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在提高其可操作性的同时,强化《会计法》及一些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如《经济法》、《证券法》等,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应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3.加强事后惩罚机制,加重违法成本。事后惩罚机制旨在威慑,使可能践踏会计准则的潜在行为者会因预期的成本超过收益而放弃,并惩罚已作为者。4.改变过去传统的事后监督、会计检查的监督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事前预测、会计控制、检查分析、总结评价的方法体系,进一步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二)健全事业单位的内部牵制制度
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内部控制应当保证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事业单位内部必须保证设置会计、出纳、审核三个岗位,并按照会计法规的规定,分别赋予其不同的职能,形成出纳、会计、审核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权、钱、账既相互分离又紧密衔接的监督机制。在健全职能、细分职责的基础上,要制定严格的会计岗位考核规定,通过考核促进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同时,要完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账薄设置与记账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完整。
(三)完善外部的会计监督约束机制
1.分层次实行委派方式进行监督。由于当前我国的审计和监督能力受到人力资源的限制,可将事业单位按大、中、小型分别实行不同层次和方法的监督管理,大型事业单位应委派监事会或财务总监;中型事业单位应委派财务总监或实行会计委派制。2.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会计监督。国家及财政部门通过严格审核单位预算、检查单位的制度建立,达到事前监督;上级财务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单位高度重视内部会计监督。3.监督应当以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体的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监管的职责。
(四)加强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素质建设
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操守是履行会计监督的内在的重要因素。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就必须要求会计人员练好内功,不为利益所驱动。1.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入行门槛,对于会计人员在学历、资历上有从业资格的严格要求。2.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会计人员的社会责任心,尽快制定与我国当前形势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会计人员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自觉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
总之,会计监督是事业单位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它作为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促进各事业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它是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全面、有效的监督。解决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事业单位会计监督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❺ 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对象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对吗
不是。监督的对象是所有会计,任何单位的会计都要监督,不仅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民办私有企业的会计行为也要监督。
请采纳!
❻ 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如题 谢谢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以下是“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供参考: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政策规范,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要求 (一)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按规定实施直接考核聘用的,除可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公开相关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切实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和公平就业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选拔人才的范围,吸引专业人才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确需给予政策倾斜的,应当具有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的政策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清理与公开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限定内部人员报考等有违制度公平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开招聘环节争议多发的突出问题。设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并明确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办法。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应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体检工作除国家有行业标准外,一般应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二、突出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四)全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招聘公告经审核备案后,应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应包括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与方法、时间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监督投诉和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正或调整招聘公告内容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备后发布补充公告。 (五)及时公开招聘进程信息。招聘单位应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程序办法,及时、准确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人员递补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有关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应聘资格等涉及应聘者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应按法定送达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并告知相关权利。 (六)准确公开招聘结果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公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岗位招聘条件设置有其他资格要求的,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应当列入公示内容。拟聘用人员公示应在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公告明确的信息发布范围内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完善招聘方式,努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科学性 (七)切实增强招聘组织方式有效性。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循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体现事业单位及岗位特点。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指导监管上,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组织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新进人员更加符合单位的专业和岗位要求。要大力推进招聘组织网络化工作,逐步实现在指定网站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反馈、成绩查询等招聘过程,为报名应聘提供便利。 (八)积极探索招聘考试形式多样性。公开招聘考试应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和招聘岗位特点,合理运用笔试、面试、技能水平测试测评等多种形式。具备技术条件的单位,可采用机考方式取代笔试。招聘高层次科研人员,可采用科研能力评价方式,测评应聘人员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招聘工勤技能人员,可采用招聘岗位主要操作技能测试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组织面试除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外,也可采用答辩、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九)大力提高招聘考试内容针对性。公开招聘考试应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大力提高笔试命题质量,切实增强考试内容与招聘岗位实际需求的适配性。要科学制定结构化面试的评分标准,合理确定测评要素项目和权重比例,切实体现不同招聘岗位对履行职责能力素质的需求差异。 四、严格纪律约束,坚决查处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 (十)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严肃性。要严肃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禁止以各种形式规避制度规定擅自新进人员,禁止未经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向招聘单位和个人收取各类费用。要严肃查处事业单位进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 (十一) 确保公开招聘考试规范性。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试。对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试卷内容、标准答案、面试考官等信息,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意识,加强纪律约束,严密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切实把好命题关、阅卷关、面试关,确保招聘考试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十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性。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严禁违规干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设置、招聘程序和方法确定、考试命题和评分等行为。要审慎处理招聘单位干部职工亲属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应聘问题。凡按规定不得应聘特定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明确劝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政策规范,大力加强指导监督,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公开招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长效协作机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平稳实施。 (十四)大力提供公共服务。要切实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对县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严格规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能力水平。要注意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指导,严格面试考官资格条件,加强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客观公正。要注意发挥人事考试、人才服务等专业机构的作用,积极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提供优质的考务服务。 (十五)积极畅通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公开招聘民主监督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依法依规维护公平、公正。要不断强化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制定并落实公开招聘舆情处置应急预案。要努力提高处置公开招聘舆情事件的能力,积极妥善应对社会舆论,加强政策宣传,注意正面引导,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❼ 如何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做到以下几条:
一、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正视目前事业单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正视问题、找准症结,才能开对药方、把准方向,才能啃掉难啃的硬骨头。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看,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管办一体化的事业体制,政府举办、管理乃至供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得太多、管得太死,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职能甚至运行模式等具有决定性作用,既当“家长”又当“保姆”。事业单位缺乏自主权,对主管部门而不是服务对象负责,需要看主管部门“脸色”行事,极大束缚了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事业单位自身运行发展情况看,当前,群众对事业单位意见较多、反响强烈,有的是因为事业单位不作为,长期松松垮垮,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有的是因为事业单位乱作为,该履行的职责没履行、该提供的服务没提供,却干了一些与自身职能不相称的工作;还有的单位工作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虽然干的是份内之事,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较低。从事业单位的监管现状看,在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对单位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多,对设立后的管理运行和公益服务情况了解少,特别是对单位履职情况跟踪监管不够、监管方式单一,缺乏有效手段和刚性约束。有些公共服务职能突出、运转高效有序的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有些职能弱化、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的事业单位,长期占用公共财政资源和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及时规范和清理。
二、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与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起来
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社会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必须紧紧抓住体制机制改革这个关键,通过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现有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三个大类。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或者直接转为行政机构,或者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出来,交给行政机关,公益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为企业,进行企业注册,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通过分类改革,真正把“该分的分出去、该收的收回来,该放的放到底,该管的管到位”。
三、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考核机制
一是登记管理严格化。事业单位设立前要对设立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公益属性不强、职能定位不准或交叉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单独设立,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数量。确需设立的,合理配备人员、配置资源,使公共服务资源真正配置到那些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大的领域。对已有职能已经转移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审核,重新核定业务范围。对于原有职能已经弱化甚至消失,或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已经不再需要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该撤销的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二是监督考核常态化。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统一规范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探索通过“网上民声”、“民意通”等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平台,开设群众投诉举报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受理服务对象投诉。同时,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和激励事业单位改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监管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绩效考核、专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机制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内容全方位、监管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监管体系。顺应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一套有效收集、评价、发布、管理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的信用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增加事业单位守信利益,提高事业单位失信成本,激励、引导事业单位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真正起到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作用。
四、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应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长远目标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应立足于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通过明确理事会等决策层的决策地位,减少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通过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加决策层,扩大参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范围;通过明确决策层与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而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转变观念,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将部分事业单位由半独立实体改为独立实体,并逐步取消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使事业单位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要负责人能够拥有应该具有的管理权限,事业单位成为真正独立运作的法人,拥有在人事、财务和活动方面的自主性。要逐步打破事业单位垄断局面,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事业单位之间形成适度竞争,由社会来评价事业单位业绩,由业绩来确定事业单位命运,从单一的政府控制过渡到社会选择,实现优胜劣汰,整合资源,壮大有实力的事业单位规模。
❽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查哪些内容
1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承担什么责任?
答: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问:财务会计报告的签名有哪些规定?
答: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有哪些内容?
答:(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问:会计人员上岗有什么资格要求?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5问:单位违法会计行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违反《会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问:原始凭证有哪些要求?
答: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7问: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财政部门的财政财务调查/检查,将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财政财务调查或者检查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拖延。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8问: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
9问: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设银行结算帐户如何处理?
答: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
10问:违规发放现金、购买各类联名卡、超市卡、代币券等用于职工福利如何处理?
答:对违反规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适用于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由财政预算拨款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严禁以改善单位职工福利等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等。
11问:违规以差旅费的形式开支公费旅游费用如何处理?
答: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
12问:通过虚报人数等方式,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如何处理?
答: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会议主办单位不得虚报、冒领会议费。会议费不得列支与会议无关的各种费用。
13问:未按规定,自行调剂项目预算经费如何处理?
答: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部门预算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动,如遇难以预见的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必须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部门预算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