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责任的小故事
随着人们生活经济的提高,拥有车辆的家庭越来越多,徐美也在一年前也买了新车,上月在她送孩子上学的时候,突然拐弯处有行人出来没有及时注意到,幸好及时打了方向盘撞坏了路边的护栏,幸好人身安全无事,由于送孩子着急,徐美下车匆匆看了一眼,车和护栏都有损坏,但由于送孩子着急,也没有报警,直接将孩子送往学校上班去了。之后交警找到她,对她进行了前御经济处罚。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对于损害交通设施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进行罚款处理。处罚金额在200到2000之间。
第二,罚款的金额根据事故的轻重来判定,因为护栏属于交通设施,撞坏之后要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一定的经济处罚也合情合理。
撞坏护栏肯定是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情节不严重的一般不会有其他的处罚。交警也会出事故责任书,对现场事故的轻重进行裁定,然后根据事故责任书到相关的部门去缴纳罚款就可以了。但是遇凯悔行到交通事故之后,不管是盯哗双方的还是单方面的,一定要先报警,保护现场,这是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最主要的,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加以谨慎,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当遇到危险的时候,遵循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这点徐美做的还是比较对的,情急之下打了方向盘,即使撞到了护栏,也没有撞到人,虽然被罚了款,但比撞人情节尚轻了很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有关责任的小故事
随着人们生活经济的提高,拥有车辆的家庭越来越多,徐美也在一年前也买了新车,上月在她送孩子上学的时候,突然拐弯处有行人出来没有及时注意到,幸好及时打了方向盘撞坏了路边的护栏,幸好人身安全无事,由于送孩子着急,徐美下车匆匆看了一眼,车和护栏都有损坏,但由于送孩子着急,也没有报警,直接将孩子送往学校上班去了。之后交警找到她,对她进行了经济处罚。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对于损害交通设施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进行罚款处理。处罚金额在200到2000之间。
第二,罚款的金额根据事故的轻重来判定,因为护栏属于交通设施,撞坏之后要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一定的经济处罚也合情合理。
撞坏护栏肯定是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情节不严重的一般不会有其他的处罚。交警也会出事故责任书,对现场事故的轻重进行裁定,然后根据事故责任书到相关的部门去缴纳罚款就可以了。但是遇到交通事故之后,不管是双方的还是单方面的,一定要先报警,保护现场,这是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最主要的,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加以谨慎,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当遇到危险的时候,遵循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这点徐美做的还是比较对的,情急之下打了方向盘,即使撞到了护栏,也没有撞到人,虽然被罚了款,但比撞人情节尚轻了很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