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亲的户口可以和女儿一起迁入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1、在当事人的子女未成年,并且当事人双方都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同时迁移(如:当事人办理户口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等);2、具体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