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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秋处什么邢

发布时间:2023-04-13 00:59:54

① 古代针对女性的刑罚,“一丈红”站第五,第一是什么

据记载,历史上的酷刑多达23种,个个让人闻风丧胆,莫言在《檀香刑》中便描述了部分酷刑。其中有很多是专门针对女性罪犯的,这些刑罚中最厉害的是哪一种呢?

第六名:站砖

站砖,顾名思义就是站在砖上,那么站在砖头上怎么就是酷刑了呢?我们知道,中国自宋朝以后开始流行裹脚,女子都以小脚为美。

而这种站砖的刑罚就是将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然后让差役架着她赤脚站在砖上。由于古代女子经过缠足后,骨头都是畸形的,不裹脚缠布根本无法站立,人站上去之后不到半小时,便会觉得腿重如铅。再过一会,两脚发酸,身体发抖,多站一会甚至会大小便失禁。

第五名:一丈红

这是一种专门用在后宫中的刑罚,主要用来惩罚犯错的妃嫔宫人。具体实施方法就是:用两寸厚五尺长的板子责打女犯腰部以下的位置,一直打到筋骨断折,血肉模糊。因其受刑后远远看过去鲜红一片,故得名“一丈红”。我们对它所熟知是在《甄嬛传》中,常在夏冬春因为气焰太嚣张,被华妃实施了“一丈红”。



第一名:耐刑

耐刑是秦朝的一种刑罚,就是将犯人除头发以外的发须剃掉,这种刑罚的严厉对比上面几种根本算不上刑罚,但为什么还能排到第一呢?

在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发肤受损当然是一种刑罚。另外就是对于女性而言,除头发外还有腋下以及腹部以下,也就是身体中间的部分会长有毛发。

那样一个年代女性的身体只要稍微一外露就会被人说有伤风化,何况受此刑罚,在心理上势必会带来巨大的打击,很多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弱,在经受过刑罚之后羞愧自杀。而即使承受下来了,这件事也会成为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受人指点。

这是一种非常具有侮辱性的刑罚,带来的是心理上长期的伤害和折磨。

② 古代女刑犯十大酷刑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液皮尺,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握模,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闹高.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着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③ 古代女子二十大刑法

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模念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的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位女皇帝。她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采用严刑峻法,消除异己。因此,她手下的一些酷吏,便借机想方设法诬陷自己的政敌,并绞尽脑汁制造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笼罩着高压的恐怖气氛。 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勣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野岁,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旦脊困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着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④ 古代对美女的妇刑的刑具

说到我国古代妇刑那是非常的多,也非常的变态和残忍,在古代竟然用这些刑罚来对待女子,你懂什么叫怜香惜玉吗?简直是惨无人道啊!在我国古代妇刑所指的不是一个但是的酷刑,而是对女子这
一类刑罚的一个统称。那么今天度哥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盘点一下古代的十大女子妇刑。

一、骑木驴刑

残忍变态程度:5颗星

据传闻,我国古代女子骑木驴刑是主要用在宋、元期间,此刑罚就是用来专门的惩罚那些犯了淫乱罪的女人们所用的,是古代女子十大妇刑中的一种,是用一种特制的木驴刑具,来摧残女性的下体,
非常之残忍,甚至会直接刺破女性的子宫,简直是非常的残忍。

在讲到执行方式之前,我们先来了解执行骑木驴刑的刑具:木驴。这个木驴是一种特制的木质驴,在驴的后背上面,有着一个很粗的木头柱子,那么这个柱子就是“罪魁祸首”了,柱子有
二寸粗一尺长(也就是粗6厘米,长33厘米)。在古代女子妇刑中,她也能名列前茅..

二、铁裙之刑

残忍变态程度:5颗星

朱元璋发明此妇刑的目的,就是为了用来惩罚不忠的女人,而她的妃子碽妃,也是唯一一位受到这种刑法的女人。就是因为朱元璋怀疑碽妃与外人私通,还生下了孩子,导致他是龙颜大怒,并赐予碽
妃铁裙之刑。

铁裙之刑和古代女子骑木驴刑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上面我们也知道了此妇刑是用来惩罚不忠女人的,那么久肯定和女子的某些私处有关了。先是用一个制成的铁衣穿戴在女子的身上,然后将铁衣
在放到火山烘烤,铁片受热之后,女人就像被受到蒸刑一样,非常之残忍,想想都可怕啊.

⑤ 古代美女受刑

古代美女受刑 中国古代有一种使用非常广泛的刑罚:杖刑,即通常所说的“打屁股”。明清两代依然保持着杖刑,而且更为变态。变态在哪里呢?如果遇到受刑者是涉嫌犯了通奸等罪行的女囚,则必须“去衣受杖”。也就是说,要脱去衣物裸体受刑。

在古代“穿衣 文化 ”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刑处决不仅夺去女人生命,而且也在贬低她的身份,侮辱她的人格。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悔如团民间所接受。

它不但给予女囚巨大的人身痛苦,还给女囚制造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在贞操观念十分浓厚的明朝和清朝,遇到这样的情况,女囚难以承受人格侮辱,有的当场碰死,有的回了家后就自杀而亡,造成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则更是家常便饭。

中国的古代法律规定,妇女犯了奸罪,往往被判处脱裤子,当中裸体受杖的刑罚。有了这条规定,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有人就会就捕风捉影,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橡档到打板子那天,原告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看打”;有时还未升堂,收受了贿赂的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卖肉”。当时还有一种惯例,就是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仇家就趁机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古代是中国小脚崇拜时期,女人的脚和鞋子是其最为私密器官和物件,光脚出庭,脱鞋传看,是对女性最严重的羞辱。很少有女人在经过这样光天化日的羞辱之后,还能苟活在人世,据说不少妇女不堪这样的凌辱,当场碰壁而死。妇女还不得不继续忍受来自周围的冷眼和嘲笑,这对她们的伤害甚至比凌迟所造成的痛楚还要深。

历史上着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朝末年,巾帼女杰 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即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当然首先要剥光衣物,然而再割去她的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二年碧橘正月,即公元1797年,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仙姑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王仙姑不幸被捕,遭到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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