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Hello-Kitty不為人知的一段故事
Hello Kitty藏屍案發生於1999年的香港,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里,被迫飲尿、食屎、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而案件稱作九龍西酷刑案)。三名行凶者陳文樂(案發時33歲)、梁勝祖(26歲)及梁偉倫(19歲)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嘻笑聲。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極度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2003年,該案件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門色魔案。此案件於2000年被改編成電影《人頭豆腐湯》(There Is a Secret in My Soup)、2001年《烹屍之喪盡天良》
案情 在這宗案情兇殘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舞女,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葯費,偷取任職皮條客的首被告陳文樂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首被告陳文樂於是吩咐次被告梁勝祖及第三被告梁偉倫向女受害人追債。女受害人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三名被告將欠款不斷提高,受害人因無力償還,因而觸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首被告要求,將受害人從葵涌麗瑤邨富瑤樓一單位押走,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三十一號三樓一單位。當回到單位後,梁偉倫質問受害人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受害人超過五十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滾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被告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被告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通毆打她雙手。數星期後,女受害人終於支撐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要她移動身軀。受害人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丶毒(甲基安丶非他命),在地上輾轉反側,狀甚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藏屍 當被告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他們決定將死者肢解,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以膠袋盛著死者的腸臟,在浴室中以燙水烚熟,排水渠呈現類似肉類及牙齒狀的物體。梁勝祖當時負責劏肚放血,劏肚後見有內臟漏出,於是站開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由首被告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載於多個塑膠袋內,後棄置於垃圾站。陳文樂亦在房間內,以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忙亂間,他們將內臟棄置於屋內及隨手掉到大廈檐篷,並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後縫合。當案件開審後,第一被告陳文樂被指從煲內取出女死者的人頭時,一面將半溶的頭發扯出,一面說:「乖乖地唔好郁,我幫你扮番靚!(乖乖,不要動,我幫你打扮!)」事後,陳文樂亦吩咐其餘被告將熟肉喂狗,但此項指令有否執行,則不可考,各人隨後四散。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的男住客,曾在大廈的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攝錄機拍下情景,但有關片段後來已被洗掉。此後,該單位被空置,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單位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有深入追查。
揭發 兇案發生後兩個月,九龍馬頭圍女童院內一名十三歲女童阿芳、亦即第三被告梁偉倫的女友,向社工說自己做著相同的惡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她向社工傾訴時,將兇案全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點證人。她本身是問題少女,1999年農歷新年期間,陳文樂邀請她及另一被告到事發單位居住。到處留宿的阿芳,終於有了固定居所。在案發期間,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吃光。1999年5月26日,九龍油尖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疑因懼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警員帶備口罩及以膠袋包腳,以防屍蟲咬噬。當單位大門打開後,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開燈後,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倚在走廊牆邊。探員以鐵枝輕刺公仔內收藏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滲出腥臭血水。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凈的不銹鋼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兩煲周圍滿布屍蟲,煲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渣滓。法醫官奉召到場後,在Hello Kitty洋娃娃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洋娃娃的棉花滿布屍蟲,頭骨已被人煲熟,由於皮肉及頭發組織已被破壞,無法進行DNA化驗。探員最終在現場檢走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錘及一個懷疑曾作烹屍用的瓦煲。警方隨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記者報道前將疑兇拘捕。1999年5月27日,當時首被告陳文樂與妻子阿佩及初生之嬰兒已搬離案發單位並正在投靠朋友地方居住於葵涌石籬邨石寧樓十七樓一單位,但警方經調查後便很快掌握此寶貴資料並派出一隊共四名探員到達該單位一舉將陳文樂及阿佩捕獲…同一時間,多隊探員亦根據調查所得資料搜查多處地方以期追捕梁勝祖及梁偉倫,包括他們之居住地址,但都不得要領。翌日,次被告梁勝祖主動投案,而第三被告梁偉倫在報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廣西。由於知道梁已離境,警方遂將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公安和入境處協助追捕,直至年2000年2月14日,中國大陸公安在執行其他任務時巧遇梁偉倫,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後得悉他在港被通緝,移交香港受審.。
審訊 2000年10月9日,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翌日成為香港多份報章的頭條新聞。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在調查初期,警方苦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3名被告各自承認禁錮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亦互相推卸責任,如第二、三被告就聲稱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陳文樂所指使。後來的證人供詞指陳為黑社會和勝和的成員。在開庭首日,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及兇案現場樓下二樓的情侶,及樓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吳志遠指1999年3月13日後,已再沒有見過死者,家姑指案發當日有二人上門找死者,另外樓上、樓下住客亦曾聽到單位傳出女子的叫喊聲。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物Hello Kitty洋娃娃搬入法庭,亦要將女死者的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傳出屍臭。當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以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發笑。審訊時,庭外亦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的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員稱:「我撞到鬼(我看到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② 你對娃的溺愛,長大後都會變成傷你的利劍,刺心痛
做老師二十年了,見過各種各樣的學生和家長,感觸最多的還是被溺愛的孩子,有的家長溺愛孩子到了觸目驚心的程度,簡直可以用喪心病狂來形容!看下面這個例子:
兒子哭鬧著讓母親買玩具,母親不買,任性氣大的兒子竟抓母親頭發。母親央求道,『快放手,好痛。』
一個20來歲的女孩前來解圍,但被他一聲『你滾』喝退。男孩更加張狂,開始伸手掐住母親的喉嚨。母親憋得滿臉通紅,有氣無力,只好向兒子屈服。」
再看另一個例子:
14歲的小女孩當著眾人的面,連扇父親十餘個耳光,拳打腳踢,飛起來踹,父親一直沒有還手,也沒有生氣,還在笑!原來女孩父母離異,父親過度「關愛」女兒,女孩沒了自由,於是痛恨父親,出現大打出手的一幕!
還有:
一段視頻畫面引來網民爭議,當地一對准備搭火車回鄉的母女等車時,母親怕女兒站著腳疼,自己蹲下充當「人肉板凳」,讓女兒坐著歇腿。從視頻上可見母親大腿上一個十多歲的女兒坐得悠然自得。
下面的例子是我親見:
這個是欣欣的家長和老師的對話,欣欣拿手機到學校,老師和家長溝通,欣欣媽媽說:「我給她要手機,她不給我,實在管不住,還和我打了!」末了,還叮囑老師,千萬別和欣欣說是媽媽這樣要求的,欣欣從小在家裡就是小公主,爸爸媽媽把她捧在手心裡,先是不捨得,後來是不敢說女兒一個「不」字,就成了為了拿手機和媽媽大打出手的孩子。
看到這些例子,做媽媽的心裡是不是哇涼哇涼的,反正我是脊背發冷,汗毛直豎,這是養孩子嗎,這是養狼啊!白眼狼!
盧梭說:當一母親個過度關心孩子時,她就會另一條相反的相反的道路偏離自然。孩子的未來將因此埋下各種各樣的災禍與危機。他還說:你知道運用什麼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為不幸的人嗎?這個方法就是對他百依百順。
我們老祖宗也早就說過,慣子如殺子。事實也多次證明,孩子真的不能溺愛。
愛孩子是動物的本能,但是人和其他動物是有區別的,那就是,人有理智。愛孩子不能過度,要把握其中的分寸,毫無原則的過度寵溺,對孩子有百害無一利,對此必須要有充分的認識,不要等到孩子長大不成器了才後悔莫及。父母過度寵溺孩子會有些什麼後果?
孩子變得自私自利
被過度寵溺的孩子,由於長期被父母的溺愛所包圍,根本不知道為人著想,不會將心比心,不會站在他人角度考慮問題,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自私又自利。過於自私自利,否則將來後果難以設想。
孩子性格驕橫乖張
孩子被寵溺直接的後果就是驕橫,由於父母一切讓步,包括很多的無理要求,其骨子裡就養成他是老大的思想,父母得聽他的,敢於騎在父母頭上說話做事,不懂得讓步,不懂得寬容,更受不了委屈,性格驕橫目中無人,行為乖張專橫。
孩子做事懶散無紀律
在父母的眼裡,他就是老大,誰也管不了他,而且吃喝拉撒行食住行都有父母代辦,什麼事也不想做,日益變得懶散,在他眼中,他就是紀律,他可以不聽別人的,別人卻必須聽他的,將來在社會上勢必難於立足。
孩子不懂禮節目無長輩
由於父母的過度寵溺,對於孩子的一些不良行為和不禮貌行為也沒有阻止,孩子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禮貌,目無長輩,口無遮攔,更沒有基本的做人禮節,因為他壓根兒不知道禮節禮貌為何物。
孩子懦弱不能經受困難
長期生活在父母的呵護寵溺下,從小不知道什麼是困難,因為一切有父母代為解決,一旦遇到困難就會手足無措,性格變得懦弱,根本無法行大器,成不了大事業,經受不了任何一點小小的困難。
孩子人際關系障礙
由於自私自利,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行事專橫無紀律,目中無人,自然無法與人和諧相處,與他人的交流也變得障礙,其人際關系必然一塌糊塗,必然成了孤家寡人,學習就業以及愛情婚姻可能都變得困難。
那麼,你是不是溺愛孩子呢,請看專家列出的這幾條,診斷一下自己是不是溺愛孩子:
NO1: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等等。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NO1: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
NO3: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NO4: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NO5: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
NO6:大驚小怪
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NO7:剝奪獨立
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還往往成為「把門虎」,在家裡橫行霸道,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性格缺陷。
NO8: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挾父母。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製力的種子。
NO9: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
親愛的家長們,千萬不要再溺愛孩子了,你給的這種畸形的愛,遲早有一天會化作刺傷我們的利劍,讓我們錐心刺骨的疼
③ 游戲容易上癮,你見過哪些因為玩游戲做出的喪心病狂的事情
現在很多人為了游戲而過度氪金,其實這是一種非常不理智的行為,因為大多數玩游戲的人都是未成年人,過於的沉迷游戲容易造成近視眼和學習成績的下降。在網上常常看到這樣的新聞,一名七八歲的小孩子為了玩王者榮耀買皮膚,在父母買東西的時候偷偷記下父母付款時的密碼,然後在游戲當中通過充值,然後把付款的信息給刪掉。
看看這些慘痛的事情,還不足以警醒大家嗎,游戲只是一個消遣的方式,而且沒有經濟的人最好是不要往裡面氪金,學生還是要以學業為主,不可過於的沉迷於游戲當中,不然將來後悔的只會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