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狄仁傑公正護法的內容是什麼
唐朝有一位剛正廉明、執法不阿(ē)的政治家,他就是一代名相狄仁傑。
公元676年,狄仁傑被任命為大理寺負責人。大理寺是當時中央的審判機關。他到任第一年,便處理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一萬七千多人,無論被判處有罪還是無罪,沒有一個當事人不服的。狄仁傑明察善斷,循律准確,一時聲名鵲起,成為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如神的大法官。
為了維護當時的法律制度,狄仁傑甚至敢於犯顏直諫(jiàn)。這年秋天,一個叫權善才的將軍誤砍了昭陵上的柏樹。唐高宗勃然大怒,准備嚴懲權善才。狄仁傑上書皇帝,說明按律令應該免去權善才的職位,但高宗認為免職的處罰太輕了,下令立即處死權善才。狄仁傑堅持說此人罪不當死。高宗生氣了,板著臉說:「權善才砍了昭陵上的樹,是陷我於不孝,必須殺他!」大臣們一看皇帝生氣了,都用眼色示意狄仁傑別再說了。狄仁傑卻依然據法力爭道:「哪有所犯的並非死罪,就下令判處死刑的呢?如果刑法這樣沒常規,豈不是讓天下百姓手足無措嗎?……現在陛(bì)下為了昭陵的一棵柏樹就要殺掉一位將軍,那千年以後,人們會把陛下看成足什麼樣的皇帝呢?這就是臣不敢奉陛下的命令殺權善才的原因,臣不能陷陛下於無道啊!」高宗聽了,覺得有理,便收回成命,免了權善才的死罪。
當時有一個叫王立本的大臣,仗著皇帝的寵信,濫用職權,幹了不少壞事,朝廷的大臣們敢怒不敢言。狄仁傑上奏高宗,指明此人罪行嚴重,應交給大理寺審理。高宗要狄仁傑看在王立本還算個人才的分上,破例寬恕他。狄仁傑回復道:「國家就算再缺乏人才,也不缺他一個王立本吧?陛下為什麼要包庇(bì)罪人而破壞王法呢?如果陛下堅持這樣做,那就把臣流放到荒無人煙的邊疆去吧,日後,也好讓忠心報國者引以為戒。」高宗聽了這話,無言以對。王立本終於被判刑,朝廷的風氣由此大為好轉。
公元688年,武則天令宰相張光輔率兵三十萬去平息豫州叛亂。叛軍本是烏合之眾,聽說朝廷派兵來了,便作鳥獸散了。豫州官民出城迎接朝廷的軍隊。但張光輔卻示意部下,不分青紅皂白,屠(tú)殺無辜(ɡū)百姓。之後,又以查尋叛黨為名,四處抄家掠物,濫捕濫殺。一時間冤獄四起,受害者不計其數。這時,狄仁傑奉武則天之命,赴豫州任刺史之職。到了豫州,他看到哀鴻遍野,無辜而受牽連的人極多,內心非常不安。於是,一面下令給那些死囚開釋刑具,一面秘密上書武則天,奏明原案的「詿(ɡuà)誤」,請求武則天憐憫(mǐn)。武則天深知狄仁傑為人剛正,相信所奏屬實,於是下詔(zhào)改死刑為流放。當這些被流放的人途經狄仁傑曾經治理過的寧州時,當地的老百姓告訴他們:「是狄大人救了你們的命啊!」這些人方才知道事情的真相。於是,他們來到寧州百姓為狄仁傑立的德政碑下痛哭。到了流放地後,大家又集資立碑,頌揚狄仁傑的功德。
狄仁傑位居宰相後,輔國安邦,深為武則天倚重。他病故後,武則天悲聲嘆息,宣布廢朝三日,以示哀悼(dào)。
『貳』 《投名狀》三個老頭原型是誰
狄大人是曾國藩,姜大人是李鴻章,陳大人是胡林翼。
該片的故事大綱改編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講述了龐青雲、趙二虎、姜午陽這三個結拜兄弟之間的恩怨糾葛。2008年,該片獲得第27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第45屆台灣電影金馬獎最佳電影等獎項,李連傑憑此片獲得第27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獎。
動作設計
《投名狀》開始一個月的拍攝並不順利,原計劃7天拍完的首場戲到實際拍攝時竟然拍了一個月,中途陳可辛一度覺得第一場戲就拖成這樣,後面別想拍了。沮喪時陳可辛甚至自我否定到想主動請退,讓投資方換導演,出現這種局面的原因是陳可辛從來沒有拍過打戲。
此外由於片中大場面的戲份非常多,陳可辛在溝通上也很復雜。不過陳可辛並未因此而改變自己多年的工作方式。在拍攝過程中,陳可辛給拍攝現場的工作人員留有很大的創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