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傻傻分不清楚的四次「塔城界約」
近代中國與西方列強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其中涉及與俄國的界約數量相當多。從1858年的《璦琿條約》到1911年的《滿洲里界約》,這些條約中頻繁出現「塔爾巴哈台(塔城)」這個地名,共五次提及,其中四次與勘界條約相關。讓我們來一一解析這四次「塔城界約」及其背後的故事。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這些條約之間存在著復雜的邏輯關系,包括續訂增補、廢除替換以及子約與母約的關系。按照這個邏輯,我們將西北相關界約分為四大體系,其中《塔城議定書》是獨立條約,而《塔城界約》、《科布多塔爾巴哈台界約》和《塔爾巴哈台西南界約》則是《改訂條約》的子約。
讓我們分別了解一下這四次「塔城界約」的主要內容:
《塔城議定書》:經過三次子約,總計失去外西北約44萬平方公里。《科布多界約》:勘分布果素克山至瑪呢圖噶圖勒干段,失去齋桑湖以北阿勒泰淖爾烏梁海二旗約10萬平方公里。《烏里雅蘇台界約》:勘分沙賓達巴哈至布果素克山段,失去唐努烏梁海西北十佐領約4萬平方公里。《塔爾巴哈台界約》:勘分瑪尼圖噶圖勒干至哈巴爾蘇山口段,失去巴爾喀什湖東南伊犁將軍轄區約30萬平方公里。
簡述:《科約》割讓科布多西部,《烏約》割讓唐努烏梁海西部(烏里雅蘇台除了科布多的另一塊),《塔約》割讓伊犁將軍部(塔城屬於伊犁將軍部)。
談到《改訂條約》,這是在左宗棠收復新疆期間簽訂的條約。俄國曾試圖通過《里瓦幾亞條約》割占伊犁地區,但最終在左宗棠的軍事勝利下,清朝拒絕承認此條約,改派曾紀澤出使俄國,簽訂了《中俄伊犁條約》,即《改訂條約》,相對而言較為有利。
《改訂條約》內容涉及地名繁復,主要涉及伊犁、喀什噶爾、科布多、塔城等地的界線勘定。這些條約的簽訂,使得中國在西北地區失去了大量領土,其中尤以《塔城議定書》對中國的領土損失最為嚴重。
理解了這四次「塔城界約」及其子約後,可以看出它們都是由《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塔城議定書)》所起。在這四次界約中,為害之甚、名聲之劣,非《塔城議定書》莫屬。
因此,當提到「塔城界約」或「塔城條約」時,通常所指的就是1864年10月7日簽訂的《塔城議定書》。我們提醒大家,我館近期將推出近代以來中國對外條約及領土變遷總覽,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