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婚前欠債結婚後與老婆有關嗎
這個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是沒有直接關系的因為相對應來說在法律上是這么界定的因為自然人在於婚前產生的這種欠債結婚以後沒有現有的這種債權人有直接關系需要原有的這種欠債人來進行還款
2. 結婚之前的債務婚後需要一起償還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共同承擔。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一方婚前欠有的債務,是以其個人名義所欠的,並且也是用於個人,所以這就屬於婚前個人債務。對於婚前個人債務,婚後是不需要夫妻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3. 結婚前的債務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結婚前的債務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結婚之前個人債務會成為夫妻債務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不會成為夫妻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關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療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在共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 夫妻中的一方在結婚前有債務,那結婚後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如果說夫妻中的一方在結婚之前欠下了很多的債務的話,那麼要看欠下債務的人是在結婚之前由夫妻雙方共同產生的債務還是在雙方結婚之前,由一個人所產生的債務。
一般情況下,欠債結婚的情況還是非常少見的,在幾年前的話,就有很多男人為了結婚而向別人借錢,湊夠女方的彩禮,那麼在這個時候,男性的借款屬於個人債務,在結婚之後就不需要女方來共同承擔債務了,因為在這個時候是在結婚之前,男方借錢來結婚,如果說婚後還需要女性來共同承擔的話,那就是女性借錢來讓男生娶自己了。
無論在什麼時候,我認為借錢都是非常不可取的一種行為,對於男性來說,如果結了婚之後還要女性來共同承擔債務的話就是看女性的意願了,如果說女性願意陪男生一起吃苦的話,那麼女性就會自己主動承擔這一類債務,如果說女方並不想承擔這個債務的話,那也是有理由的,男方也不能對女方過於責怪。
6. 請問婚前債務是否會影響配偶
不會,婚前的債務由一方承擔,不會轉架夫妻另一方承擔,但是結婚以後你要區分夫妻的財產,以免把夫妻婚後共同財產強制執行掉。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 老公婚前的債務和我有關嗎
法律分析:如同個人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一樣,你老公在與你結婚前負有的債務是他個人的債務,與你無關。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債務原則上屬於個人債務,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以前欠錢,離婚後又和另外一方結婚,以前欠錢跟現任妻子有關系嗎
沒有關系。
(第二次)結婚前所欠債務屬於婚(第二段婚姻)前債務,與現任妻子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