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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處需要帶什麼

發布時間:2022-01-31 06:05:33

❶ 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資料

結婚登記需要帶以下資料:
1、戶口簿,身份證, 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照片,雙方大二寸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
婚姻登記是指戀愛的男女之間,為了實現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經國家婚姻登記機關核准,取得結婚證的行為。
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民政部一直在推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工作,這項工作被公認為有效預防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的重要屏障,民政部表示,待全面實現聯網後,無論居民在哪個省市登記結婚,其他省市都能查到。而目前由於這一功能尚未實現,出現了不少人異地重婚,騙婚的案件。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❷ 結婚登記要准備什麼東西

婚姻登記都需要准備以下證件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男女雙方親自到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❸ 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結婚所需材料有:1、戶口簿。2、身份證。3、無配偶證明。4、無血親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❹ 結婚登記都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結婚登記需要戶口本、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結婚需要男女雙方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手持戶口本、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辦理結婚手續。並且男女雙方都必須到場,結婚證不能讓別人代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❺ 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以下證件材料:1、雙方的居民身份證;2、雙方的居民戶口薄;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相關材料;4、紅色背景近期的兩寸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也可以在婚姻登記處拍取。滿足結婚條件需要辦理結婚證的男女雙方,攜帶上述材料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經工作人員核對後,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可以准予登記,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❻ 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詳細一點

選好日子迷信的說法就是選日子一般的是八帶六的都可以,這樣的選日子去登記上政務超市,然後拿著自己的身份證拿著戶口本雙方的戶口本,然後去登記就可以了,一般八點就上班,下午一點上班四點下班所以這個時間點上政府超市去登記就可以了,不需要准備什麼,可以准備一些糖果分給你登記的工作人員就這些。

❼ 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

結婚登記需要帶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❽ 結婚登記要帶些什麼證件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❾ 婚姻登記處要帶哪些證件

雙方戶口簿,身份證,辦理結婚證的專用照片,婚前體檢表,女方還要在戶口所在地開未婚證明,然後9快9毛錢,祝幸福

❿ 去民政局辦結婚登記要帶什麼東西

班的到了結婚的年齡,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帶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沒有健康證情況下就可以去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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