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形式婚姻的定義是什麼
形式婚姻又稱假結婚,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或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並非真正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例如通過假結婚辦移民、到外地工作,為了遵從家人意願與他人結婚,婚後有名無實;為了享受政府給已婚人士的福利、權利而與一名異性假結婚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㈡ 形婚是什麼意思
形婚即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又稱互助婚姻,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或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只是名義上的夫妻身份,而無實質內容。例如一個男同性戀者和一個女同性戀者舉行婚禮,組建家庭;或者一些人為了辦移民、到外地工作;或者為了享受政府給已婚人士的福利、權利;或者被迫遵從家人意願與異性結婚等,婚後有名無實。
形式婚姻,顧名思義,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無實質內容。同性戀者的婚姻經常是形式婚姻。[1]這是近年來在北京,上海,南京等經濟發達的城市興起的一種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的互助婚姻模式,也就是一個男同性戀者和一個女同性戀者舉行婚禮,組建家庭。表面上看來,這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而實際上,「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獨立,他們不過是藉助婚姻的形式,抵擋外界的壓力,在婚姻的保護傘下獲得愛的自由。
也有人稱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於來自家庭、社會等各方面的壓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與女同志組成的沒有性關系的形式意義上的家庭。
㈢ 什麼是形式婚姻 有哪些特點
形式婚姻,就是婚姻只有形式,無實質內容。表面上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實際,「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保持獨立。
形式婚姻又稱互助婚姻,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或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只是名義上的夫妻身份,而無實質內容。例如一些人為了辦移民,到外地工作,從事地下工作等,前面這些目的非結婚,而是其他,實現目的後便離婚,非真形婚,只能叫暫時婚姻掩護騙局;或者一個男同性戀者和一個女同性戀者組建家庭等,這是真正意義的形婚,雙方感情仍舊獨立,但是形式上依舊是一個正常的家庭。
這是一種為了緩解或避免社會輿論壓力的新型婚姻。
㈣ 「形婚」是什麼
形式婚姻,就是婚姻只有形式,無實質內容,表面上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實際,「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保持獨立。
形婚又稱互助婚姻,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或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只是名義上的夫妻身份,而無實質內容。
例如一些人為了辦移民,到外地工作,從事地下工作,或者一個男同性戀者和一個女同性戀者組建家庭等,都屬於形式婚姻。
(4)什麼形式婚姻擴展閱讀:
形式婚姻可能會帶給我們無數的思考,也讓這個社會狀態發生著改變。身邊總有奇聞異事,雖不值得一提,但它具有著充分的社會意義。
當這種形態產生的時候,我們的國家,我們具有愛的人們都要去思考,為什麼會產生,而且還會持續性的發展下去。因為某些事實,某些形態是必然的產生,而同性愛沒有錯。形式婚姻雖只是一種形式,但只要目的單純,它的意義就沒有錯。
㈤ 關於形式婚姻 各位有什麼好忠告
需要了解到:
1什麼原因使你選擇形式婚姻?
2對方是否清楚知道婚姻是形式婚姻?
3雙方父母是否了解你們的婚姻狀況?持什意見?
㈥ 怎麼找形式婚姻
你信他?他信你?這玩意最難的就是互信,畢竟協議違反婚姻法不受保護。解決辦法一般是熟人介紹,以熟人信譽擔保,論人脈的重要性
㈦ 什麼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
曾幾何時,形式婚姻已悄然出現在中國的大江南北。在中國,因為傳統的思想太固化,一個人的終身大事牽動著你的父母、親戚、朋友、同事。而作為一個同志來說,可能不怕朋友的不理解,不怕同事的嘲笑,最怕就是看到父母悲哀的眼神,尤其是在讓自己痛苦一生還是讓父母傷心失望的兩難中決擇。於是,一種新的婚姻形式悄然而生----形式婚姻。我們並不是提倡形式婚姻,實在到了沒有辦法的時候,那也是一種不是辦法的辦法。但是你在走形式婚姻這條路前,一定要仔細地考慮清楚以下幾點:
第一,你是否有固定的朋友,對方是否有固定的朋友,相處多久,感情是否穩固。
第二,你需要怎樣的形式婚姻,是那種只需要每年偶爾露一次面的,還是配合度相對較高的。
第三,對婚後的生活方式有否考慮過,是否住在一起。如果不住在一起,怎麼向雙方家長交待,如果住在一起,房間怎麼分配。如果是根據需要每個月有幾天住在一起,那麼要不要住在一個屋子裡,要不要睡一張床,有沒有心理准備。
第四, 要不要領結婚證。
第五, 要不要孩子。
第六,要不要舉行婚禮。
第七, 對方家裡親戚多少,每個星期這方面的應酬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第八, 財產問題,包括婚前財產公證,日常生活開支支付,婚禮費用如何處理,雙方家長給的錢歸誰,用於雙方親戚方面的費用如何分攤。
這些都是要必須考慮的問題,最好用書面的形式記錄下來,兩個人一人一份。形式婚姻雖然是個擺設,但是肯定會對你的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有些生活習慣會被迫改變,這些是必須付出的代價。如果不能接受,我勸你們還是暫緩走這一步。
作者:blhlh80799199 發表時間:2005-11-2
什麼是事實婚姻?
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發表評論】【加入收藏】【告訴好友】【列印此文】【關閉窗口】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沒有履行法律手續就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婚姻關系,這種婚姻關系是違法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應依法予以撤銷或依法進行法定的結婚登記,取得合法的婚姻關系。我國目前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凡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之前同居時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承認事實婚姻關系,法律予以保護
㈧ 什麼是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顧名思義,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無實質內容。也有人稱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於來自家庭、社會等各方面的壓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與女同志組成的沒有性關系的形式意義上的家庭。表面上看來,這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而實際上,「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獨立,他們不過是藉助婚姻的形式,抵擋外界的壓力,在婚姻的保護傘下獲得愛的自由。
㈨ 什麼是形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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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
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顧名思義,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無實質內容。也有人稱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於來自家庭、社會等各方面的壓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與女同志組成的沒有性關系的形式意義上的家庭。表面上看來,這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而實際上,「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獨立,他們不過是藉助婚姻的形式,抵擋外界的壓力,在婚姻的保護傘下獲得愛的自由。
形式婚姻定義
形式婚姻,顧名思義,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無實質內容。這是近年來 形式婚姻
在北京,上海,南京等經濟發達的城市興起的一種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的互助婚姻模式,也就是一個男同性戀者和一個女同性戀者舉行婚禮,組建家庭。表面上看來,這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而實際上,「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獨立,他們不過是藉助婚姻的形式,抵擋外界的壓力,在婚姻的保護傘下獲得愛的自由。 也有人稱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於來自家庭、社會等各方面的壓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與女同志組成的沒有性關系的形式意義上的家庭。 此種家庭一般採取婚前財產公證、生活支出AA制等方式避免因經濟產生的糾紛;同時,若條件允許,男女雙方一般不會住在一起,而雙方會和自己的BF(boy friend)或者GF(girl friend)住在一起,而後者更像是真正意義上的家庭。
形式婚姻的幾種形式
由於對婚姻的期望和要求不同,形式婚姻也分好幾種。比較常見的是「夫妻」 形式婚姻
雙方保持朋友關系,平時不在一起生活,只是在逢年過節或家中有事等需要同時「出鏡」的情況下,雙方才一起出現。也有像正常夫妻一樣,住在同一個屋檐下的,但是可以帶各自的伴侶回家。有的人想要孩子,「夫妻」雙方會事先約定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後代。 還有一些同性戀者只是希望用婚姻的形式告訴外界他/她是一個「正常」人,他們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婚離,因為很多人歧視同性戀者,但離婚者基本不會被看成是同性戀者。形式婚姻的雙方都清楚,所謂結婚不過是對家人的一個善意的謊言,是對世俗偏見的無奈妥協,所以有些人乾脆連結婚證都不要,只是舉辦一場婚禮,讓周圍的人以為他們結婚了,而他們在法律上依然是單身。 但是,不管如何形式。在親朋面前,都需要有個共同的家——房子,以及房中的傢具電器等,這就要涉及到婚前的經濟利益。雙方花出去的錢到底該如何分配,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很多時候這會成為雙方矛盾集中的地方。所以,先小人後君子,「夫妻」雙方在互助伊始,要把這些問題攤開來,有必要時,求助法律,生成合法協議。
形式婚姻產生的原因
在異性戀佔主流的社會中,同性戀者往往被扣上「有病」、「變態」、「 形式婚姻
畸形」的帽子,得不到大眾的理解和尊重。常常有父母得知子女是同性戀者後悲痛欲絕,或求助醫生,或訴諸暴力,或尋求其他「偏方」,想盡辦法試圖改變孩子的性取向。根深蒂固的社會偏見使絕大多數同性戀者不敢公開自己的身份,而是小心地扮演著異性戀者的角色。與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傳統婚姻文化的影響非常大。在這種文化中,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傳宗接代,不僅僅是社會對個人的要求,更被融入到與個人道德緊密相關的「孝道」中。西方國家的同性戀者很多選擇不婚,而在中國如果不結婚,會被周圍的人認為不正常,招來很多流言蜚語。在社會和文化不認可同性戀,又逼人一定要結婚的情況下,男同性戀者和女同性戀者互相幫助,組成形式婚姻,似乎是目前情況下所能做出的最佳選擇。
形式婚姻相關機構
形式婚姻網站:他們不但提供給同性戀群體的交流平台,有的還提供形式婚姻的交友指導服務。
每一個新興行業的誕生,都具有它的時代性和必然性。形式婚姻的誕生,是在遵守我們社會主義法制的基礎上為了應接社會生活需求而產生的應時產物。它不僅是一種新型行業,同時也是一種新穎另類的社會風潮形成的標志。形式婚姻的出現,無疑是給我國的形式婚姻需求者帶來一絲生的曙光。
相信不斷發展的形式婚姻機構會為更多的形式婚姻需求者帶來幫助。
形式婚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形式婚姻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自願結成婚姻關系,並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財產
(一)甲、乙所得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不得歸為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二)位於 房屋內財產均為甲方所有;位於 房屋內財產均為乙方所有。並以法律公證。 (三)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為該財產所有權人。 (四)如基於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第二條費用
(一)甲、乙分別承擔本人、本人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費用支出。 (二)甲、乙雙方未經協商單方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 由於單方原因需採取與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費用及法律責任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及其他費用,也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 如單方選擇領養方式,有關事宜應參照前款。 (三)財產的修繕、維護由財產所有權人負責,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承擔。 (四)結婚期間費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平分
第三條債務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二)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債權債務關系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並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第四條繼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諾自願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為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或第三人為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願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於婚姻關系受益,並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第五條行為
(一)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生活彼此獨立、互不幹涉。婚後,雙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門鑰匙,以避免無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無性婚姻,如甲(乙)單方違反規定,甲(乙)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間如發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擔撫養義務。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體諒,謹言慎行,避免給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第六條補充條列
(—)在婚後各自居住,不可以無辜打攪對方生活。 (二)雙方老人的贍養,歸各自處理,對方可以有義務探望。 (三)婚後,如對方出現身體上的傷害,對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形式婚姻後,雙方不受婚姻法條列的任何管束,只本有互助的原則,一方不可以持《婚姻法》要挾對方,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第七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及爭議,應充分協商,本著責、權、利一致原則,公平合理解決。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協議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導致協議無效或無法履行,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協議效力影響) (四)本協議另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即按協議履行。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故事白領希望享受單身生活
結婚、生子、傳宗接代……對80後的白領小軒來說,象徵著一種平庸而無 形式婚姻
趣的生活。從小受到保護與溺愛的他害怕陷入感情旋渦,只希望永遠享受單身自在的生活。 但隨著年歲的增加,到了婚戀年紀的他不得不面對許多「麻煩事」,父母不斷組織的「相親約會」,街坊親戚不斷提起的「招親名單」,讓他十分苦惱。「總是拒絕怕傷人,不拒絕又實在沒感覺。」一次又一次地拒絕相親對象也讓小軒的父母非常擔心,甚至不少鄰居也七嘴八舌地議論起來。 最後,小軒也選擇了形式結婚。「結婚前大家都說好了,即使分開也無所謂傷害不傷害,這樣生活沒有負擔,讓自己快樂,讓父母放心,同時也成全別人,並沒有什麼不好的。」
律師提醒婚前最好分清雙方財產
結婚畢竟不只是領本證那麼簡單,從進行婚姻登記的那一刻起,夫妻雙方就必須履行一定的婚姻義務。面對日益龐大的「形式婚姻」一族,不少問題漸漸浮出水面:男女雙方婚前婚後的財產如何區分,萬一其中一方「假戲真做」,那麼日後的離婚問題又該怎麼解決……福建萬石律師事務所的李忻律師告訴記者,越來越多的問題告訴人們,形式婚姻不是個「放生池」,很有可能成為時尚男女「危險的游戲」。 那麼,如何在婚前婚後保障男女雙方的權益?李律師建議,首先應該分清雙方婚前婚後的財產。「不一定要做財產公證,可以選擇約定的方式,把雙方的財產分清楚,約定時最好有見證人,然後三方在約定書上簽字確認。」李律師表示,婚後如沒有特別約定或者署名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雙方約定財產的歸屬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如果屬於「形式婚姻」男女,婚前最好約定離婚條件,以方便認定感情破裂,避免沖突的發生。
評論
形式婚姻可能會帶給我們無數的思考,也讓這個社會狀態發生著改變。身邊總有奇聞異事,雖不值得一提,但它具有著充分的社會意義。當這種形態產生的時候,我們的國家,我們具有愛的人們都要去思考,為什麼會產生,而且還會持續性的發展下去。因為某些事實,某些形態是必然的產生,而同性愛沒有錯。形式婚姻雖只是一種形式,但只要目的單純,它的意義就沒有錯。 形式婚姻是為了面對傳統社會所帶來的壓力,通過男女同志共同建立的一個只有朋友感情,或是親情又或只是合作性質的無接觸婚姻,可稱無性婚姻。雙方都為了應付自己的家長而採取相應的應付措施,如果准備一起要孩子的可以到醫院進行無性接觸的人工受孕方式。 有法律界人士也認為,要慎重考慮走入形式婚姻。他建議如果真要搞形式婚姻,就應事先做好各種准備,比如做好婚前財產公證,甚至事先約定好離婚條件等。尤其是要事先約定好「形式」的具體范圍,以免以後一旦出現問題,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