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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起源什麼

發布時間:2022-01-30 15:46:54

⑴ 婚姻的來歷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人類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時代,就有了所謂的婚姻,這是一種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屬性,自然法則會用異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類生命繁衍生息。人類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結合方式,受人類社會環境的影響。不同時代和地區的社會環境,造就了多樣的婚姻模式,以及結合方式。科學的意義上看,如果沒有婚姻,很多血統就會出現混亂,不利於人們的優良繁衍。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密切相關。由於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財產,於是多數古代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由於私有制的財產由於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了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了「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約束。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綜合看來,婚姻是自然的法則,違背這一法則的人,會給自己帶來一些煩惱。人類的婚姻發展史大約經歷了這樣幾個階段:雜亂性交時期、群婚(血緣群婚、族外群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 雜亂性交 雜亂性交時期人群雜居,採集植物,食用魚蝦和動物。上帝尚未將人逐出伊甸園,人還未吃善惡果,無羞恥之心,父母兄弟姐妹雜處性交,毫無現代人的「亂倫」觀念。在中國神話中,伏羲和女媧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臘神話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為夫婦,大地之母該亞生了眾多子女,又以自己的兒子為新夫;在《聖經》里,甚至在耶和華確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後,還能讀到關於索多瑪俄摩拉被毀滅後,所留的羅得和兩個女兒,為了傳遞後裔,女兒灌醉了父親與之同寢的故事,這也是原始的雜亂性交的記憶。 雜亂性交是為了繁衍後代,最終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母親為主的社會關系。正如螞蟻和蜜蜂的世界,是「母後」的統治。中國古代聖人的出身,往往是母親踩了神跡、吞了大星,或者與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但是以母親為主的社會關系,與生產力的發展形成矛盾。當社會進入更高的階段,狩獵和捕魚業日漸發達,男人在生產勞動中,力量的優勢不斷體現,這就伴隨著對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對偶婚 男人的力量優勢開始挑戰母親的權威,同時也挑戰父親的權威,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沖突,而大沖突,爭奪性伴侶,甚至會導致群體滅亡。人類學家發現十幾萬年前,歐洲有一個被稱為尼德特人的種族,根據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體魄強健,後卻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這樣的內部爭斗中相互殘殺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強大者要獲得權利和地位,從而瓦解現有的族群;一方面則是人類的發展要求維持穩定的群體。怎麼辦?蘇聯史學家謝苗諾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認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來維持相對時間的穩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獵時期或者捕魚時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動,甚至禁止接觸與女人有關的東西,否則就被認為是觸犯神明,乃是死罪。因為狩獵和捕魚的活動,關系族群的生存,這時候如出現因為性的爭奪引發的內亂,勢必導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隨著狩獵和捕魚時期不斷延長,「性禁忌」也越來越頻繁,這不能解決問題,必須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認為,人類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將群婚階段分解為:一、血緣家庭,即僅僅排斥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亞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間,不可性交。他沒說明為什麼要有這樣的限制。至於限制嫡親間的通婚是為了保證後代質量的說法也被證明是不科學的。而謝苗諾夫所說的,為了避免內部的混亂和沖突的提法是可認同的:第一種形式,為了防止犯上作亂;第二種,是維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寬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亞家庭形式,必定會使得族群分化為一些氏族。在同一個氏族中,姐妹與兄弟之間,不可通婚。這就開始了不同氏族之間的通婚,進入了族外的群婚階段。一群男人,共同地與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維持了本氏族的和諧,消滅了嫉妒,發展了族群。族外群婚發展到新階段,就是對偶婚,即,一個男子以一群女子為妻子,其中有個主妻;反之,一個女子也有一群男子為夫,其中有主夫。現代中國雲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還維持「走婚」的形式,其實就是對偶婚的殘留形態。 但是,隨著男性在生產活動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必定要挑戰母權,久而久之,女人從屬於男人,成為了男人的財產。 一夫一妻制 父權的確立,財產的私有化,為了保證後代子息能夠繼承父親的財產,要求子息血脈的純潔性,同時孩子須確認父親的身份。這就意味著對偶婚中,將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來;也對女子的貞潔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脈的正統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個主妻,像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為了讓兒子以撒繼承財產,將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趕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這種要求的最終結果。 所以恩格斯說,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的,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的,是私有制對原始公有制的勝利。家庭就是一個經濟結合體,女人是男人的從屬物,是財產。因而,不存在婚姻的離異性。但是,現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愛情為基礎,而男女的獨立,尤其是經濟的獨立,消解了經濟結合體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從屬於男性,而同時,愛情也並不一定能夠持續。這就是為什麼現代家庭離異現象日趨嚴重。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應該解體一夫一妻制,尋求以愛情或性本能維持的婚姻關系呢?值得討論。

⑵ 婚姻制度起源是什麼

婚姻制度與人類的繁衍是息息相關的,隨著一個文明的孕育與發展,婚姻制度從開始誕生到逐步完善,經過了一段漫長的時間。我們翻閱古籍便可發現,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誕生出了一套完善的婚姻禮節,據《儀禮·士昏禮》所言,舉行婚禮有以下六步: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我們今天便來談談婚姻制度的形成。

母系氏族與輩行婚

在遠古時期,男女之間的交往是沒有任何限制的,此時的情況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因為生育自己的母親可以明確的知道,但與母親發生關系的男子太多,父親是誰實在難以考究。比如我們看《史記》上的記載就可以知道,商與周的祖先,都是因為母親有奇遇而誕生:「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這就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最好的例子,而簡狄與姜原卻都被說成帝嚳的妃子,這其實只是個借口罷了。

在這個時代,人們或許沒有婚姻這個概念。換而言之,即在男女分工合作的集體生活中,下一代是由集體撫養的,這大概便就是「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的道理。我們可以試看先秦時期井田制,因為生產力低下而必須集體耕種;但等到鐵制農具興起使得生產力提高,個體有了獨立的能力,井田制亦隨之瓦解。邃古的情形或許就像是井田制一樣,整個氏族在一起生活勞作,他們沒有家庭這個概念,整個部落一起撫養下一代。

⑶ 婚姻的起源是什麼

婚姻的起源是為了繁殖下一代吧,每個人都得經歷過生老病死,兩個不認識的異性結合在一起,年少有人陪,終老有人照顧

⑷ 現代婚姻制度的起源和目的是什麼

現代人已經陷入了婚姻的牢籠,當我們和自己心愛的人領取了結婚證之後,那麼我們的悲慘生活就開始了,都說婚姻囚禁了人們的情感,讓人們無法做一些自己想做到的事情,其實確實是這樣的。

現代的婚姻制度在很早之前就已經有了,我們看的那些古裝電視劇電影裡面,娶親的場景會經常的出現,其實現在的婚姻制度在古代就已經形成,只是在這么多年的發展之中不斷的完善成為了我們現在的婚姻。

在很久之前其實中國實行的是群體性婚姻,也就是說都是一個種族的男性或者是女性嫁到另一個種族,後來中國進入了私有制社會,人們漸漸的開始重視起婚姻,人們也開始強調感情的主要性,因為是男權社會,所以他們強調女性必須要專一,但是男性卻可以一夫多妻,於是婚姻制度開始形成,一個男性可以和多個女性結婚,他們和這些女性結婚生子來繁衍後代,讓自己的家族可以延續下去,這樣婚姻也就形成了。

在之後女子的權利開始漸漸的增大,他們也強調男性感情的專一性,之後一夫一妻制便徹底形成,現在婚姻的目的在我看來有兩個,第一個就是結婚生子來延續後代,不至於一個家族的滅亡,第二個原因就是要綁住那些有私心的人,不讓他們生活的那麼放盪不羈,只要他們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心愛的孩子,這樣他們在做很多事情之前就不會那麼的沖動。

⑸ 婚姻制度的起源是什麼

起源於父系社會

在母系社會,對於女性來說,可以非常明確的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的,撫養長大就行。但是慢慢到了父系社會,男人的財產想要傳承下去,就得確定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的,於是最早的婚姻制度就出現了。

婚姻制度為了確保女性的貞潔,確保自己血脈的純潔性,慢慢的形成了一種社會契約。這種社會契約起源於父系社會,所以具有很強的男權主義思想,比如物化女性,把女人財產化。

婚姻的未來

工業社會的發展會越來越細,而我們也開始越來越回歸自身,對於自我中「自由」的追求在物質豐富時代將成為主流。

同時隨著整體社會文明的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飛速發展,讓生存變得不再成為一個問題。這時候婚姻這種社會契約在經濟合作方面的必要性越來越低,而在追尋自由上又開始成為了一種束縛。

⑹ 誰發明的婚姻~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密切相關。由於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財產,於是多數古代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由於私有制的財產由於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了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了「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約束。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對財產的保護。它是父系社會的產物,是把女人視作物,一種可供交換的財產。至於母系社會里的一些所謂的「走婚」等,並不是婚姻,只是人類繁衍的本能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情況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下的選擇。那時,多生下一個孩子,當然就多一份人類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為生育而成為神祗,有權與想性交的任意一個男性發生關系,包括亂倫。「活下去」這三個字在很大程度上還決定了母系社會剛邁入父系社會時的性行為。相當長一段時間,人們是按照供養關系,而不是血緣關系來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但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人類學會狩獵與農耕,私有財產出現,保護財產成了首務之急,於是,婚姻出現,妻子成了丈夫的財產。一開始規矩還不嚴,婚姻還未能完全統治性,女人在婚前還可以有性行為,所以當時普遍有「殺首子」之風俗,以求保證血緣的純凈。到後來,婚姻完全統治了性,人類徹底邁入農業社會,任何一個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說了算。女人已經完全淪為財產,她不僅是父母待價而沽的商品,也是某個男人即將購買的財產。
簡述:
婚姻的起源始於氏族群居時代,人類建立了最初的性關系禁規,對性行為加以規范。所以婚姻從一開始就具有約束和規范人們的性行為的功能。在現代社會一夫一妻的背景下,婚姻更成為保障性關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

⑺ 婚姻的起源

性和下一代

⑻ 婚姻的婚姻發展史

300萬年前
人猿時期。我們的祖先剛剛學會佝僂著直立行走, 他們的膝蓋還無法捋直。不同種群中雌雄人猿實行完全混亂的「婚姻」形態(其實他們尚無「婚姻」概念,一切還只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專一配偶制……
300萬年前-200萬年前
石器時代早期。蒙昧中的人類除了狩獵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內部還盛行毫無節制的性關系——每個女子屬於每個男子,同樣每個男子也屬於每個女子。這就是群婚制。孩子們只知道母親,對「父親」卻一無所知。女人在當時對男人從來就不會要求承諾或要求他們負責任。
100多萬年前
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體的自然分工逐漸使我們的先祖意識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於優生優育。從事狩獵、採集活動的中青年人與從事家務勞動和孩兒照管的老人之間產生了極其明顯的精力差別。性生活便出現了以輩份劃分的界線。人類進入了長達近100萬年的「血緣家族」時代——班輩婚或輩行婚。
班輩婚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它是人類與獸群的區別,我們作為社會性動物的漫長文明歷程由此起步。
1萬年前
石器時代晚期,新人階段後期。人類正准備用「禁止亂倫」終結最後的蒙昧。那時,近親間性交的混亂導致了嬰兒成活率低、畸形兒和低能兒過多的恐怖現象。原始人對男女關系有了更嚴格的界定。母權的逐步確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變。不同部族間通婚了。種族外婚制,使我們的品種越來越優良,生產力飛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類開始形成對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搶婚」方式開始。在歐洲大陸的部落里,當一個青年男子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劫得或拐得一個姑娘的時候,這個姑娘便被認為是那個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潛逃,被另一男子捕獲,她就成為後者的妻子,前者就喪失了他的夫權。男女關系,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雖然早在1萬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萬以上,可是相對於那時的人們來說,交通不便使擇偶的范圍十分狹窄,近親婚配的概率大約是50%。
4000年前
統治了人類社會5萬年的母權制被徹底推翻,男人為了抓牢這次「偉大」的勝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從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權柄,而妻子則被貶低、被奴役,變成生孩子延續種族的工具了。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義,世界上第一個妓女在巴比倫王國出現。數千年後,這個角色仍在威脅著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在漢摩拉比王當政時,一條奇怪的邏輯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當回婊子才能成為女人。每一個女孩在成為女人之前,必須去神殿里將她的身體交給一個陌生男人。她坐著,直到有一個男人將銀幣投在她的裙上,然後與她同卧,否則她是不準回家的。這種制度在閃族各支(巴比倫、菲尼基、敘利亞等)最為流行,由地中海島移居於巴爾干半島的希臘民族、希伯萊人、羅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規。
公元前5世紀
蘇格拉底因他的哲學思想和潑婦老婆聞名於世,因此「娶到一個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個壞妻子,你會成為哲學家。」婚姻開始變成一個「問題」而困繞我們。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們對她們的丈夫擁有很大的權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個妻子,他必須向第一個妻子支付一筆罰金。金錢與婚姻關系扯上了關系。
公元前1世紀
羅馬立法認定獨裁者愷撒可以與任何他認定的女子交合為合法。他選中的女人很多,包括與他同列羅馬「三雄」的龐貝與克拉蘇的妻子。當愷撒見到埃及艷後克婁巴特拉時,立刻被這個妖精迷倒,幫她奪取了王位。兩人通過愷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為合法夫妻,並生下一子。特權保護男人可以多妻的時代到來了。 在這個充滿奢華與享樂的時代,基督徒們大力宣揚道德並且鼓勵夫妻們在上帝的面前神聖地結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結婚儀式的主場。
公元3-4世紀
婆羅門教士Vatsyayana,被認為是一位終生禁慾的苦行僧,寫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愛經》。同時代的修士喬維安(Jovian)因為宣稱婚姻高於獨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褻瀆神明的異端邪說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會。然而,11年以後,敢於將快感視為生育行為之自然組成部分的聖奧古斯丁卻被選為希波教區的主教。快感與婚姻的多重交戰引得我們樂此不疲。
公元5世紀
宗教統治婚姻。在羅馬帝國,幾乎所有的婚禮都必須有神職人員的祝福;結婚成為教堂中的聖禮。等到進入下一個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將通姦定為死罪,離婚也成為幾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紀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試圖使人類的身體與神靈相通。通過性交儀式,人類的結合也成了神聖的宗教行為。在英格蘭,血親之間的婚姻被宣布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這段時間被稱為中世紀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對女子的壓迫慘烈到了讓人惡心的地步。中世紀的男人還發明了各種輔助辦法檢測處女,沒有通過體檢的女人將受到嚴酷懲罰,鑒別處女的方法十分荒誕。匈牙利人為新娘驗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讓她赤腳踏上一塊菩提樹制的小圓板,他們相信失貞的女子如果踏上這塊板就會馬上發生災難。還有不少歐洲人則迷戀於數字的計算,在新婚性交前和性交後,對女子的頸圍進行測量,並認為如果是處女,那麼她次日的頸圍必較前夜的粗。中世紀被捉住的有姦情的女子將被綁於高處,以火燒其臀部;也有人把這種女人赤裸著縛在馬上遊街示眾。但男人是否處男卻不必接受考驗。
1086年
在歐洲,丈夫如出門遠行,常給妻子戴上鐵制的貞操帶,據考證這是從十字軍東征時開始的。那時一個德國皇帝叫鐵匠給皇後做了一副貞操帶,像一個鐵籠子鎖在小腹上。
公元前770年
歐洲中世紀的教廷規定:從那時起,寡婦不能睡床鋪,只能睡在地上,且每天只能吃一餐不能有肉、蜂蜜、酒和鹽,不能穿紅戴綠、化妝。周朝建立。針對女人的貞潔制度開始建立。自周朝以後,女人殉節畸形地變異成美德。
中國殉節女人一覽表:
時代 周 秦漢 魏晉 隋唐 宋 元 明 清
殉節人數 7 19 35 29 122 383 8688 2841
此表的規律是,「吃人」自宋代開始胃口大開,於明代達到高潮。
公元8世紀-10世紀
歐洲的中世紀,享用新娘成了統治者的特權。農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須供領主享用。初夜權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侶、祭司。人們對處女血心懷恐懼,所以要求找人幫自己「通關」。僧侶、祭司、地主等貴人,具有「神力」;而親朋好友和新娘性交,則屬勇於「捐軀」;至於由僕人、賤民來「開苞」,是這些人命不值錢,倒霉也沒關系。除此以外,新郎還必須付給領主 「結婚稅」,否則,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證人的承認,也不能獲得領主的許可。這種惡習直到19世紀末才廢除。
11世紀初
宮廷女官紫氏部寫出了《源氏物語》。這是最早的也是最偉大的愛情小說之一,描述了日本雅緻而淫盪的宮廷婚姻生活
中世紀阿拉伯後宮集中了大量美女,橫跨歐亞非3大陸的歐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歐雷沙德,其後宮有400名寵妾;到了第18代君主寵妾人數已發展到3400名。
11世紀
中國的哲學家們開始將古老的陰陽符號解釋為互補的而非對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圓稱為「太極圖」。中國人也從道與德的層面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論,女人要賢良,不妒並允許丈夫三妻四妾,在家從夫、夫死從子,守寡能為她們贏得貞節牌坊。
11世紀末-13世紀
11世紀末以後,西歐的吟遊詩人創作了大量贊美騎士愛情的詩歌,並遊走於各個宮廷,到處煽風點火。女人第一次拿過了男人的皮鞭,她們成為婚姻與情愛游戲的主角。
12世紀
埃萊亞諾先後當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後,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個兒子做了英國國王,3個女兒嫁給了其他歐洲君主,她因此被稱為「歐洲的祖母」。
「歐洲的祖母」把典雅愛情引進了法蘭西和英格蘭的宮殿。埃萊亞諾及其女兒們甚至還創辦了「愛的法庭」,裁決什麼樣的行為是「正當的」愛情。確定了典雅愛情的31條原則。羅曼蒂克故事風靡一時,當時任何進入法國巴黎的外省騎士都可以輕易得到一本花都貴婦的花名冊,詳細記載著她們的地址、性格、愛好和容貌,供鄉下青年選擇。愛情成為貴族女人的一種時尚。女人教會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習慣。丈夫的情婦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對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紀
殉教聖徒馬克西默提出:為忠於上帝,僅僅是禁慾還不夠,必須根絕性慾。隨後就有不少教徒揮刀自宮。另一些走得更遠,他們認為自宮不算真本事,應該向性慾直接開戰。他們找來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裸體相擁,努力學習柳下惠,努力從精神上陽痿。據說他們成功了。婚姻,在他們看來是可恥的。
1252年
20歲的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國王,一旦吞並了奧地利後,他就解除了婚約。除了財產、領地,沒有人期待婚姻能給彼此帶來什麼。由於非長子不能繼承財產,那些失意的青年開始追逐有地產的女繼承人。有錢的寡婦成了香餑餑。年輕小伙們娶了有地產的老寡婦,一旦老寡婦死去,小夥子(已經變成糟老頭了)就可以娶年輕嬌嫩的花姑娘;而老傢伙一死,姑娘早變大媽,她還可以嫁給一個小夥子了,發揚第二春。這真是一個古怪的婚姻食物褳。
1477年
英格蘭的瑪吉麗·布魯斯寫下了有記載的最早的一張情人卡,希望未來的丈夫能夠使她成為「人世間最幸福的主婦」並且不計較她貧乏的嫁妝。而多年以來,缺乏嫁妝使很多女性不得不進修道院當修女。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視為「下賤的狀態」「淫慾的手段」,認為「婚姻是人類的軟肋」。
16世紀
在美國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樂」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 Ranga」。它教會丈夫和妻子們通過32種性交姿勢保持婚姻的生機和快樂。與此同時,在德國,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內性行為。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認為,性慾是人的本性,是難以壓制的。因此,他說服一批修女離開修道院,並且幫助她們尋找丈夫。
16世紀初葉
亨利八世製造了有史以來最大的麻煩。他本來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為了能有個兒子繼承王位,他決定跟凱薩琳王後離婚,但被羅馬教庭拒絕了。亨利八世乾脆跟教庭決裂,宣布自立山頭,創立一個可以離婚的宗教。
新教在無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於新教的主張,早在16世紀20年代,英國的女性就獲得了離婚的自由;而為了使女性免受過度辛勞,避孕和節制生育也成為新教流行的社會中受到尊重的做法。
亨利八世除了「締造」現代美國外(他所驅逐的那些死活不肯離婚的頑固分子們乘「五月花」號到新大陸成立了美國——今天世界上離婚率最高的國家),他還是現代社會的第一個離婚者。他的離婚是真正從宗教意義上的徹底割離。永遠不可離婚這個不可動搖的神話破滅了。
1553年
血腥瑪麗即位。亨利八世用盡一生心血,想要個兒子繼承王位,他如願以償,但那個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殺掉的第一位王後的女兒瑪麗接管了王權,作為現代社會上第一樁離婚案的受害者,她展開了可怕的報復:恢復天主教的統治和中世紀的一切做法,對新教徒展開了殘酷鎮壓,短短3年,她就在倫敦等地燒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關系破裂的夫妻以「不傷害孩子」為由不離婚。
1625年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議妻子們稱呼伴侶為「夫君」,而絕對不要稱他們為「甜心、蜜糖、親愛的、寶貝兒、我的最愛、小鴨子、小胖豬」之類。
公元17世紀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醫發明了保險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腸。這在當時是一件轟動全球的大事。該御醫就憑這項發明獲得了爵位,英國也從中賺取大量外匯。這個薄薄的小東西,給了女性享受性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規模減少。
1725年
齊亞科莫·卡薩諾瓦——天生的大眾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游記中,記錄了他的上百個情婦(大部分是已婚婦女),其中能夠叫上名字的就有116個。兩個世紀後,「大眾情人」和「夢中情人」是分開的不受譴責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軌對象。
1750年
隨著未婚先孕情況的不斷增加,新英格蘭的一些市鎮試圖禁止「同宿」的習慣,即只要雙方都穿著衣服或者中間有隔板相隔,相戀的一對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紀末,女權主義者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在《為女性的權利辯護》一書中,第一次對限制性婚姻進行了有力的抨擊。
18世紀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經能夠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籌足嫁妝為止。歐洲勞工階層的訂婚通常經年累月,在這段時期,40%的勞工情侶選擇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這在上層階級是無法想像的。盡管教會嚴厲禁止,但這一現象不可遏止地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1848年
《共產黨宣言》誕生,文章中提到:資本主義制度,讓婚姻中的男女揭下了溫情脈脈的面紗。事實上,相當多的人會贊同芝加哥學派代表人物貝克爾另一類似斷言: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
1879年12月
《玩偶之家》在哥本哈根皇家劇院首演。該劇引發了一場震盪半個世紀的論戰。論戰到激烈時,漫畫家甚至以「新女性」妻子與「慘遭蹂躪」的丈夫為題材大加諷刺。雖然易卜生已經習慣於遭到惡評,但是這次抗議的聲音遍及整個歐洲,他大吃一驚。時至今日,娜拉已經成為女性覺醒的代名詞,無論她出走還是留下都反映了女性試圖從玩偶轉為人類社會「正式公民」的掙扎。歐洲各國紛紛對女性的立法使娜拉們居然有權利背著丈夫向銀行貸款,這在1869年以前,簡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1857年
拿破崙三世政府對福樓拜與《包法利夫人》一書的發行人提起公訴,指控他們蓄意侮辱道德。但是在被告律師的滔滔雄辯下、再加上輿論大眾對包法利夫人的同情,最終拿破崙三世敗訴。「潘金蓮」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1888年8月
蒙娜·凱爾德在《西敏評論》上發表了一篇關於婚姻革命的小文,結果引爆了悶罐中的英國。短短不到兩個月,報社收到27000封來信。從此,連最頑固保守的英國小說家也終於放棄了以結婚為小說的「快樂結局」。性與婚姻的陰暗面的揭露成為當時小說流行的元素。
1870年
全球第一次離婚浪潮襲來。在離婚伴隨著無處不在的迪斯科音樂被炒得沸沸揚揚之前100年,女權運動已經喚起女人追求自立、擺脫不幸婚姻的願望。1870年到1900年間,美國的離婚率增長了6倍。
1895年4月30日
同性戀者奧斯卡·王爾德在針對其「猥褻行為」進行的審判中說:「對於這種愛的名字,本世紀無人敢於提及。然而它是一名年長男子對於一名年輕男子所產生的極其偉大的感情,就像大衛和喬納森,就像柏拉圖哲學理論的基礎,就像你從米開朗琪羅和莎士比亞的作品中所發現的精神。它是深刻的精神之愛,既純潔又完美。」
19世紀中期
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即位。維多利亞時代充斥著中產階級的道貌岸然。廣告中出現的女式內衣都是折疊起來的,為的是不讓人看到內褲的襠部。在做愛過程中,妻子們應該盡量表現得被動。即使感覺到慾望的存在也是大忌。甚至到今天,她的餘威尚存。在她的年代,即使是雞胸脯都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白肉呼之。後來丘吉爾就被一個嚴肅的貴族女人糾正了他有失檢點的口誤。丘吉爾為了彌補過失,就給那個女人送了朵玫瑰,恭敬地說:「請把花別在你的『白肉』上。」不過,性仍然通過色情文學逐步滲入公眾生活,比如威廉·海恩斯下流而直白的小說。性開放使婚姻變得越來越難捉摸。
1903年
中國無錫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許配給當地一位姓裘的舉人。女郎當時在上海一所女子學堂當教師,臨近舉行婚禮時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願,與哥哥爭執無效,便直接寫信給那位舉人:「婚配之事,我國舊例必有父母之命,歐律則聽本人意見。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萬難為憑。若必欲踐約,某當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進裘氏之門。」她語氣堅定,道理充足,裘舉人也通情達理,雙方便解除了婚約。這在當時報紙上引起大討論,時人稱之為中國「女權主義之發端。」
1927年12月1日
蔣介石與宋美齡在上海崑山路景林堂宋宅舉行基督教徒的結婚儀式,接著又到豪華的大華飯店舉行中國最傳統味道的婚禮。有人統計,蔣、宋在上海結婚,花費達數百萬元。上海三家英文報紙的報道是:這是中國人的一個顯赫的結婚儀式。上海一家報紙的標題是:「中美合作」(蔣中正和宋美齡)則點明了這場婚姻的實質。宋氏三姐妹將國事變做家事,3個女子左右了中國半個世紀的政局,她們用婚姻改造了中國的命運。
1931年10月
溥儀和文綉達成了法院外協議離婚。離婚理由為兩人結婚9年竟從未有過性生活。此事成為當時爆炸性新聞,報紙用的標題凈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離婚」等,而「離婚的5個條件」中的最後一條:「經雙方協商,文綉離婚後不準再嫁人」。
1944年
錢鍾書開始寫作《圍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都過得非常狼狽,婚姻漸漸變成鬧劇。「圍城」成為婚姻的經典寓意: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
1950年8月8日
周恩來與鄧穎超結婚25周年紀念合影。這對夫妻的愛情被看成是中國傳統美德的完美體現。
1953年
《花花公子》隆重登場,鼓動男人們「享受女性必須提供的快樂,而不必涉及感情」,當然也包括了婚姻。
1960年代
英國出現了「交換性伴侶」,美國則出版了《花花公子》,為女人提供的陰莖形狀的塑料震動器也在大城市的葯店櫥窗被擺放在顯要位置上。性成為一種抗議的武器,嬉皮士、造反派們紛紛喊出了「要做愛,不要作戰」的口號。性主題絕決地突破了婚姻。
1965年
婚戀交友節目《The Dating Game》成為黃金時段的熱門節目。1967年,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廢除所有禁止種族間通婚的法律。
中國「文革」期間出現了中國第二次離婚高潮,離婚人數高達180多萬對。中國其餘兩次「離婚潮」分別是在20世紀50年代和90年代初。
1970年代
在以色列和美國出現了群居公社,男女發生關系生了孩子,但這個孩子不知道是哪個男人的,他們就選舉出一個委員會來撫養這個孩子。可惜烏托邦性試驗的結果表明:血緣的認同對兒童成長最重要的。人口的再生長和文明的延續,都需要一夫一妻制。
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
世界第二次離婚浪潮。離婚率在美國就上升到了50%,用這個數字來預測,今天結婚的人將有一半退出婚姻。
1996年
中國台灣著名電視欄目《非常男女》開播。現場速配成功500多對,其最終締結連理的不到40對。兩年後,上海《相約星期六》開播,出場嘉賓300多人,談婚論嫁者沒有一對;1998年7月湖南衛視《玫瑰之約》正式播出至今,男女嘉賓300多人,真正相約牽手的也就10幾對。
1996年
《Town &Country》雜志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個以婚禮為主題的網站。
1998年 5月
記者安頓的《絕對隱私——當代中國人情感口述實錄》出版,成為暢銷書。中國人掀起了婚姻反思潮。
自21世紀以來,一種新的婚姻出現,即為同性之間的婚姻,這體現了時代的進步。
已有多國通過同性婚姻法,列舉如下
荷蘭(2000年,荷蘭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首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份法案翌年生效)
比利時(2003年)
加拿大、西班牙(2005年)
南非(2006年,南非是目前唯一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非洲國家)
葡萄牙、阿根廷、冰島(2010年)
丹麥(2012年)
巴西、英國英格蘭、法國、紐西蘭、烏拉圭(2013年)
英國蘇格蘭、盧森堡(2014年)
芬蘭、斯洛維尼亞、愛爾蘭、墨西哥、美國(2015年)

⑼ 婚姻的起源和歷史

在人類社會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恆不變的,它經歷了復雜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它經過最初的雜亂兩性關系發展到原始禁忌、習慣、道德和法律加以確認和調整以後,產生了對人們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從而形成了人類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的演變過程分為幾個階段:
1、前婚姻時代的血緣團體。即同一原始群體內的男女,在兩性關系方面是雜亂的,沒有任何限制。不僅在兄弟姐妹間,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親間都沒有禁忌。這一時期存在於人類最初數以百萬年計的漫長時代。
2、群婚制。隨著原始社會不斷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人類從最初毫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進為各種群婚制的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式,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期間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先經歷了血緣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親間的兩性關系,即不同輩分的男女間不得結婚;再經歷了亞血緣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這從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產生,使人類婚姻由族內婚向族外婚發展。
3、對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過著相對穩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態,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現居住在雲南瀘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帶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實就是對偶婚的開殘留形態。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選擇規律作用的結果,也不是男女性愛的結果,而是私有制確立的必然結果。形成了以男子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包括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
以後還會演變成什麼形式的婚姻制度,可試著想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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