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關系的類型有哪些
1. 從夫妻結合的動機看夫妻的結合(結婚)是由各種動機促成的。動機的不同對於以後夫妻關系的發展影響很大,下面就根據這個認識分別敘述。當初,夫妻的結婚動機未必一致,因此,一開始便將兩人都分為一個類型多少有些牽強附會。多數情況是,一方的動機感染了另一方,然後在夫妻共同生活過程中漸漸使雙方變為同一類型。1)愛情型 以倆人的愛情為主要動機而結婚的夫妻,根據其愛情的源泉可分為①肉體派愛情和②人格派愛情。 ①所謂肉體派愛情型,是指校對方肉體和性的魅力強烈吸引而結婚的類型。從男女結合來說,這當然是不可忽視的,因為如果缺少這個重要因素,夫妻便無法結合。當一見鍾情和外貌的美好等以性作為重要因素時,往往就要把作為夫妻所不可少的其他重要因素忽略掉。事實上,這一開始就成了不安定的類型。在新婚夫妻的交往中,這個性格很明顯。相互使對方充分地得到性的滿足,是夫妻結合的一個重要條件。可是,對於天生亂婚的人來說,不管怎樣,只要對方性的魅力突然減退,而愛情就有轉移的可能。越是看重對象性的魅力的人,這種傾向就越是明顯。因此,雖然當初的愛情始於肉體感,但如若不進一步擴展為生活上正常人的魅力,那麼,這種愛情是難以持久的。很多男性因美女有性的魅力而向她求婚,美女的性的魅力越大,危險也就越大。正因為如此,一個男人越是把女性的性魅力作為選擇伴侶的第一標准,他使婚後生活持續下去的意志和態度就越成問題。早在400年前蒙太尼在他的隨想錄中寫道:「從未見過由美與愛欲促成的結婚會始終不渝。結婚沒有堅定不渝的根底是不行的。那種一時的狂歡是沒有任何價值的。」盡管如此,男性被女性美麗的容貌所吸引的傾向性非常之大,這類事例層出不窮。在上述情況下結婚的,妻子常以其貌美而傲慢,受丈夫寵愛,乍看很像個美好家庭,其實,他們間的關系很容易冷淡。與其說妻子要盡力保持其美麗的容貌,還不如說,在這同時,她以妻子的身分努力從丈夫那裡取得人際和人格上的愛更為妥當。—般說,不論丈夫或妻子一結了婚便立即想疏遠,相互間完全沒有拘束,結果,使得對方對於性魅力的新鮮感覺很快消失。有時肉體愛情的產生同人格愛情的產生並沒有關系,因此,這種類型的夫妻盡管當初熱烈相愛,但很快使出現人格上的糾紛。 ②所謂人格派愛情是指它遠遠超出了夫妻關系的現實。因為這是在對方人格的或至少人的個性的吸引下逐漸發展為愛情而結婚的類型。這種人格的和人的魅力遠比肉體的魅力具有穩定性。不過,這是一種只有經歷過夫妻生活後方能體會的人生智慧。在像夫妻這樣的共同密切合作的生活中,人格的優點漸漸被視為不可或缺的,它能彌補自己的缺點和不足之處,使私生活有安定感。在一夫一妻制結為結發夫妻並一直互敬互愛白頭借老,沒有人格的愛是做不到的。不過,這種人格的愛也不一定產生於相互間的優越人格。在雙方尚年輕的時代,人格不可能很成熟。往往只不過是在年輕人所具有的人格魅力,例如純潔的感情、坦率、理想、積極性、正義感、勇敢、開朗、不自私、善良、溫柔等等方面相互吸引罷了。這都是使年輕人對未來充滿信心的特質,不過它們又都是過渡性的,並非最後定型的東西。因此,最實在的是最好通過這些特質來探索行動上的可能。因而,常有這樣的情況,不管男或女,都會因對這些特質的感受性和評價角度不同而發生誤解,或被一些次要的特質所吸引。例如,有些青年人把追求虛榮看作為理想,把炫耀自己看作為正義感,把粗暴說成感,把性情急躁說成積極性,這些都是在年輕人中常見的。有時甚至把思維能力差的裝腔作勢的年輕人看作極敏感而聰明的人。—般說,青年男女在自己想討好的異性面前幾乎都本能地表現出自己最出色的地方,所以,被對方所迷戀的年輕人只是看到這些表現,當然容易產生這種誤解。他們拒絕頭腦冷靜且經驗豐富的成年人的忠告,只認為自己的看法正確。在交際和結婚以後便必然漸漸後悔。後悔時很多青年人仍認識不到自己見識力的不成熟,認識不到自己的輕浮,只是說「我受騙了」,「理想幻滅了」。他們仍然認識不到自己把糜爛腐朽的東西和惡習陋規看成了魅力,其實是自己的價值觀念低下。 因此,當年輕人「被對象吸引」時特別要注意,即便結婚動機是人格派愛情型也未必可以置信,不過既然成了夫妻,可說只能期望這種類型照原狀維持下去了。因為這往往只能說是兩個人合得來而已,所以,客觀地看,不能輕易地說這是因為「兩個人的個性好」這類話。不過,如果只從夫妻關系看,那可以想像,這個類型的長期持續性是比較健全的。如果兩人在後來的各種經歷之後仍未失去其特性,而且雙方對此的評價態度也未改變,那麼,這種夫妻便能逐漸地在愛情與信賴關繫上相互深入下去。例如白首情老的夫妻或喪偶的一方總是大大贊揚對方的人格便屬這種類型。不過這些只是夫妻之間的事情,第三者沒有必要把這種評價作為客觀的事實。2)功利型 所謂功利型,是指結婚的動機主要並不是愛情,而是把對方的出身、財產、學歷等的魅力看作自己個人的功利,因而結為夫妻的。從前常見的那種政治策略性婚姻,以及長子繼承家業的婚姻都是典型的功利型婚姻。即便在今天,追求這種婚姻的也大有人在,當然,有的是為擺脫獨身生活而結婚的。結婚生活是現實問題、因此對於對方的健康、主持家務的能力和前途等不能不加考慮心,但是,它同對於對方的愛情的關心相比較卻占著主要地位. 這種婚姻基本也屬這種類型。 ,那麼,夫妻關系就很難是真正的人性的關系,不可避免地要出現愛情的不平衡。因此,這樣的夫妻從一開始便在形式上形成不自然、冷淡,總是互相指責,難以和解,只是內於在社會上重體面而表面上裝得相安無事。只是當追求真正的愛情時,某一方才會由於在生活作風上不檢點而暴露出致命弱點。夫妻間由於在精神上原本不抱什麼期望,因此使得本來就冷淡的關系很快變成僵持的關系,再下去往往變成相互憎惡的關系。這種夫妻關系很容易發生欲置對方於死地的犯罪行為,或者從功利主義出發,把對方的存在只視為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的權宜之計,長期保持這種形式的冷淡關系。只要不反省自己功利主義的結婚動機,只要不改變對對方的冷漠的愛情態度,那就很難期待這種類型的夫妻關系會有真正的幸福。2. 從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看 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也有各種類型,這些類型是由兩人的生活條件和兩人的性格決定的。1)平等合作型 這種類型的夫妻站在平等的立場上合作操持家務。近年大多年輕夫妻屬於這一類型。如果夫妻是雙職工,不分誰是主要的家務操持者,而是輪流操持,由時間方便的一方操持。有時連這樣的分工也沒有,而是作為愛情的統一體共同行動。但是,也常有這種情況,即從個人出發為了自己的生活而進行最起碼的合作。這種夫妻都把對方當作達到自己目的的需要。只要對方不侵犯自己的實質性利益,使對對方同自己的分歧採取寬容態度,但是,不願為了對方而完全犧牲自己。如果相互以這種態度共同生活,在分擔家務上必然出現平均主義。可是一有了孩子,丈夫和妻子家務的分擔必然產生差異。這樣的平等合作就像在結婚初期雙方在社會上工作時的分工一樣,是很常見的。這樣的合作能不能培育出真正的夫妻間的愛情,那就要看雙方合作的態度如何,假如合作得自然,那自不必說,假如雙方過於強調平均主義等,那還不能說是一體性的愛情。2)分工型 同上節相對應的是分工型,丈夫和妻子各按特點分工從事家務。以前靠薪水生活的夫妻便是常見的分工型。丈夫在外面工作攢錢,在家時偶爾幫忙搞家務,家裡一切事交給妻子負責,夫妻間的事全都分了工,不過在主持家計這點上仍是共同的。確實,這種工作性質的不同,引起生活上的勞逸不均,往往造成男女某一方家務負擔過重。然而,由於男女雙方在不同性質的工作上相互吸引(即角色期待) ,由於尊重對方的工作,承認其存在的意義(即角色分擔) ,從而意外而有效地加深了相互間的愛情,同時對各自分擔的工作培養起責任感,使工作熟練化、事業化。誠然,只要真正信賴對方,志同道合,便會有合適的分工,如果隨便把這同男女不平等聯系起來,那就未免見識太淺了。既然夫妻雙方都對各自的分工滿意,而且努力地工作,當然這個類型的夫妻關系最容易安定。可是,如果夫妻間分工的思想基礎一開始就是過去那種重男輕女觀點,那就不對了。新教育男女共校的思想啟示我們:從人性的角度看,男女是完全平等的,教育機會應當均等,只是教育的內容可根據適宜性和對未來的志願而有所不同。過於強調接受相同的教育,結果將使男女雙方都不能發揮各自特點,變成了中性的無特長的人。雙方勢均力敵的平等合作型家庭如果增多起來,那決不能說是進步。從平等觀點看按適宜性進行分工合作才是比較先進的形式。據某項調查宣稱,今大的年輕人贊同分工型的人數人壓倒多數。3)一方依賴型 這個類型指的是,在家庭管理方面不是丈大完全依賴妻子,便是妻子完全依賴丈夫。在家計家務方向一方不負任何責任。如果將一方體弱多病和經常不在家的情況除外,從心理角度看,這個類型出乎意料的多。有時乍一看很像分工型其實是一方在心理上完令依賴另一方,只不過起著助手的作用而已。或者說,主導權完全由一方掌控,另一方幾乎沒有什麼實權。這種情況並非因大妻間的年齡差別而產生,而是來自性格與能力的差別。被依賴的一方並不以此為苦,從安定、平衡這一點看總還是一對合適的夫妻。那種一體感特強的夫妻可能也是這種情況。各種問題都可能在雙方之間引起很大的不平衡,而他們仍能不吵不鬧,和睦相處。 多數人傾向於:在通常情況下妻子依賴丈夫(丈夫優越型)的多,可是現在看來未必如此。無論從經濟管理或家務管理上看,丈夫依賴妻子(妻子優越型)的例子多起來了。特別是從心理方面看,表向上丈夫處於有利地位,其實是依賴妻子的。這種家庭(且不算它為懼內型)是很多的。在這種一方依賴的家庭里,如果被依賴的一方突然去世,留下一方的生活將極其悲慘。如果依賴的一方去世,被依賴的一方會突然失去勁頭,垂頭喪氣,不能把夫妻關繫上一方依賴型批評為陳舊的類型,也不能說它是異常的形式,從心理方面看,它是微妙的東西。如若認為對方的依賴是一種痛苦,那麼夫妻關系使不復存在了。3. 從夫妻生活繼續的方式看 建設型的夫妻,兩人總是在共向的生活目標指引下勤勤懇懇地合作。也可稱它為有共同目的和志向的類型。所謂共向目標,是指創立家業,教育子女和發展家業等等。總之,是非常具體實際的事情。也正因為如此,兩人才能頭腦清醒地努力合作。一般說,這樣的夫妻是認真、勤奮、積極的,他仍把結婚看成是創造和建設某個事業的出發點。因此,他們在享樂和消費上都有所節制,在通向未來目標的共同努力中感受到生活的意義。因為未來不僅有希望,有面臨著需要合作的課題,還有能克服夫妻問許多矛盾的原動力。這樣,在他們埋頭努力之下,某個目標一部分剛實現,立即又產生下一個新目標,再去追求。夫妻生活就這樣好幾年好幾年地持續下去。當其中某一方即將去世的時候,他(她)會自然地想到:「這條路走到頭啦。」剛開始開墾荒地時,這種類型的夫妻很多。不過,這個類型的夫妻關系有個特點,那就是精神生活不很豐富。其次是,在未達到目標以前夫妻尚能一致合作,一旦達到了目標,生活便會失去勁頭,以人或某一方懶散起來,終於導致夫妻關系出現破綻。因為使夫妻倆團結一致的力量源泉只是那個目標而已。2)惰性型 雖然從戀愛到結婚就像做夢一樣不可預測地向前發展著,可是開始過夫妻生活卻成了非常現實的事情。小倆口的共同新生活從此便受到外部和社會條件的限制,必須按一定的方式生活。例如,丈夫要在一定的時刻上班下班,而妻子在這期間以一定的格式從事家務。起初新生活確實感到有某種新鮮感,但很快便產生「老一套」的感覺。因此,想使生活變換一下方式,在假日里一起外出旅行等等。但是,如此做環一通以後也失去了新鮮感覺。對象本身的存在已成當然,對自己已不起刺激作用。即使丈夫調動了工作,搬家,生孩子,也只能在短暫的時間里分散一下注意力,而家庭生活仍是同樣的方式日復一日地重復著,希望生活發生變化的期待越大,就越是不可避免地要產生某種對生活的厭倦。厭倦經過循環形成一種適應,這種適應就是惰性生活的開始。 卻也太太平平。3)失望型 表面上看起來像惰性型,實際上卻要糟糕得多,這就是失望型。這種類型的夫婦當初結婚時百般努力想在兩人之間建立—種和諧的關系,在滿懷期望之中開始了新的生活。男女青年,人人都對異性和對結婚生活上所抱的希望多少有些過分。希望越是過分,失望的比率也越大。他們把這叫做「幻滅」等等、而這正是對認識現實和改造現實發生興趣的原因。於是,他們不想積極努力去適應新生活,而是簡單地抱著「算了」的態度,這就是這個類型的特點。當然,這類夫妻也有力求消除分歧的,也有竭力忍受分歧的。然而,雙方發現在一些生活習慣上合不來,興趣愛好不一致以及性格不同等都不是一下子所能改正得了的。如果認為分歧很深,夫妻共同生活受不了,那不久便會以離婚告終。雖然一下於到不了那種地步,但假如相互間強調其他理由而忌諱離婚,那就只好通過努人,盡量縮小分歧,使夫妻生活繼續下去。這時他們都認定分歧程度的不—致是沒有辦法的。這樣一來,夫妻雙方都想消除這種分歧,只是想盡量不便這種分歧給自己帶來苦惱,同對方保持適當的距離。不用說,這種情況下,夫妻之間關系變得冷淡又很少交談。雙方都到別處去尋求生活的樂趣,家庭不和睦,要麼就是圍著孩子轉。這樣的夫妻經常大吵大鬧,不過平時非常安靜。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情也會使得對方悶不做聲。但是,不作聲並不是對對方的默認,而是對對方不存什麼希望。 這種夫妻都認為自己不幸,越來越形成以自我為中心,事態日漸惡化。可是,一想到「這輩子算了吧」,於是夫妻關系仍照原樣維持下去。對對方雖沒有全面喪失信心,但在某一個方面已完今喪失了信心,像這樣的夫妻例子是很多的。4)一體型 所謂一體型是指在長期夫安生活期間,使自己無論在性格、愛好和習慣上都能和對方相適應,夫妻完全成了一個整體。這可說是夫妻關系的理想類型。這樣的夫妻,把當初結婚時情緒性的愛情,通過共同的夫妻生活培育成為生活上的人際愛情。他們通過相互體貼、合作和努力創造出一個和諧生活的類型。這個生活類型是在夫妻兩人生活歷史中培育出來的,只能隨兩人而存在,別人無法代替,也不可能出現第二次。只要兩個人對這個生活類型滿意,雙方就會把對方看作是實在的生活伴侶,使對方具有無法代替的價值。相敬如賓的老夫老妻所具有的一體感也屬這種情況。 有些夫妻間的一體型並非精心培育而是自然形成的,從所謂像分看,這種夫妻從一開始就比較和諧。有關夫妻之間也有緣分,最近已由心理學闡明,但緣份里又有無數的組合,內容相當微妙。從旁觀者看是有缺陷的東西,一結成大妻後甚至成了對方的優點。兩個人所創造的生活類型,只是兩人之間的和諧關系,未必有極高的價值。通過這樣的一體性生活,兩人在思想上和生活態度上都一致起來(「心心相印」) 。但是,這種夫妻對社會來說往往是封閉性的。總之,這是一種夫妻兩人創造的生活類型。能建立起這樣的夫妻關系,一定是最安定的夫妻關系。常有這樣的情況,老夫妻一方去世後,不久另一方也相繼隨之離世,這是因為老人長時期生活在適應的環境里,一旦失去老伴就經受不住這樣大的打擊而突然崩潰的緣故。這可說是典型的一體型夫妻關系。 根據上述各種類型的模型分析可以認為,雖然乍看上去好像過著相同的夫妻生活,但生活方法的實際內容差別很大。夫妻的組合是無限的,各自有其獨特的個性和歷史。因此,上述類別里還包含著無數的類型。現實中的夫妻正是由各種類型一點點地摻混而成的。
2. 什麼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
1、婚姻家庭的性質
婚姻家庭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體,其性質具有雙重屬性,自然屬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會屬性則是婚姻家庭性質的決定因素,也是其本質屬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是指婚姻家庭賴以產生和存在的自然條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蘊涵的自然規律。這是婚姻家庭獨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與其他社會關系區分開來。
(2)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
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是指決定和影響婚姻家庭的社會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會要求。這是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
3. 婚姻與家庭的屬性
婚姻家庭的歷史性和社會性歷史唯物主義認為,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長河中,婚姻家庭不是自始存在、永恆不變的。婚姻家庭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基於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應運而生的。它是同一定社會中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適應的人類兩性結合和血緣關系的社會形式。
婚姻家庭的屬性
1、自然屬性。是指婚姻家庭賴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它是婚姻家庭有別於其他社會關系的顯著的特徵。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人類固有的性的本能,是婚姻的生理學上的基礎。通過生育而實現的種的繁衍和由此而形成的血緣聯系,是家庭這一親屬團體的生物學上的功能。通過兩性結合、生育行為而實現的人口的再生產,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在生理學和生物學領域里,某些自然規律同樣也是作用於人類的婚姻家庭生活的。自然選擇規律的作用便是一個明顯的例證,婚姻家庭立法應當考慮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例如:法律不承認同性結合具有婚姻的效力,以到達法定婚齡為婚姻成立的必備要件,以當事人有一定范圍的血親關系相患特定的疾病為婚姻成立的障礙,以有生理缺陷、無性行為能力作為婚姻成立的障礙或離婚的理由等。
2、社會屬性。婚姻家庭是社會的產物,而不是自然的產物。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人類固有的性的本能和血緣聯系等,只是婚姻家庭賴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條件,而不是婚姻家庭本身。
婚姻家庭本身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它是社會關系總和的組成部分,與其他社會關系具有密切的聯系,反映了一定社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客觀要求。任何婚姻家庭都不是抽象的,脫離社會而存在的。它總是依存於一定的社會,具有一定社會內容的。
社會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作為社會關系特定形式的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質社會關系和一定的思想社會關系的結合。婚姻家庭中的物質社會關系,是同作為一定社會經濟基礎的生產關系相適應的,不同社會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和生產組織形式等,決定了婚姻家庭領域的經濟關系的性質和特點。婚姻家庭中的思想社會關系,是同一定社會的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相適應的,具體表現在思想感情、倫理道德、法律和習慣等諸多方面。
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是其社會屬性而非自然屬性,這已為科學和歷史一再證明。兩性的生理差別、性的本能和血緣聯系等,存在於一切高等的或較高等的動物界。人類的婚姻家庭因其社會性而根本不同於動物的生活群體。我們不可忽視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但是,誇大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貶低其社會屬性則是完全錯誤的,將兩者平列起來等量齊觀也是完全錯誤的。
4. 婚姻的性質
婚姻的性質就是倆個人在一起有共同的責任!主要是能感覺幸福的在一起!
5. 結婚登記的性質是什麼
就好比我們開汽車沒有駕照,不管走到哪裡都心裡沒底一樣。
6. 婚姻家庭關系的性質和特點是什麼
1、婚姻家庭的性質
婚姻家庭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體,其性質具有雙重屬性,自然屬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會屬性則是婚姻家庭性質的決定因素,也是其本質屬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是指婚姻家庭賴以產生和存在的自然條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蘊涵的自然規律。這是婚姻家庭獨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與其他社會關系區分開來。
(2)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
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是指決定和影響婚姻家庭的社會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會要求。這是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
3、婚姻家庭法的特點
(1)廣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適用於一切公民的普通法,關繫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調整范圍極為廣泛。每個自然人無論性別、無論年齡,都不可避免地與婚姻家庭發生聯系。
(2)倫理性
以兩性血緣為基礎的婚姻家庭關系,既是一種身份關系又是一種倫理關系。
(3)強制性
當一定的法律行為如結婚、離婚、收養等實施時,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當一定的法律事實如結婚、離婚、收養等發生後,其法律後果由法律預先規定,當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變。
7. 戀愛與婚姻有什麼樣性質區別
因為戀愛給的是過程,而婚姻卻給的是結果,如果你結了婚,那麼你就擁有了責任,戀愛是不需要責任的,要得只是你情我願.
8. 婚姻法是什麼性質的法律
婚姻法是屬於調整婚姻家庭法關系的法律。
婚姻家庭法學是以婚姻家庭法律規范和婚姻家庭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基礎法學學科。本門課程介紹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產生及發展歷史、立法體例、基本原則和法律措施;
新中國婚姻家庭法經由以1950年《婚姻法》為標志的初創、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停滯、以1980年《婚姻法》為標志的恢復和發展,至90年代逐漸形成了以《婚姻法》為主幹、以《收養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為配套、以其他部門法相關規范和各個不同效力層次的法律淵源為補充的分散化結構態勢。
(8)婚姻性質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全文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結婚、 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9. 婚姻帶有功利性質是什麼意思呢
婚姻的雙方不是因為相愛而結婚,而是因為一方或雙方 懷著利用婚姻關系達到某種經濟的或者政治的目的而結婚。這樣的婚姻就是帶有功利性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