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沒有婚姻學和戀愛學
我們學校開設的是婚姻家庭診所,是我們婚姻法老師自己想出來的。這個診所不僅接待想要結婚和離婚的當時人,而且還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每周在小區內還有公益活動,經常為離婚的做代理。裡面專門聘請有心理咨詢師和律師,前台接待,和一幫子學生免費法律服務群體。專門為失意的人解惑的。我覺得你的創意和我們老師的不謀而合。你可以借鑒一下我們老師的做法。
㈡ 世界上有婚姻學嗎 迄今為止,世界上有《婚姻學》這樣的書嗎
有婚姻經濟學和婚姻心理學
㈢ 婚姻是什麼
婚姻,可理解為因結婚而產生的夫妻關系,是對兩個人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述。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中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一般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㈣ 婚姻是個什麼東西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泛指適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平等自願結合,應取得醫學、倫理、政治、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情感、經濟、生存、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婚姻與社會人口變化息息相關,雙方家長稱「親家」或「姻親」。
㈤ 婚姻的基礎是什麼
婚姻的基礎,也就是是兩個人建立一個家庭的根本!
兩個人結婚了,也不再是只像兩個人談戀愛一樣。
婚姻,除了兩情相悅的兩個人,和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還需要——責任!信任!
對對方的責任,對家庭的責任!兩個人互相之間的信任!
其實兩個人在一起需要的東西很多很多,很細小,但都缺一不可!比如說包容啊,體諒啊,關心啊!雖然都是基礎的,但基礎的,往往是最重要的!
㈥ 婚姻法學 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系,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系。
婚姻法的內容多數為強行性規范,概念上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廣義的婚姻法的調整對象除婚姻外,還包括家庭關系,其名稱是在擴大意義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既有結婚、夫妻關系和離婚的規定,又有關於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員間權利義務的規定。其內容較親屬法窄,但較狹義的婚姻法寬,實際上是婚姻家庭法。狹義的婚姻法的調整對象僅限於婚姻關系,其名稱是在嚴格意義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爾維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關系由本法規定」,不涉及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