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開未婚證明
未婚證明一般是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目前我國已經取消了未婚證明。未婚證明又可以被稱之為:無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未婚證明是當事人在一定時間內,是否在民政部門登記的一種書面證明。辦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一般需要以下材料:司法機關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兩張照片、當事人戶籍、身份證原件等。
【法律依據】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註明「本證明僅限於X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台灣地區)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於其他事項無效。
㈡ 怎麼開婚姻狀況證明
姻證明可以是各項行政部門認可的證明材料,這個材料可以是結婚證,也可以是護照或者戶口本。
家庭成員關系的證明可以是各項行政部門認可的材料,這個材料可以是戶口本。
你的集體戶口卡可以作為戶籍證明。
具體到特定地區公安局時可能有區別對待,你可以到當地公安局咨詢,那是最有效率的哦。
㈢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即使你們之間都會知道你們的狀況是什麼樣的。但是也必須得到有關部門把你們的婚姻狀況的單子的開出來。
㈣ 怎麼開夫妻關系證明
法律分析:當事人遺失或者銷毀結婚證、離婚證明的,可以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出具婚姻關系證明或者解除關系證明。提供的材料:原始文件副本;公告撤銷公告;賬戶證書;居民身份證;居委會印章及街道證。一方或者雙方在中國境外的,可以委託對方或者親屬朋友代理,並提供下列證明和證明:原始文件副本;護照居留證復印件;聲明和授權書;三張2英寸證書照片;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婚姻登記機關的原件有檔案,如果結婚較早,可以到當地檔案館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㈤ 開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可以開的!去找部隊領導打證明
㈥ 結婚證明怎麼開
結婚證明應當先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予以辦理或拒絕辦理。
婚姻關系證明的辦理所需材料:
1、當事人申請;
2、單位或村民居委員有關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登記結婚原始材料。
(6)如何開婚姻證明擴展閱讀:
從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實行,結婚不再需要單位或街道蓋章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婚檢,也從原來的強制性要求,變為自願行為。
結婚和離婚因而變得更加簡單,以前婚姻有組織撐腰、全民監督、領導教育,可是現在,當婚姻遇到內部危機和外在威脅時,婚姻中的家務案例大大減少。
㈦ 婚姻狀況證明如何開具
婚姻狀況證明由當事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等)的書面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㈧ 婚姻關系證明書怎麼開
開婚姻關系證明是格式表格。按照給格式表格上的說明進行填寫就可以。
㈨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婚姻證明包括:出具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 需要本人身份證,一般來說,民政部門有記錄,可以直接查詢得到的。在核實是本人後,即可開具。 開婚姻證明有兩種情況:
1.本人到場辦理 需要攜帶能證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體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
2.他人代理辦理 本人無法到場的,可以委託他人進行辦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託證明。
㈩ 婚姻證明材料怎麼開
要開你和你另一半的姓名,年齡,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如果離異要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