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什麼是有效婚姻

什麼是有效婚姻

發布時間:2022-04-26 09:30:53

⑴ 什麼叫無效婚姻和有效婚姻

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間不受限制,當事人可以在取得結婚登記後的任何時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八條的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結婚時雙方或一方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結婚後治癒的等情形。

⑵ 有效婚姻和無效婚姻的區別是什麼

引言:其實有的人會比較不理解,什麼叫作有效婚姻和無效婚姻,其實有效婚姻和無效婚姻,他們在法律上也是有區別,但更多的人是用來形容現實中的婚姻狀況。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將自己的婚姻小事放大化,所以很多人過得不幸福,你會感覺自己父輩的愛情更為長久,現在年輕人的愛情是越來越快速,就像我們所吃的快餐食品。這個時候就是無效的婚姻,所以婚姻一定要長久,一定要懂得包容,在生活中夫妻雙方要做到相互包容相互理解,這段婚姻才是有效的,而且也是幸福的,婚後的幸福指數一定會升高。在生活中一定要懂得去經營自己的婚姻,無論是對方有過錯還是自己有過錯,只要過錯不大就要包容,而且要懂得去調理以及緩解生活中的各種困難,對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不要太過於在意。生活千萬不要斤斤計較,斤斤計較你就輸了,所以我們要活得寬容,活得坦盪。

⑶ 什麼樣的婚姻是有效婚姻

單身的男女異性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領取合法結婚證書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受到法律保護。

⑷ 什麼叫婚姻有效

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沒有禁止結婚的疾病,自願經過合法的程序,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屬於有效婚姻.

⑸ 有效婚姻應具備什麼條件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婚姻必備要件的婚姻。根據法律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消極條件是:1.具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但是,《民法典》生效實施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再作為禁止結婚的法定事由了。另外,婚前檢查都是靠自願,法律也沒有強制規定領結婚證必須婚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⑹ 有效婚姻應具備什麼條件

只需要符合《婚姻法》以下幾條就是合法有效的,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縱橫法律網-廣東濱都律師事務所-李梅勝律師

⑺ 合法有效的婚姻,無效的婚姻,可撤銷的婚姻分別是什麼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賦予一定的當事人以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該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而使該婚姻無效的婚姻。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失去法律效力。
無效的婚姻

在沒有無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對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認識,造成早婚,近親結婚,包辦買賣婚姻、換親結婚不登記等違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別是農村偏遠地區,這種情況仍然十分突出。婚姻無效制度的確立,使得司法機關在處理違法婚姻的時候有明確充足的法律依據,進而改變了以前違法婚姻解除後果等同於合法婚姻解除後果的狀況,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沖突,從而維護了中國婚姻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本文試就中國無效婚姻的構成、法律後果及審判中應注意的問題。
有效婚姻
伊斯蘭教法概念。指符合教法規定的婚姻。阿拉伯語意譯,意為"有效的"。系由早期的教法學家根據經、訓、教法提出的婚姻法律規范。有效婚姻受法律的保護,並規定夫妻間應享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有效婚姻
主要是:
(1)丈夫在婚前或婚後必須贈予妻子一定數額的聘禮,離異時必須給妻子離儀,以示對妻子的關懷和尊重,並充分履行贍養妻子和子女等義務。
(2)妻子有義務服從和服侍丈夫,哺育、監護未成年的子女,同時有權管理、支配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的私產。
(3)夫妻雙方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所生子女為合法婚生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4)建立在有效婚姻基礎上的兩性關系,為夫妻間合法的性關系,受法律的保護。
(5)超出此范圍外的男女間的私情,為教法所不容,構成通姦罪,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處罰。

⑻ 什麼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大家都知道婚姻自由,及時被威脅或者強迫結婚的,也可以在領證1年內撤銷婚姻,但是除此之外,需要滿足5個條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1. 雙方屬於自願結婚。

選擇結婚純屬自願行為,不受到他人的脅迫或者其他威脅。

2.雙方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

除部分少數民族或者地區有特殊規定外,男性不小於22周歲,女性不小於20周歲。

3. 滿足一夫一妻的要求。

在中國只實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第三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將構成重婚罪。

4. 雙方沒有法律規定的近親關系

因為近親結婚會導致孩子患有遺傳病的幾率大大增加,因此法律規定禁止直系親屬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

5.雙方都沒有醫學上認定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法律上對特殊疾病禁止結婚,比如嚴重的遺傳性疾病,但是艾滋病不屬於,我國對艾滋病患者規定是暫緩結婚。新婚姻法:沒有結婚證,但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也算合法婚姻

其實大家現在隨著我們上的學越來越多,我們能夠接受的新鮮事物也很多知識的層面越來越廣了。我們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已經變得很強,而對於婚姻這種事情我們也不像以前一樣的,我們開始能夠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婚姻,也不會再把婚姻作為束縛自己一輩子的事情,更不會因為某些原因或者什麼原因而委屈自己而承受不完美的婚姻。而且隨著我們國家新的婚姻法的推出,其實裡面也有對這些有些相關的規定,如果你和你的愛人沒有結婚證的話,但是只要符合一下三個條件,其實你們也可以算是這合法的婚姻的。

首先第一個條件其實就是如果你是在1994年之前結婚的,這也是將成為你是合法婚姻的條件機,因為我們其實都要了解到我們國家其實一直到1994年正式開始出台了,我們的婚姻法。其實這時候我們已經對以前的婚姻法進行了很大的調整,所以在此之前的一些婚姻在我們現在看來是不合法的,但是在當時確實是屬於合法的范圍內,所以記憶這樣的歷史原因,我們也會默認他是合法的。

第二個原因,其實是如果你們是以夫妻的名義對外生活的。因為這種現象其實在農村是非常常見的,在當時其實有很多的農民結婚並不會去領取他們的結婚證,只是會在家裡邀請一些人來參加婚禮就行了。所以他們在法律上其實並不是合法的夫妻,但是由於它們是1994年之前的婚姻,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們是夫妻的關系他們也一直都是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生活的,所以這樣子在法律看來也是屬於合法的。

最後一個原因,其實就是兩個人在以前都沒有結過婚。這點其實是相當的重要的,因為有婚姻,如果符合時間條件的話,那麼前提肯定就是在1994年之前的結婚,而且對外面宣布他們是夫妻的關系,並且兩個人之前都沒有結過婚的話,那麼其實他們也是一個有效的夫妻。

所如果要想要這種婚姻成立的話,即使你只有上面的一種條件也是不行的,你必須得同時滿足這三種條件,家有一種條件你沒有做到,那麼你的婚姻依然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承認的婚姻的合法性。所以如果你都符合的話,你就不用擔心你的婚姻,你的婚姻是一個合法的,即使如果你想要離婚的話,你也是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的途徑去離婚,並且能夠很好的維護你離婚以後的權益。

⑼ 何為有效婚姻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你的朋友的婚姻不在無效婚姻或者可撤銷婚姻的范圍之列。他們進行了結婚登記領到了結婚證,至於對男的不了解或者沒有辦酒席,根本不影響婚姻關系的成立。所以還是要進行離婚手續吶。

⑽ 婚姻有效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簡介
編輯
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

積極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消極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符合上述條件的,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條件種類
編輯
婚姻成立要件分類
(1)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表明確法律對結婚當事人的自身情況和雙方的關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對結婚方式的要求。
(2)必備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備要件亦稱積極要件,當事人必須具備這些條件始得結婚,禁止條件亦稱消極要件或婚姻障礙,當事人只有不具備這些情形始得結婚。
(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傳統的親屬法學將此作為婚姻的成立條件的分類之一。前者是與公共利益即社會的公序良俗相關的,後者是僅與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相關的,這種分類法是為我國婚姻家庭法學所不取的。我國婚姻家庭法中有關婚姻成立要件的規定,既是保護個人利益的,又是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
必須具備的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法律對結婚年齡進行規定,也是許多國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齡的確定,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自然因素,即人們的生理和心理的發育狀況和成熟程度,這一點受地理環境和氣候的影響很大。二是社會因素,即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條件 ,如政治 、經濟、人口狀況、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等。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農業經濟,就實行早婚政策,婚齡普遍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禁止結婚的條件
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為結婚的禁止條件是近現代各國親屬立法的通例,被認為是文明社會的標志之一。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確立為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認為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我國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十條第一項規定:「重婚的」婚姻關系無效。
2、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我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禁止結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結婚,是保護結婚當事人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需要,也是許多國家立法的通例。我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近親屬結婚,極容易將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後代。據統計,人類隱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為近親,其帶來隱性基因發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親結婚,對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促進民族的繁榮昌盛具有重要意義。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指哪些?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類:
(1)患性病未治癒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患麻風病是否可以結婚
原婚姻法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的,禁止結婚。然而,有關醫學專家認為麻風病是一種普通慢性傳染病,隨著現代醫學水平的發展,對麻風病已有較好的治療方案,可以預防也可以把病徹底治好,並不可怕,我國已經基本消滅了麻風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風病未經治癒列入禁止結婚之列。但由於其傳染性,實踐中還是要慎重掌握。

倡導價值
編輯
結婚條件要注意的問題是否有利於倡導婚姻自由、有利於為國家政策服務和有利於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下面為您詳細介紹結婚條件要注意的問題。
當代結婚條件的價值主要有幾點:
第一、有利於倡導婚姻自由。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一規定是反對封建的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法律依據,從而為當事人的婚姻自由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有利於為國家政策服務。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達到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這一規定有利於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有利於優生優育和提高婚姻質量。
第三、有利於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有配偶者結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一記等。從而為維護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保障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了法律保障。第四、有利於優生優育,保護當事人與社會的根本利益。

閱讀全文

與什麼是有效婚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結婚後經濟大權會怎麼樣 瀏覽:471
75年屬兔人18年婚姻如何了 瀏覽:716
有多少愛情敗給了時光 瀏覽:639
韓國美女有一種什麼氣質 瀏覽:784
事業單位面試多久准備 瀏覽:532
太漂亮了美女你是哪裡人 瀏覽:686
幸福里停車位多少錢 瀏覽:35
防範經濟風險主要防範什麼 瀏覽:970
中風險人群健康碼如何改變 瀏覽:271
讀故事吳淞波濤你得到了什麼啟示 瀏覽:33
朱身勇談婚姻怎麼辦 瀏覽:84
美女肌膚老化怎麼辦 瀏覽:928
紅樓夢中賈府的經濟怎麼樣了 瀏覽:701
事業單位一般排名多少進面 瀏覽:248
眼健康體驗表怎麼填 瀏覽:345
小兔故事機丟了怎麼找 瀏覽:78
古代勤奮的故事有哪些 瀏覽:566
美女總統是哪個國家的 瀏覽:86
美女吃什麼好開心啊 瀏覽:212
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事業編什麼意思 瀏覽: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