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埃及法老的老婆
埃及法老王的妻子被喻為最偉大的妻子.
拉美西斯二世的王後是奈菲爾塔麗..其名字意為最美麗的女人.
拉美西斯二世在王後的神廟上刻下傳承千年的情話
也有記載拉美西斯曾迎娶了赫梯的公主
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偉大的拉美西斯二世的妻子。在王後谷中,最壯觀的墳墓就屬於她。但是,她的木乃伊和眾多陪葬的寶物卻被盜墓賊們所毀。不過,在墳墓的墓壁上還是保留了大部分的壁畫。這些壁畫形象地反映了埃及人所相信的死後再生時的富饒、繁華的天堂生活。
很多人認為,拉美西斯二世取納菲爾塔莉(Nefertari)為妻是為了能更好地鞏固他的王位。因為,拉美西斯家族並非正統的底比斯王族之裔,他們是來自三角洲地區的統治者。而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可能是底比斯王族的後裔。他們的結合將使拉美西斯二世擁有正統的王族血統。但是,從現有的資料來看,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可能不是王族的成員,因為在她的名字上沒有出現過諸如「國王的女兒」之類的稱呼。也有可能的是,納菲爾塔莉(Nefertari)是底比斯王族某個偏妃的孩子,所以,名字上沒有出現王族的記。
無論什麼原因促使拉美西斯二世娶了納菲爾塔莉(Nefertari),事實上他們的婚姻是美滿的。有些學者認為,納菲爾塔莉(Nefertari)王後就象第18王朝的諸多王後一樣,是很有權力的——她擁有的權力和私人的財富,並且佩帶了精心的王冠。但是,至今我們對於納菲爾塔莉(Nefertari)作為王後的實際活動卻知之甚少。我們只知道,在最初的3年裡,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在各種場合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但是在之後的18年內,除了一封她寫給海地王後的關於結束兩國紛爭的談判的信之外,關於她的其他記述卻很少。或許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在這18年中像古王國時期的王後一樣僅僅是國王的附屬?亦或關於她的記錄真的只是被遺失了?我們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
雖然,納菲爾塔莉(Nefertari)的墳墓使她聲名遠播。但是,事實上,我們對於這位王後還是非常的不了解。
古埃及統治者都希望能擁有很多的妻子,拉美西斯二世也一樣。從他的後宮的記錄中就可以得到一些信息:我們雖然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娶了Iset-Nofret,但是,這一定是在他與納菲爾塔莉(Nefertari)結婚後不久的事。Iset-Nofret為拉美西斯生了第二個兒子和第一個女兒,Bintanath以及拉美西斯的繼承者Merenptah。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在拉美西斯二世統治的第24年至第30年之間去世,此後,她的後位就由Iset-Nofret取代。
根據傳統,納菲爾塔莉(Nefertari)死後也被奉為女神。以後來到埃及的希臘人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神可以永生,而凡人是不能的。所以,古埃及的國王和王後在死後都被尊為神,進而得到普通埃及百姓的禮拜。在阿布辛拜爾,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就作為哈托爾女神(the goddess Hathor)的化身,為她修建了一座宏偉的石窟廟,以得到人們的景仰。
拉美西斯二世在阿布辛拜爾修建了兩座石窟廟,而納菲爾塔莉(Nefertari)的那座石窟廟是兩做石窟廟中比較小的那座。在這座石窟廟上,一共雕刻了6個人物,其中4個都是拉美西斯二世本人的雕像,只有兩座雕像是被奉為哈托爾女神的納菲爾塔莉(Nefertari)像。在石窟廟內的壁畫上,還畫著拉美西斯二世向女神敬奉的場面。
納菲爾塔莉(Nefertari)為她的丈夫拉美西斯二世生了10個孩子,但是,他們中卻沒有一個人能比他們的父親長壽。因此,她的孩子中也就沒有人能成為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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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西斯把妮菲塔麗選為神妾,她的權力上升到空前的高度,結婚後第33年,拉美西斯在世界上最雄偉的神殿之一上賦予她榮耀,就是阿布辛伯神殿。它位於接近蘇丹邊境的峭壁上。
妮菲塔麗在阿布辛伯的小神殿中地位特殊,她躋身於神殿正面的巨大雕像群中,通常這里只有國王的雕像。神殿里則描繪著她直接對神的肖像獻祭的場面,這件事通常也是國王的專利。既是神妾和法老的妻子又是外交官和情人,法老拉美西斯執政25年間,妮菲塔麗與其平起平坐。後來,在46歲時,妮菲塔麗因病倒下,並且因此而去世。
拉美西斯繼續執政42年,但他一直忘不了這一生所愛的人,為了悼念她,拉美西斯為妮菲塔麗建造永生宮。這是一座在皇後谷的豪華的陵墓。廟宇的牆上裝飾有彩色的象形文字,因此獲得「埃及西斯丁教堂」的昵稱,它被視為古埃及最壯觀的陵墓。妮菲塔麗因此而獲得極大榮耀,那就是永生不朽。
推薦書----《拉美西斯五部曲之皇後之愛》
⑵ 古埃及的婚姻
祭司是個很特殊,同時也很敏感的職業,在古代,祭司做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介,地位倍加重要。可當祭司不是件輕松的事,不但要掌握大量的知識,更重要的是,祭司似乎不能結婚,像在古希臘,農業女神維斯塔神廟的女祭司就要保持貞潔,一但發現有和男人發生性關系的情況,會立即處死。在埃及,祭司可以在神廟之外建立自己的家庭,但在重要的節日前一段時間,則不可以進行房事。
摘錄的,希望有用
古埃及的婚姻
古埃及普通人的婚姻與家庭關系與我們在今天世界上所能看見經歷的並沒有什麼標志性的不同。古埃及人視婚姻為神聖的契約關系。這一點在許多雕像上表露無疑,並以文字來描繪男女之間這種彼此依靠的關系。許多有關古埃及人婚姻習俗的觀念都是不真實的。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很多人認為埃及男人會娶許多妻子,這一點被證明與事實大相徑庭。不過有些國王為了保證能有繼承人,是會娶不少妻妾,平民百姓中要是誰的妻子不能產子,也允許他有一個以上的配偶。過繼或收養孩子的事例在古埃及人的歷史也有記載。
亂倫曾被認為在古埃及是很普遍的事。這其實是對埃及語言里語意的誤解。當研究歷史的學者一開始破譯象形文字時,他們遇到了不少涉及男女彼此稱呼的詞語,他們喜歡稱呼他們的配偶為他們的「兄弟」或者「姐妹」。「兄弟」與「姐妹」的稱呼只是反映出兩人之間的親密感,並沒有世代相傳的親緣關系在裡面。
「我的哥哥用他的聲音來磨折我心,他讓我萎靡病弱;他就住在我母親家的隔壁,我不能去看他!哥哥,我以女神之名承諾於你!快到我身邊來,讓我看看你的模樣!」
浪漫的愛情和對幸福婚姻的憧憬是埃及婦女生活的重要內容,正如一首古老的情歌中對唱的:「他不知我多想擁抱他,為他要對媽媽說句話。」婦女相對獨立的地位給婦女一些參與社會,得以與男性保持一定婚前關系的機會。
古埃及男女理想的關系是婚姻,這是實現最終目的——生兒育女的最好開端。年輕人有較長的育齡期,傾向於推遲婚期。所謂傳授婚戀適當行為的智者警言及指南常勸誡男性:「覓妻青壯時,福來妻生子,子孫成群者,榮耀自後裔。」
女孩們性成熟時開始考慮婚姻,看上去許多女孩十二三歲便結婚了。表親或其他近親間結親屢見不鮮,親兄弟姐妹結親卻只是王室才有,因為王室很看中血統和純正。婚禮只是家人賓客擺筵慶祝而已,不講宗教或世俗儀式。婚後,婦女按習俗與新婚丈夫同住或與其家人一起生活,在家她將擔負起家庭主婦的重任。
古埃及理想的婚姻是夫婦雙方互敬互愛。墓室壁畫反映了這種和諧關系,常繪有夫婦間極其溫存的姿態——雙手相握或是一方手臂輕柔地搭在對方的脖頸或肩上。在一些彩繪中,夫妻緊緊擁抱在一起,並且還有許多妻子形象邊注有「他的至愛」這樣的字句。
古埃及一些夫婦說起相互間永恆的愛戀,他們或許言真情切。這些夫妻期待死後能像生前那樣生活在一起,因此煞費苦心鑄造恩愛鎖鏈以延到來世。許多人僱工從事墓室藝術。墓繪墓雕中,他們一如往昔,富有青春活力,以確保他們來世生活幸福。
喪偶者在等待與亡故的配偶重聚的這段日子裡,他或她通過書信與亡者聯系。這類信中大多隻是些問話,請對方幫助解決日常生活問題。另一些是祈求對方幫接里消病祛窮。但也有不少信是訴說喪偶後人所共覺的痛苦與悲傷。一個喪妻者在亡妻的墓前最後悲痛留言道:「這事落到你頭上,我整整八個月沒怎麼吃喝。現今你看,我已鰥居三年,男人鰥居多不好,你看,我這么做只為你。」
婚姻是件私事,是一男一女一起建立一個普通的家庭。它不需要任何政府部門的認可,但要得到世俗社會或宗教的肯定。 要是結婚的雙方堅持,任哪一方反對也沒用。女孩經常是在十二或十三歲左右便結婚了,男孩的婚齡也大不了多少。何時結婚取決於他們的父母雙方,基本上是父親說了算,不過父母們做這種決定通常都是很慎重的。兩個數代同堂的家庭要合並到一起,必然會牽涉到社交與經濟方面的問題。
而對古埃及的一夫多妻制,如今也已有所了解。法老經常出於政治目的而娶上許多妻子,而他們的正妻通常都很得寵。一些法老甚至公開表現出對正妻的深深依戀。在平民百姓中,大多數的婚姻還是一夫一妻,這可能是因為經濟能力的關系。
[轉帖] 古埃及人的育兒小解紹
古埃及人十分珍視繁殖力,大多數婦女都渴望生兒育女。新婚的年輕婦女往往一兩年內就會生育。如果婦女久婚不孕,當時的一些醫療措施可幫助這些婦女懷孕。其中一種是讓婦女蹲下用蒸汽熏,葯液由乳香,油,棗和啤酒混制而成。
如果一個婦女懷疑自己有身孕,她可做一個尿檢——小便到種子上看種子是否發芽。盡管古埃及人不懂荷爾蒙,我們現在知道孕婦尿液里含有這些物質可促使穀物發芽。
埃及婦女很可能生產前照常勞作。一旦預產期到,女方親友,或許助產士前來為產婦助產,用咒語和葯方催生。一種葯方:松活產婦腹中的胎兒。採用海鹽,兩粒小麥和燈心草葯膏敷在產婦腹上。助產婦們祈求女神們——伊西斯(司生育與繁殖)、海瑟(牛頭人身,司愛情與歡樂)和塔沃里特(保佑孕婦的繁殖神)保佑分娩成功。產婦跪下或蹲下,有時蹲跪在磚上,以給助產婦空間好在分娩的最後一刻接住新生兒。
任憑家人、魔法和神的佑護,分娩還是有危險:產婦無疑死亡率很高。例如,十八王朝的穆特諾吉勞特王後很可能是死於難產:從她身體里可以看到發育完全的胎兒。此外,5歲以內嬰幼兒的死亡率高達50%。
對於那些不想懷孕的婦女,早期避孕法用植物纖維外塗鱷魚糞和酸奶,蜂蜜和泡鹼的懸浮體加鹽的棉狀隔離層。這些措施偶爾成功,因為奶中的乳酸和泡鹼這類鹼性物質可減緩精液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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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女性
2003-6-12 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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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古往今來的大多數國家不同,古埃及女性在家庭中擁有極高的地位,特別是在平民階級中,這種地位甚至會超過男子。
「當你富有並建造房子的時候,更要熱愛你的妻子。讓她吃飽穿暖,並用油膏滋潤她的身體。你要終生使她快樂,因為她是屬於主的」(《普塔霍泰普訓言》)
婚姻與家庭
普通埃及人的家庭是一夫一妻制的,每位男性(包括法老),只能有一名合法的正妻,對法老而言,妾則相當於奴隸。但同居和嫖妓是被允許的。許多村莊都有妓院,盡管在古代文獻中一再告戒年輕人,嫖妓是錯誤並且有害的,但卻沒有以法律手段加以禁止。相對而言,通姦的處罰則要嚴厲的多。在文學作品中,凡通姦者無一例外的被處死,但據說現實中會適當減輕。
埃及女性無須遵守什麼婚前操守,因此她們相對於其他國家的女性要更加開放。在求愛時也常會占據主動地位
「英俊的朋友啊,我的願望是作為你的妻子來掌管你的財產」(古埃及詩歌)
相比而言,男性則往往低聲下氣。
「這是妹妹的家,
但願我是她的看門人。
即使這會使她生氣,
聽到她的嗔怪我也感到愜意。
我在她面前,
敬畏地如同孩童侍立。
但願我是伴侍她的女奴,
整天形影不離,
目睹芳華,幸福無比。」(古埃及詩歌)
離婚在埃及是被允許的,並且男女雙方都有權提出離婚請求。通常的離婚理由可以是通姦、不孕、相互反感。古王國以後的離婚契約中明文規定,丈夫必須在離婚後付給妻子一筆財產,以補償妻子失去的貞操。並且,如果丈夫如果因通姦而使妻子決定離婚的話,他必須將自己三分之一的財產以及相應的罰金交給前妻。
離婚雙方都可再婚。
順便提一下,至少在大約公元前1000年之前,埃及人就掌握了用蘸有蜂蜜的布團來避孕的方法。先進的避孕方式使得人們不再帶著負罪感和功利感去面對性問題。這也是古埃及女性較其他地區開放的原因。以前看到種說法,認為近代以來女性思想解放和地位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避孕套的發明。
經濟生活
財產繼承製度上,婦女擁有不亞於男性的權利。據說在古埃及,更多的情況下,父母會將財產全部、或者大部分傳給自己的女兒,以致於「許多男人娶自己的姐妹為妻子,並不是出於愛情,而是為了得到他們的姐妹從母親那裡繼承來的財產」(註:此段摘自《在時間的長河裡》一書,可能有誤。因為據我所知,在埃及貴族階層中盛行血親通婚,但在平民間卻是被禁止的)
在古埃及,女性不僅有權利繼承並擁有財產,並且有權分配財產,以及立遺囑。通常父親負責家庭經濟,他要尊敬妻子,不能過問屬於妻子職權范圍內的事。
埃及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極高的,許多方面甚至不亞於現代女性。
然而我們所熟悉的規律是,家庭往往是一個社會的縮影,因此兩者間總存在一種相互對應的關系。那麼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埃及女性又擁有什麼樣的地位呢?事實證明,從社會角度而言,埃及女性很顯然是處於一種「配角」、「可有可無」的位置,這讓人感到十分費解。
這里所說的「配角」、「可有可無」是相對於埃及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言的。其實相比於其他地區,埃及婦女在社會中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首先,女性可以任職。但不會是什麼重要的、或者擁有很大權利的職務。通常來說是祭司和書吏(有些情況下也會擔任王室倉庫總管的職務)。
一般有地位的神祗,在其寺廟中都會有專門的女祭司,但大祭司無一例外的是男性。而書吏中,據我們所知,女性還是佔有一定比例的。這說明在古埃及,並不限制女性接受教育。相比於其他國家的女性,這點到是很開明的。
然而,正如前面所說,女性只能擔任這些「可有可無」的官職,真正的大權皆掌握在男性手中。男性法老(兩個女法老畢竟是特例)下屬一個龐大的官僚機構,此機構由一名宰相掌管。從第4王朝開始,宰相通常由太子出任。地方上,以州為單位的下級行政機關被創立出來,州長一職通常是父子繼承製。同時,州長還兼任本州的大祭司,統管宗教事務。州長在其領土內,儼然就是個土皇帝。直到12王朝,州長的權勢才被中央政府所壓制。
由此看來,國家整個政治、宗教體制都是建立在以男性為主的基礎上的。
這里順便要提一下的是神的世界。我們發現,大多數「高級」神祗都是男性,如荷魯斯、阿奴比斯、拉、阿蒙等。女性神祗也有,如依西斯、巴斯特特。埃及有名可考的神有超過兩千名,我們不可能一一統計男女比例,但我們知道,神的世界往往是現實社會的反映。因此我們不妨也將神的社會劃分出「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統治階級是指那些擁有全國性影響的神祗,如拉;其他的地方性神祗則可化歸被統治者。這樣我們就會發現,在「統治階級」中,幾乎都是男性神祗。依西斯主要是由於她是荷魯斯的母親而受到全埃及的崇拜,因此也可算是一個例外。
現在讓人疑惑的就是,為什麼在一個男女平等,甚至某些情況下以女為尊的社會基礎上,會存在一個完全由男性掌控的上層建築。這違反了我們所熟悉的一般規律。
首先來分析埃及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擁有較高地位的原因。
毫無疑問,這很大程度上是母系氏族殘留的影響。在巴達里文化(約前4400年)遺址中發現的一些婦女雕像以及女性的墓地,往往要比男性的大一點。由此推測,此時的尼羅河流域尚處在母系氏族公社時期。而此時距我們通常所說的古埃及文明時期,已經不算是遙遠了,因此這種縱向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但同時,我們也注意到了另一個可能的因素,即整個社會的經濟生產情況。
經濟、生產力決定一切似乎已經成了一條真理,我們也不妨來進行這樣的分析:
首先,男性代表著力量、強壯。所以凡是能充分體現其優勢的社會,都是以男性為主的。女人無法從事高強度的體力勞動,因此,當一切都要依賴於男人的時候,女人也就成了種附屬品,或者寄生者。這樣的情況在希臘、羅馬和中國都很突出。
而埃及卻有其自身的特點。
從農業生產角度而言,尼羅河為埃及人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每年有長達四個月的澇期,河水的泛濫帶來了肥沃的淤泥。據希羅多德的記載,埃及有些地區甚至不用梨地,在水退後,直接將種子撒在田裡,放幾只豬進去拱拱就可以了。所以埃及農人的勞動強度相對而言是比較低的。
同時,埃及三面沙漠一面臨海的地形,使得它在早期很少遭受外來的入侵,而國內虔誠的信仰則保證了自身的穩定。對外無須抵抗,對內無須鎮壓。大多數埃及人的大腦中可能並沒有「軍隊」這個概念,盡管在前王朝時期就已經有了職業軍人。
19王朝時期,帝國逐漸形成,不斷的對外征伐導致了貴族階級中男性地位的上升,女權旁落,這也是必然的。
其次,在埃及,土地幾乎完全是屬於法老和神廟的。新王朝時期由於軍事上的需要,軍事貴族們也可擁有私有的土地財產。但對平民而言,只擁有地產的使用權及地產產品的佔有權,卻不是土地的所有者。
這種現象比較好解釋。尼羅河每年的泛濫都會沖刷掉原有的地界,因此,私有土地的劃分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在埃及,每兩年法老會專門派人測量、分配土地。
「(在古埃及)人們所繼承的財產幾乎沒有什麼價值,所以對它的分配不會引起任何困難。由於不存在私有世襲財產,女人保持了人的尊嚴。」(《第二性》西蒙·波娃)
正是這樣,埃及人的家庭中依然保留了從母系氏族繼承下來的對女性的尊重。
然而這不足以解釋我們的疑問。
我的結論是,一方面,男性掌控著整個上層建築似乎是順理成章的(這主要是從歷史經驗考慮,沒有歧視女性的成分)。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在當時的埃及,統治者和平民似乎已經脫節了。
在埃及,似乎存在著兩種文化,官方文化和平民文化。
例如貴族們流行與姐妹通婚,而在平民中卻被禁止;
平民無法在死後被製成木乃伊,不能在棺材上刻上死者文書;
除非在重大節日,否則平民不被准許進入神廟,不允許祭祀神明;
古埃及識字的人不到3%,而真正懂得書寫的不到1%,且基本上都屬於貴族階級,平民根本沒有機會接受教育。
等等。
其實在諸多古文明中,統治階級脫離平民階級高高在上並不是什麼特別的現象,然而卻從沒有到象埃及這樣嚴重的地步。
我們可以看見,前面例舉的這些已經深入到了信仰、習俗和價值認知等領域。簡單的以製作木乃伊這例說明一下。
在古埃及,人們相信生只是死的一個階段,生是短暫的,而死卻是永恆的。所以埃及的法老們都希望為自己修建一座王宮,他們通過製作木乃伊,通過符咒、護身符,以及一系列的儀式來減低對死亡的恐懼。
前兩天看電影頻道的一部電影《盧浮魅影》,裡面就提到一個因為忘記了自己名字而無法獲得死亡的古埃及祭司的遊魂,他所做一切都是為了找回自己的名字,並進入「那個世界」。永生在埃及人眼中沒有什麼吸引力。
而對於平民,卻是另一種情況。他們懼怕死亡,因為他們的屍體將會腐爛,他們得不到神的祝福,他們死後沒有宮殿,等待他們的是無盡的黑暗。所以「他們愛自己的生活,並不渴望遙遠而不現實的天堂存在」(《在時間的長河裡》)在平民的墓室里,我們發現有許多壁畫——這也是他們唯一能擁有的——這些壁畫包含了他們全部的生活,有村莊、農田,跳舞的姑娘和美妙的音樂。他們希望將生前的一切帶到死後的生活里去。
可見,埃及的這種上下脫節的現象是十分嚴重的,這導致了社會上存在兩套標准。
在埃及的王室中,女性的地位依舊是很高的,但已經不再是與男性平等的地位了,而僅限於是一種尊重。也許這僅僅是種慣性使然。所以在喜克索人入侵之後,在新的觀念沖擊下,王室貴族中女性的地位開始衰落。19王朝的年年征討也加速了這個過程。而在平民的世界裡,直到拖勒密時代之前,女性一直擁有著和男性平等的地位。
參考書目:
《古代文明的金字塔—法老埃及》李曉東等
《悲壯的衰落—古埃及社會的興亡》金觀濤 王軍銜
《第二性》西蒙·波娃
《古代西亞北非文明》劉文鵬
《在時間的長河裡—西方文化五千年》馬克思·克魯澤
《世界文化史》解光雲
這里還有更多關於法老和祭司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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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古埃及奇葩婚戀習俗,99%現代人都接受不了,你知道嗎
古埃及曾經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但是古埃及的文明已經丟失,只能通過一些文字記載來尋找曾經存在過的證據。目前存在的金字塔,木乃伊和法老王的詛咒,這些神秘傳說目前為止還有很多,到目前還有很多沒有揭開神秘的面紗。古埃及的婚姻習俗也非常獨特,不過如果放在現在的話,現代人都是無法接受的。這個習俗就是近親結婚。
我們現在人都是知道的近親結婚對胎兒的損傷非常大。即便外貌上沒有變化,體質也是比一般人弱。很多古埃及皇室的子女都活不過20歲,但是為了保證有繼承人血統純正,他們依然選擇通婚的方式。
不過古埃及離婚的制度也很發達,只要雙方都同意,便能離婚。
⑷ 古埃及法老為什麼都愛娶自己的姐妹或女兒
古埃及法老為什麼都愛娶自己的姐妹或女兒?只因這一制度!
「法老」在古代埃及的意思是「大房子」,並不用來指稱國王,意為古埃及的國王和貴族居住的宮殿,後來逐漸發展為對貴族和國王的稱呼,直到新王國時期才用來專門指稱國王。在中國學術界進行學術研究時仍然把古埃及最高統治者稱為國王,而通俗讀物則把他稱為法老。
對於普通百姓而言,有眾神和法老做榜樣,他們的婚姻也多會優先在血親中選擇。這也是為了使自家的財產能夠得到保全。因為在古埃及,女性擁有財產繼承權,她們可以帶著自己從父親那裡繼承來的財產嫁到夫家。這就會導致部分財產流入外人手中。
這細細一想,真是讓人匪夷所思。為了集權,做出這種有背倫理之事,也許正是那個時代愚昧的表現吧。不得不讓人想起,古埃及被亞歷山大大帝征服的前夕,在遙遠東方孔夫子說出的那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⑸ 古埃及人的婚姻狀況
古埃及在公元前3世紀時,一夫多妻制還很普遍,後來則逐漸轉變為一夫一妻制,但法老王除外。男子在身份上不能娶多於一個的妻子,但是如果娶第二個妻子或納妾,這是他個人的經濟能力和良心的問題,社會對此並不幹預。巴比倫的法律則有一條特殊規定,如果一個人的妻子不孕育,那麼妻子有義務為丈夫找一個能生孩子、為他傳宗接代的女人,為他生兒子。在巴比倫語中,稱第二個妻子為「嫉妒的同夥」。
古代的阿拉伯諸國,對一夫多妻制是實行得最久的,這是為了繁衍更多的子孫,同時也是男子希望能享受更豐富的性生活。他們信奉的經典曾說,一夫多妻可以繁衍種族,所以允許人們娶四個妻子以及許多寵妾,但四個妻子要獲得等份的遺產。他們獲得妻子的方式通常是靠訂婚,但所有的細節都是由女性親屬來安排的。男人在結婚之前不能見他的未婚妻,他的母親或姊妹到公共浴室去和同一等級的女人接觸,去看她們的裸體,回來後向男子描述她們身體的魅力狀況,以便定奪
古代埃及歷史上的外交婚姻事件最早可追溯到新王國時代③,由於在古王國、中王國時代,埃及比較封閉,對外交往相對較少,埃及與其他國家(地區)的聯姻事件目前還沒有發現。伴隨著新王國統治者對亞洲地區的軍事征服,埃及相對閉塞的局面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變,與西亞鄰邦的往來得到了加強。在這種交往中外交婚姻自然也就發生了。值得說明的是,考古發現的古埃及文獻中關於外交婚姻的記載十分有限,梳理這些事件,則主要依賴近東地區發現的楔形文字泥板,因為楔形文字是當時近東地區的一種國際通用語言(linguafranca)。尤其是阿瑪爾那信件(AmarnaLetters)為研究古代埃及的外交婚姻事件提供了必要的文獻資料來源。 在圖特摩斯四世統治時期,一位米坦尼國王的女兒嫁給了圖特摩斯四世。雖然沒有發現對該事件的直接記載,不過,關於該事件的有關細節在阿爾塔塔瑪(Artatama)的孫子圖什拉塔(Tushratta)寫給埃及國王埃赫那吞的信件中得到了很好的反映。信中圖什拉塔對塔度禾帕(Tahepa)所攜帶的嫁妝進行了對比。從這個對比中,可以了解到關於圖特摩斯四世與米坦尼公主之間的婚姻事件的記載③。另外,我們還有一封信件作為參考,信中這樣寫道:「當曼海普瑞④(Menkheprure),奈布馬瑞⑤(Nebmare)的父親,寫信給我的爺爺阿爾塔塔瑪索要我爺爺的女兒、我父親的姐妹時,他寫了五六次信,但我的爺爺都沒給。於是,他又寫了第七次信,這次給了
⑹ 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究竟迎娶了多少個妃子
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娶了8名皇後,妃子不祥。拉美西斯二世的家庭生活見諸於文字之中:八位皇後(先後立封),一群數量難以考證的妃妾和100多個兒女。
拉美西斯不得不多次挑選王位繼承人,但這樣做並不是因為「宮中多事」,而是因為他活到了90多歲(歷史上認為是80-90歲),當時人們的平均壽命大約只有40歲,他的許多兒女都在他之前死去。繼承他王位的梅內普塔赫(Merenptah),位列王位繼承人名單中的第十三位,60多歲時才得以登基。
(6)埃及有哪些婚姻擴展閱讀
埃及與德國的考古學家在埃及首都開羅一個貧民窟的地下,發現高8米的古代巨型石雕,經初步鑒定製造時期在距今3000多年前。
雖然考古學家暫未正式確認,但這尊掩埋於泥土中的雕像據信是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考古學家們還同時發現一尊真人大小的人物石雕。據信這是拉美西斯二世的孫子法老塞提二世。
據悉,拉美西斯二世是古埃及第19王朝法老,公元前1279年至1213年在位,對埃及進行長達60多年的統治。
⑺ 埃及開羅人的婚姻風俗
婚嫁習俗:每一位埃及成年男子到了婚配年齡,首先要向意中人的父親提親或者在母系親屬及鄰居中擇偶。提親後,男女雙方開始商討女方的陪嫁數額,一般是男方把陪嫁款項的2/3作為聘禮送給女方。然後,在村長的主持下訂立婚約。埃及農村的婚禮場面熱鬧奢侈。迎親前,男方大擺宴席,並有歌舞相伴,有時宴慶數日。迎親時,新郎的母親帶領多輛裝點漂亮的馬車到女方家接新娘,新娘要坐在其中一輛用昂貴克什米爾毛綢、玫瑰花等裝飾的花車上。晚餐後,新郎要由樂隊引路去清真寺行跪拜禮,最後回到新房,與新娘共飲一杯清泉水,以示同享甘甜幸福。這樣的婚禮大約要持續30天左右,耗資約千餘埃鎊。在埃及西部沙漠的錫瓦綠洲,有獨特的婚俗。姑娘8歲定親,14歲完婚。其間,小夥子要不斷地向女方家贈送禮物。新娘頭上要編結很多發辮。其一半由娘家梳編,另一半需婆家人來完成。姑娘的嫁妝是100件袍裙。所以,錫瓦人家一有女兒出生,母親就要開始忙著為其縫制陪嫁的袍裙。
⑻ 古埃及法老為什麼總是娶自己的妹妹和女兒
為了保證法老血統的純正,一般都會選擇和近親結婚。這種方式不僅在古埃及皇室中十分普遍,在其他地區也有,比如古波斯,大流士就娶自己妹妹。法老是神的象徵,在古代埃及神話中,神往往和自己姐妹,女兒結婚,法老為了表示自己也是神的一員,也這樣做 ,同時,他們相信他們的血統是最純正的,和別人通婚會破壞血統純正。
一、為了保證法老血統的純正,一般都會選擇和近親結婚。
他們認為這些都是自然的饋贈,都是神的饋贈,而保留這些的方法就是守護,不去改變,所以即使在神廟的修建上,法老都會寫上,他嚴格遵循了最傳統的樣式,沒有進行改變創新。在婚姻制度上,古埃及人也始終保持著較為古老的原始生活方式,謹慎遵守血親結婚方式,且認為它的存在是件合理的事情。
同時,血緣婚姻有利於保證王室財產的安全和穩定。古埃及時期,與我國古代母性社會有所相似,即婦女在社會中佔有較高地位,她們有支配和繼承財產的權利。而皇室婦女和埃及社會普通婦女又不同。普通婦女只具備支配嫁妝的權利,貴族婦女可以支配家產和生產材料等。皇宮婦女除了是皇室後宮的主人外,還擁有皇室財產的繼承權。為了保全皇室財產不外流和其完整性,古埃及推行近親結婚制度。
⑼ 埃及結婚風俗
廣東人民出版社《古埃及文化》一書,在第七章風尚當中有提到古埃及家庭與婚姻,我截抄一部分。
古埃及人的基本社會單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任何男子,包括法老在內,只能有一個合法的妻子。不過姘居在社會上並不認為是傷風敗俗,法老娶境內外的美女為妃子也視為合法。在家庭之中,父親是一家之主,社會也是按父系來構架的。但婦女在家庭的地位也相當高,她們無需深居內室,可以自由參與任何隆重的集會……法律規定婦女擁有與男性相等的權利……在古代東方個民族中,只有埃及人允許女人繼承王位,這一傳統與埃及另一個特殊的傳統社會習慣——近親通婚一樣,都是為了保持王室的血緣純潔……王者被視為偉大的太陽神之子,他必須娶姐妹或自己家裡另一個女子為妻……古埃及人可以自由戀愛……(以下是關於一些結婚、離婚的細節,這里我不一一截抄了,另外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普通情況下埃及公主是不能外嫁的,她們只能與家族成員通婚或者獻身宗教,我不記得這是從哪一本上看到的了)
⑽ 埃及的法老為何要娶自己的姐妹或者女兒呢
古埃及的法老就相當於我國古代的皇帝,屬於最高統治者的地位。而在古埃及,為何具有法老娶自己的女兒或妹妹為妻這項傳統,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01.在埃及的文化中,法老被認為是神,而古埃及神話中的神,是可以和姐妹近親結婚,同理法老亦可。
法老最初是代指王室居所,隨著後來的發展,被用來專指國王。古埃及皇室的血親結婚制度,與埃及的宗教神學體系關系密切。
古埃及人始終保持著較為古老的原始生活方式,在婚姻制度上也是如此,謹慎遵守血親結婚方式,且認為它的存在是件合理的事情。
即使在現代理念看來,古埃及這種血親結婚制度,是不可取的。但這個現象也是埃及文明的一些體現,對其進行研究,是後人窺探埃及文化核心的一種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