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婚姻登記年齡是多少
合法婚姻登記年齡是多少。根據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合法婚姻登記年齡是:男性年齡是22周歲,女性是
20周歲。
2. 一般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可以領結婚證的年齡: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男不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早於二十周歲,雙方也不得為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 結婚登記年齡是多少歲
結婚登記年齡為: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對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法律規定是禁止結婚的。如果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或者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認定為無效的婚姻。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4. 法定領結婚證年齡是多少歲
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5. 領結婚證年齡是多少
領結婚證的年齡是男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必須年滿二十周歲,男女只要達到了結婚年齡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 結婚證要多少歲才能辦
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可以辦結婚證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婚姻關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結婚登記的條件
1、雙方均無配偶;
2、申請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3、雙方自願並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7. 婚姻登記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年齡為男性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性年滿二十周歲。法定婚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基於婚姻關系的自然屬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8. 現在要多少歲才能領結婚證
法律分析:現在男生要年滿二十二周歲,女生要年滿二十周歲才能領結婚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為男生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生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因此公民要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需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最低要求。滿足要求的男女雙方可以前往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需要攜帶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雙方的戶口簿、雙方的居民身份證、雙方的無配偶證明以及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經工作人員核驗無誤即可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9. 男女都需要達到多少周歲才可以領結婚證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10. 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男性二十二周歲後,女性二十周歲後可以領結婚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10)杭州婚姻登記一般多少歲擴展閱讀: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