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可以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開婚姻檔案證明。婚姻證明是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婚銀兆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返螞。《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鋒世租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㈡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如今找工作或者買房貸款的時候需要開一些其他方面的證明,就比如是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那麼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如今找工作或者 買房貸款 的時候需要開一些其他方面的證明,就比如是 婚姻狀況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那麼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1、可以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 戶籍 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並蓋上戶籍專用章。這個就能當婚姻狀況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
茲有我轄區(單位) 同志(男、女), 戶口所在地 XXXXXX派出所,於XX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系(初婚、再婚),現申請生育第X個子女,現家庭有X個子女,經審核,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此證明有效期60天)
XXXXX社區居委會(單位)
XXXX年XX月XX日
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1、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自2003年10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 常住戶口 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每年10多萬例的辦理量,說明它有存在的價值和需要。這需要在收到相關文件之後,民政部門和公安、住建等多個部門協調商議,銜接好此類證明未來如何開具或取消開具等相關事項。
4、同時也有表示,結婚證、離婚證是國家出具並加蓋國徽的法律證明,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加強對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詢平台,而不是讓公民再去開具其他證明。目前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將個人的真實婚姻信息在全國范圍內聯網。
以上就是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的全部內容,目前我國公民貸款、買房、購車、出國、繼承、遷戶、申請 廉租房 ,甚至找工作時都有可能需要開具婚姻狀況證明,而且,這些證明必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開具。
㈢ 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1、首先辦理該證明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如果戶口在鎮上或者村裡可以到縣里民政局辦理,如果在市區則去市裡民政局辦理即可。辦理證件需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兩個證件。
2、戶口本需要復印戶主和申請人兩張單頁,這里一定要注意戶口本的准備工作,裡面的單頁一定要帶齊,然後戶主那頁一定要兩個章才行,如果少一個章要提前去戶籍科補蓋,有很多老戶口本都漏蓋了一個章。
3、將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好後需要簽字然後現場寫一份書面申請,幾分鍾後就辦理好了單身證明,該證明的時效性按當地的規定執行。去戶籍所在派出所開證明之亮粗吵前,好先電話確認一下,因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會有所差異。當事人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二寸近凳叢期「半身」「免冠」「彩」照2張,離婚者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判決)書,喪偶者應提供公安機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喪偶證。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敬侍明中註明「本證明僅限於X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台灣地區)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於其他事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