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人認為什麼是人倫之基
古人認為,婚姻是「人倫之基」。
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本質是婚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平等自願結合,應取得醫學、公序良俗、政治、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並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
以夫妻名義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情感、經濟、生存、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婚姻應與社會人口變化相適應,雙方家長稱「親家」或「姻親」。
簡介
現在社會普遍認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專偶婚形式,現今只有某些地區因過去的文化歷史及部分民族仍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群婚模式。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