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三者插足別人家庭怎麼處理
如何告小三破壞家庭,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破壞小三和老公的感情,激怒小三和老公矛盾升級。
老公之所以和小三在一起,是因為有了感情,如果強行的拆散、分離,那麼就會給老公留下潑婦的形象,而且後期小三和老公也很容易藕斷絲連,
所以要製造他們之間的矛盾,讓老公和小三經常發生矛盾、爭吵,破壞他們的感情基礎,沒有男人會喜歡一個無理取鬧的小三
降低他們的信任關系,促使他們相互猜忌、懷疑,老公以為小三腳踏多條船,他自己是一個備胎,
在認清小三的真實面目後,老公才會主動放棄婚外情、遠離小三,也就避免了後期他們反反復復,糾纏不清。
B. 第三者插足婚姻應該怎樣處罰
一、破壞婚姻第三者的處罰是什麼
1、如果只是一般的破壞婚姻,對第三者一般不給予處罰的,只受道德的譴責。但如果第三者破壞的是軍人的婚姻,會構成破壞軍婚罪。如果明知對方結婚而與之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會構成重婚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破壞軍婚罪包括哪些行為
破壞軍婚罪,是僅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通姦罪,主要是對非軍人和軍人配偶間發生的外遇進行判刑,但是如果是兩個軍人之間的姦情,在他們配偶都不是軍人的情況下,則不構成破壞軍婚罪。破換軍婚罪的行為類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姦型,下面具體給大家介紹這幾種類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系,而不同於一般的通姦關系。
(三)通姦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系破裂嚴重後果的。
依據《刑法》的規定,如果只是因出軌等原因破壞婚姻,對第三者一般不會處罰,只能在道德上給予譴責。如果破壞軍人的婚姻,會構成破壞軍婚罪;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會構成重婚罪,這兩種情形給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