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和我老公分居兩年,小孩都兩歲了,她沒給過我一分生活費,我到哪裡起訴離婚
1.沒有離婚,沒辦法索取生活費 2.民政部門(社區居委會)協議離婚 3.協議不成,法院起訴。
❷ 夫妻兩地分居孩子怎麼辦
許多夫妻雖然維持著法律上的婚姻關系,但長期分居兩地,婚姻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我國《婚姻法》對此類情況有明確規定,若夫妻實際分居時間符合一定條件,可辦理離婚手續。那麼,面對夫妻兩地分居,孩子怎麼辦?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對孩子的撫養權歸屬進行明確?
1. 夫妻兩地分居孩子如何處理?
既然尚未辦理離婚手續,撫養權分割的問題尚不在討論之列。雙方可協商解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這不僅要考慮孩子的意願,還要考慮雙方撫養孩子的實際條件。若孩子年齡尚小,通常建議隨母親生活。
2. 離婚孩子撫養的相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
-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 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周歲的子女,若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無法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根據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作出判決。
- 子女已滿八周歲時,應尊重其真實意願。
3. 撫養費的支付
離婚後,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另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若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此外,子女在必要時有權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4. 探望權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若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若父或母探望子女對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直至中止事由消失後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