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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需要多少年

發布時間:2025-03-01 12:39:01

㈠ 2024年新婚姻法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婚姻法》已經廢止,婚姻相關問題需要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的規定執行。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在我國內地,一般男女申請領取結婚證的,要求男性年滿22周歲,而作為女性則只需要年滿20周歲就可以了。

一、新婚姻法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婚姻法》已經廢止,婚姻相關問題需要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的規定執行。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年滿二十歲,女年滿十八歲。

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

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

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民法典》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個別偏遠地區的男女,因為尚未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此時暫時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雙方也仍然義無反顧的選擇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其實此時二人之間的關系只能按照同居來對待,而不能自動的就成為法律任何的合法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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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多少年之前的算事實婚姻

只要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長期與夫妻關系居住在一起的,都算事實婚姻,不過,事實婚姻並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應該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證。但是,辦結婚證也有嚴格的條件限制。

一、多少年之前的算事實婚姻?

沒有辦理結婚證,以夫妻關系居住在一起的就算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應該補辦結婚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條件有哪些?

1、要求結婚的男方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年滿二十周歲。

2、男女雙方不具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4、男女雙方沒有其他婚姻關系。

三、解除事實婚姻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沒有領結婚證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嗎?

沒有領結婚證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根據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現在我國的婚姻登記制度是非常成熟完善的,在法律層面上來講,不應該存在事實婚姻這種婚姻狀態,只要雙方符合結婚登記的條件,就應該辦理結婚證,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解除事實婚姻關系時,男方還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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