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經濟補償的條件是什麼
離婚經濟補償的條件是:
1、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適用家務補償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夫妻對婚後財產進行了約定。這種約定只能是對婚後財產的約定;
2、請求方付出較多家庭義務。首先,這里的義務是指家庭義務;其次,對家庭義務付出較多,如果雙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誰補償誰的問題;
3、離婚時提出。這種補償請求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只能在離婚時提出,不能是離婚之前,也不能是離婚之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