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多選)從廣義上說,人類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經歷了哪幾種歷史類型
在人類社會的早期,存在著群婚制,這是一種無限制的兩性關系形式。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演變出了各種群婚制的形態,從而標志著婚姻家庭制度的誕生。
隨後,對偶婚制出現,這是一種以女子為中心的婚姻形式,男子從一個女子那裡為主妻,同時與其他女子有關系,而女子則從一個男子那裡為主夫,同時與其他男子有關系。這種婚姻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問題。
最終,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夫一妻制,這是一種一男一女互為配偶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的出現,反映了人類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社會結構的變化。這種婚姻形式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如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中,都有其特定的表現和特點。
Ⅱ 對偶婚對偶婚是群婚和個體婚的過渡形態
對偶婚,作為群婚與個體婚的過渡形態,展現出獨特的兩性關系模式。在這一婚姻形式中,一對配偶在一定時間里保持較為穩定的兩性同居生活。具體來說,一個男子會有主妻,一個女子則有主丈夫,兩者之間形成相對穩定的主夫妻關系,過著相對獨立的同居生活。
對偶婚的形成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早在群婚制時期,對偶婚現象便已出現,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並未形成普遍的婚姻制度。因此,在原始社會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對偶婚與群婚並存。盡管在對偶婚盛行時,其表現形式並非單一,而是呈現出復雜與交叉的特點,即一個男子可能與幾個女子或一個女子與幾個男子形成牢固的結合關系。然而,社會並未對這種結合施加強力規范,使之成為穩定狀態。因此,對偶婚在本質上仍然介於群婚和個體婚之間,兼具雙重特點或過渡性質。
對偶婚制中,主夫妻關系的形成,使得個體在婚姻關系中有了較為明確的主導地位。這種關系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群體,形成相對穩定的兩性結合。然而,對偶婚並非完全獨立於群體之外,其仍然存在於群體中,受到社會因素的影響和制約。
對偶婚作為一種過渡形態,其特點和表現形式隨著時間和社會環境的變化而不斷演變。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地區,對偶婚的具體表現形式和意義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其作為群婚和個體婚之間的一種過渡形態,始終在人類婚姻制度的發展歷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總的來說,對偶婚制通過主夫妻關系的形成,展現出群婚與個體婚之間的過渡特徵。這一婚姻形式在歷史長河中不斷演變,為人類社會的婚姻制度發展提供了寶貴的參考。通過對偶婚制的深入研究,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人類社會婚姻制度的演變歷程及其內在邏輯。
對偶婚,亦稱對偶家庭。指原始社會時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雙方,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實行由一男一女組成配偶,以女子為中心,婚姻關系不穩固的一種婚姻形式。對偶婚為一種兩相情願、不受約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對同居形式。從多偶婚(伙婚)向單偶婚過渡的一種形式。其形式有走婚,望門居,不落夫家等。
Ⅲ 何為對偶婚制度
又稱「偶婚」。一個男子與一個女子相對穩定地互為性伴侶的婚姻形態。產生和存在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過渡的中間形式。隨著原始社會的發展,排除血親通婚的禁例越來越嚴格,終於擯棄了任何形式的群婚制,代之以對偶婚制。對偶婚雖然具有相對穩定的性質,但並不是男女雙方的牢固結合,很容為男女雙方或一方所破壞。對偶家庭也很脆弱,在氏族公有制的基礎上,它是不可能脫離氏族而獨立存在的。對偶婚和對偶家庭仍以女子為中心,成婚後定居於女方氏族,所生子女是母方氏族的成員而不是父氏族的成員。對偶婚制的形成引起了一系列重要的後果。過去在群婚制下只能判明誰是子女的生母,現在誰是子女的生父一般說來也是能夠確定的了。這就從血緣結構上為父親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產生准備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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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在對偶婚制下的婚姻是以什麼為中心
「相對穩定」是說他們之間的配偶關系並不是唯一的,只是群體配偶中相對穩定的一對而已。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但並不排斥與其他異性保持兩性關系。 「一定時期內」是說,這種「主夫」或「主妻」身份並不穩固,隨時會因一方或雙方的原因而失去。
對偶婚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原始社會時期的最後一個婚姻家庭形態。
對偶婚制是從集團婚(群婚制)到個體婚(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式,與原始社會野蠻時期的生產力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