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喪偶再婚的婚姻狀況一欄如何填寫
喪偶再婚的人,婚姻狀況一欄應該填寫已婚。因為雖然喪偶,但已經再婚,而且現在再婚婚姻還在延續。
Ⅱ 喪偶後戶口本的婚姻狀況是什麼樣的
如果喪偶以後已經地死者的戶口注銷,戶口簿上婚姻狀況一欄就會填寫喪偶。
Ⅲ 對象去世了,單位填表配偶怎樣寫
如果對象已經去世,單位需要填寫表格並詢問配偶信息時,通常需要在相應位置填寫死者的信息,而不是配偶的信息。
在填寫表格時,您應該將死者的姓名、逝世日期、逝世地點和其他相關信息填寫在表格的相應位置。如果表格中有配偶的信息欄,您可以填寫自己的信息,或者在配偶一欄中註明「已故」。
如果表格中要求提供死者的家庭成員信息,您只需要提供死者及其配偶(如果適用)的信息。如果要求提供配偶的聯系方式,您可以填寫自己的聯系方式。
總之,在填寫表格時,您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准確的信息,遵循表格填寫指南和要求。
Ⅳ 如果妻子去世,那麼再結婚,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該寫什麼
如果說妻子已經去世,二婚,也就是在結婚之後戶口本上的婚姻情況狀況一欄仍然會顯示的是已婚。而不會特意標出是再結婚或二婚等字樣。在這一點上,戶口登記是保護了戶口本本戶主的個人信息隱私情況因此是不會過於詳細的介紹戶口本戶主的婚姻狀況。這是法律上保護個人信息的權利以及義務。唯一有所不同的是,當再次結婚之後,新更換的戶口本上妻子一欄的姓名將不是前妻的姓名,而是現任結婚妻子的姓名。因為是新的戶口本,新的婚姻狀況,新的婚姻家庭。
Ⅳ 84歲老人去世了老伴 婚姻狀況欄怎麼填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喪偶。當婚姻中其中一人的配偶去世,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需要填寫喪偶一詞。所以84歲老人去世了老伴婚姻狀況欄應該填喪偶。
Ⅵ 喪偶的再領證顯示什麼
喪偶民政局還會顯示已婚。當事人喪偶的,民政局登記的信息不自動變更的,還是會顯示為已婚,當事人去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的,可以同時變更戶口登記信息,將戶口簿上的已婚變更為喪偶,然後會將戶口信息同步到民政局登記的婚姻信息,未同步的,當事人也可以主動進行更改。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戶籍地是指經公安機關登記的,載明於居民戶口本和身份證的戶口所在地。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和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即應由戶主、親屬、撫養人等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戶口遷移進行相應變更。
戶口遷移的常見情形包括:戶口由外省市遷入、戶口遷出、戶口區域內遷移等。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公民的戶口登記項目中公民職業、服務處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狀況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或出現差錯以後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進行變更更正登記。辦理戶口登記事項變更一般需要出示相關證明材料,並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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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