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不管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我國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後再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Ⅱ 分居多久算自動解除婚姻
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婚姻關系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夫妻雙方可以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或者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Ⅲ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民法典中沒有分居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規定。但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中有兩處關於分居的規定。一處是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的,為判斷感情是否已經破裂的依據。另一處是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一種是在婚姻登記機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人民法院判決的訴訟離婚。
在律師代理的離婚訴訟案件中,法院認為夫妻分居不符合夫妻感情破裂,不會判決離婚的情形有:
1、因為工作或是求學需要一方長期居住在外地的;
2、因為照顧子女或老人導致夫妻雙方分開居住的;
3、夫妻一方與他人同居,但另一方認為兩人還存在感情的。
綜上所述,夫妻分居只是離婚的一個條件,而不能當做直接解除了婚姻關系,如果離婚還是需要去民政局辦理,或是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Ⅳ 夫妻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法律分析:
法律沒有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規定,其實「夫妻分居兩年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這句話是對「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據此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訛傳,後面這句話其實是訴訟離婚的內容,用以證明夫妻二人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然後法官可以據此來判決夫妻二人解除婚姻關系。也就是說不管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只有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四條【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條【法律適用】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條【優先適用特別法】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二條【效力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Ⅳ 婚後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夫妻分居無論多久都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Ⅵ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結婚後夫妻無論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自動離婚的情形。
離婚只能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的,雙方協商好之後,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訴訟離婚的,一方擬好起訴書,准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去當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即可。一般情況,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Ⅶ 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無論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我國的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不存在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男女雙方分居後,一方想離婚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選擇協議離婚的,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選擇訴訟離婚的,必須證明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能證明的,人民法院才能認定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調解無效後,才能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Ⅷ 結婚後分居多久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結婚後夫妻無論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自動離婚的情形。
離婚只能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的,雙方協商好之後,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訴訟離婚的,一方擬好起訴書,准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去當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即可。一般情況,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Ⅸ 分居多久可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分析:分居多久也是不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關系只能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可以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判決准許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Ⅹ 新婚姻法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我國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不過,分居2年的事實確實能幫助加快離婚進程,可以算作是「夫妻感情破裂」,也是法院叛離的重要依據之一。但有這4點要注意:第一,分居兩年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第二,兩人分居2年的時間必須是連續性的,不可以累計;第三,兩人分居後,2年時間里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的義務;第四,所謂「夫妻分居滿2年」必須有實質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