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涉外婚姻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涉外婚姻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發布時間:2022-01-20 04:52:14

A.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一、涉外結婚登記所需證件材料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涉外離婚登記所需證件材料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二款:「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後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如因特殊情況,雙方或一方確實不能親自回國辦理離婚訴訟,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律師作為代理人向原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訴訟,並提交書面意見。委託書和意見書須經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也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
4.當事人各提交2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a.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b.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c.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B. 請問涉外婚姻去法院審請離婚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願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這是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有些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妥離婚手續。
(一)辦理涉外離婚起訴過程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證據、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
2、結婚證;
3、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4、在華居留證明;
5、民事起訴書;
6、授權委託書;
7、書面意見;
8、相關證據材料。
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應經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以上材料為外文時,須附准確無誤的中文譯文。
在我國法院審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我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這里的"中文"指中文簡體。
如還有涉外離婚相關的法律問題,可在線咨詢中國金牌婚姻家庭律師團隊的執業律師,我們會竭誠為您解答。
如果您同意離婚,只是不知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那麼您可以直接咨詢下我們,159加2009,再加1258。

C. 涉外婚姻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辦理涉外離婚手續國內一方,應攜帶: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2、本人《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二)辦理涉外離婚手續香港、澳門、台灣居民,應攜帶: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 婚協議書》。(三)辦理涉外離婚手續華僑、外國人,應攜帶: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說明:1、您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辦完離婚登記後,您需要提交注銷後的《結婚證》復印件。以上便是對於辦理涉外離婚手續所攜帶的資料的具體規定。

D. 涉外婚姻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在哪辦的結婚證,就得到哪裡辦離婚證,最好雙方回國辦理協議離婚。
華僑離婚登記規定
其屬於涉外婚姻,依據《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一方為華僑另一方為國內公民,雙方自願離婚和復婚,凡要求在國內(內地)辦理的,男女雙方須共同到國內(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時,華僑所持的身份證應該是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雙方均為華僑,一方居住在國內,一方居住在國外,如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均無異議,雙方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雙方均為居住國外的華僑,原則上向其居住國的有關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居住國因某種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們原先是在國內辦理的結婚登記,雙方可回國內原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他們原先是在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的,可向原經辦結婚登記的使、領館辦理離婚登記。
雙方均為回國定居華僑,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E. 怎樣辦理涉外婚姻的離婚手續

(一)雙方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
1、國外一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國外一方不能回國,國內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步驟同上。
(二)雙方不能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的處理。
1、國內一方將結婚證、公證書、原告身份證、被告身份材料(護照、結婚登記時填寫的申報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院經審查立案後,送達應訴通知,擇日開庭,步驟同上。在簽收法院的判決書時,代理人應當注意一點,仔細核對國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書中的拼寫是否有錯誤。代理人曾經代理一起德國離婚案件,國外一方名子比如叫MARKRO,法院書記員誤打成MARRKO,代理人當時沒有加以注意,致使後來再收回雙方判決書修改,十分麻煩。
三、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離婚的處理
1、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注冊證書,在所在國公證後,再到我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後在國內立案。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解決此案的難點之一,在於公證、認證的進行。比如,委託國外律師辦理相關公證、認證事宜,費用較高,特別是英美、加國律師,按小時按美元收費,僅辦理公、認證一項的收費,就可能有很高費用。比如,我們曾聯系美國一家律師事務所辦理公證手續,對方開價就是幾千美金,解釋說是按四小工作時計算的。而有些國家的律師,比如愛爾蘭,收費較低,只有幾十歐,甚至比一個EMS還便宜,並且速度很快

F. 如何辦理涉外婚姻離婚手續

可以的,但是辦理相當的麻煩.首先你要到你的戶口所在地,辦理,然後最主要的是要,去外國使館,那裡才能搞定的.在外國使館那裡起訴對方,然後方可解除婚姻關系,時間好像是在3個月內.我是深圳博觀律師事務所的

閱讀全文

與涉外婚姻離婚需要什麼資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金安幸福嘉園怎麼樣 瀏覽:62
香車美女桃花盛開的春天會怎麼樣 瀏覽:819
乞丐的婚姻如何 瀏覽:907
幸福樹的葉子淹了是怎麼回事 瀏覽:732
海南美女哪裡的多 瀏覽:758
民政局批復事業單位成立需要多久 瀏覽:834
守望幸福怎麼發說說 瀏覽:492
遼寧省哪個城市能辦海員健康證 瀏覽:165
九江事業單位什麼時候出公告 瀏覽:208
湘潭事業單位工資多少 瀏覽:511
二兩九婚姻如何 瀏覽:968
在你沒有錢的時候如何經營好愛情 瀏覽:386
什麼是商品經濟重要組成部分 瀏覽:227
楊浦哪裡醫院可以辦理健康證 瀏覽:211
什麼樣的婚姻就像萬箭穿心一樣 瀏覽:773
樓蘭古城美女叫什麼名字 瀏覽:455
幸福懷仁標志在哪個學校 瀏覽:38
農村集體超市經濟怎麼形成內循環 瀏覽:890
經濟過熱會帶來什麼問題 瀏覽:964
總喜歡想像愛情故事怎麼辦 瀏覽: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