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力資源局和民政局合並後婚姻登記怎麼辦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民政局的下屬部門,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職權的行政機關。
民政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擬訂本市撫恤優待政策、標准和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等等。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主要職責是:依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登記機關辦理的婚姻登記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及辦理婚姻檔案移交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