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生找工作被問到婚姻狀況,該如何正確的回答
我覺得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不能隨便回答,要是你說你離過婚,那麼你就不會被錄取,如果你說你沒有結姿此畝婚,那麼你也會因為你的回答而被跡森拒絕,因此,這個問題你一定要想清楚,不能隨意的就說出來,要不然你會扒鏈被拒絕的,你也會後悔的,因此,這個回答一定不能隨意的說出來,你要想好了再回答,要不然你會後悔的!
Ⅱ 找工作離異可以寫未婚嗎
法律分析: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寫離異。 正常應該寫"離異",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Ⅲ 找工作離異可以寫未婚嗎
1. 在法律上,離婚後的個人簡歷應如實填寫婚姻狀況為「離異」。
2. 由於離婚在當今社會是正常現象,但如果擔心某些單位可能存在的偏見,且不會進行婚姻狀況調查,可以選擇填寫「未婚」。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4. 離婚協議中應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5. 如果任何一方在離婚登記申請提交後的三十天內改變主意,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
6. 在規定期限屆滿後的三十天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7. 一旦婚姻登記機關確認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將予以登記並發放離婚證。
Ⅳ 婚姻狀況選項只有已婚,未婚,未知,如果是離異的怎麼選
婚姻狀況選項,只有已婚未婚未知。如果是離異該怎麼選?那麼只能是在已婚那裡面畫勾了,畢竟是結過婚的。這個可能就是在你選值或者是填個人資料的時候才會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