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中韓婚姻、簽證
先在韓國登記的情況:中國當事人要准備三份公證書,「個人未婚聲明書的公證書」「親屬關系公證書」「國籍公證書」,在你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做就可以了,一般公證處都做成中英文的,每份380元(可能各地方價格不太一樣),但是到韓國後要再轉譯成韓文(他們也有相應的翻譯公司),你也可以在中國公證處指定的翻譯公司直接做成中韓文的。去公證處之前,你要先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一張證明信(給公證處的),主要寫請你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還有你的親屬關系等(派出所一般都知道怎麼寫),拿著這個證明信還有你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復印件到公證處就可以了,一般3--5天就能拿到公證書了,然後再拿著「個人未婚聲明書的公證書」去做外交部領事司的認證,另外兩個公證書不用,這個步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海南、雲南、四川、貴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龍江、吉林、遼寧、山東、廣西壯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上海、重慶這些地方的可以通過省,市,自治區的外事辦做認證,其他地方的一定要請代理旅行社來做
具體相關事項你可以打這些電話再咨詢
之後,你把做過認證的「個人未婚聲明書的公證書」(不用韓國駐華領事館再認證),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全部頁的復印件,「親屬關系公證書」「國籍公證書」統統郵寄到韓國,做到這兒在中國的事情就暫告一個段落了,你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時間了,剩下的都有你老婆在韓國完成。
等你老婆把他那邊的文件寄過來之後,你拿著「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要經過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你的婚姻狀況一欄改成「已婚」,同時你要自己列印一張「戶口本上已婚紀錄的確認證明」並請派出所加蓋他們的公章,因為你的戶口本中並不能體現你的配偶的姓名以及國籍等相關信息,所以這份文件要寫清:某某(中國人)和某某(韓國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已在韓國登記結婚,現根據境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韓方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將我轄區公民某某的婚姻狀況一欄更改為已婚,特此證明。一般派出所還會同時列印一張你的「常住居民登記卡」出來給你,上面明確記載著你的婚姻狀況變更的時間。
現在你就可以打電話給韓國駐華的領事館預約簽證了,至於簽證的材料,中方當事人需要准備的就是:1.護照,2.身份證復印件,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有已婚的記錄),4.戶口上已婚記錄的確認證明文件(公安機關開具),5.未婚聲明書的公證書(經過認證的)復印件,6.交往經過書(簽證申請人親筆) ,7.簽證申請表格和8.結婚簽證申請表格。至於9.韓國配偶的戶籍登本(記錄韓·中國際結婚事實,韓方配偶尚未 注銷的戶籍 ),10.韓國配偶的財政狀況證明材料(盡可能提供其在職證明,房產登記簿登本,租房合同,存款證明等材料),11.韓國配偶的身員擔保書(對中國配偶在韓國停留期間的擔保,需要在韓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12.最近3個月的國際通話記錄單,13.邀請函 (韓國配偶出具,詳細記錄結婚及交往經過等內容),這些都由你老婆在韓國准備好一起寄過來就行了。
註:簽證申請表在使館的網站上你可以下載,結婚簽證申請表可以請你老婆在韓國拿填好之後一起寄過來,或者你去使館送簽證材料的時候向使館拿也可以,但是表格里涉及很多你老婆的個人信息,你要事先知道才好。
只要你們的結婚是真實的,只要你的簽證材料是完全按照使館的要求准備的,那麼完全不用為簽證的問題擔心,no problem!從你准備第一個文件到你拿到簽證,一共大概需要20--30天的時間。
個人認為還是在中國先登記比較好.因為在韓國先登記的話,雖然中國承認你已婚,但是沒有結婚證書.在中國還是有好多地方要用到結婚證書的.就算不用,也是個紀念不是?呵呵~~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