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里能讓夫妻關系破裂的矛盾有哪些
夫妻之間缺乏溝通,又互不信任,這樣很有可能會導致彼此之間產生誤會,最終矛盾重重,倆人實在不能過下去了,只能被迫離婚了。
Ⅱ 在婚姻關系中,為啥那麼多沖突與差異沒法解決
因為你們之間不想溝通,而且彼此之間不想包容對方,所以根本就解決不了。
Ⅲ 婚姻中沖突的源頭有哪些應該如何處理
我覺得婚姻生活中,沖突最大的源頭就是婆媳矛盾,這個問題真的是特別難解決的,要想減少和避免的話,那就只能小兩口和婆婆分開住。
Ⅳ 婚姻中的主要矛盾都突出在哪幾方面要如何解決
當然婚姻出現問題也離不開雙方的不交流。要明白交流才是解決一切問題最根本的做法,所以當夫妻雙方進行吵架的時候一定不要選擇進行冷戰。冷戰是婚姻產生問題的最大殺手鐧,所以一定要當面向她說明自己生氣的原因和希望他改正的一些做法。這樣不僅可以幫助他去改正一些錯誤的做法,而且同樣也會讓你們之間的感情越來越深厚。
最後我認為婚姻產生問題的原因也存在著夫妻雙方沒有互相寬容。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性格不同,肯定會導致很多矛盾的發生。這個時候如果有一個人願意選擇去體諒別人,那麼我相信在很大程度上其實對於你們的生活是非常有好處的,畢竟退一步海闊天空,不是嗎?
當然也希望我的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更多的家庭處於和諧。
Ⅳ 你好!請教一個婚姻中的情感沖突問題。如何讓婚姻中的兩個人拋開各自的成見,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渠道
你的提問中談到了各自的「成見」,想必你們雙方已經對婚姻中的一些情感沖突做了不少思考和內省。這個內省的過程可能痛苦而緩慢,也許暫時還沒看見效果,但是你們已經在努力了,我感覺憤怒在降低,雖然有些無奈,但注意力已經轉移到了解決方案上,這是很好的開始。作為已經走入婚姻的成年人,我們清楚的明白,成見是一種先入為主的預斷,它在過去不準確的經驗上形成,在某些情況下曾經起過效果,但是它基本是有誤,而且勢必造成人際關系緊張。特別是在親密關系中,彼此有多親密,它就有多硌人。 夫婦二人中結婚前幾十年可能完全是陌生人,彼此中不同的環境中成長,各自的原生家庭有不同的規矩習慣、夫婦二人從各自的生活環境、成長經驗、情感經歷,重要事件中形成了自己三觀,雖然彼此傾心,結成新家庭,可是過去的自己如影隨形,一個人不會因為僅僅結了婚就變成另一個人。舊的認知習慣遇上新人新問題,成見實在是不好避免。所以,首先最重要的的溝通方式可能不是語言,是尊重差異和耐心聆聽。有時候少說兩句還真比多說能改善關系。我覺得成見一詞似乎可以分解成兩個詞:「偏見」和「陳(舊的意)見」。偏見是說持有它的一方隱隱懷著一種不太合作的態度,會造成無辜者受害。陳見是說它不合時宜,事情早已時過境遷,你還沒有刷新自己對它的態度和方法。這是有點兒懶吧?如果你們雙方覺得彼此都曾經或者多多少少有成見,那麼你也許會想到婚姻中的一些沖突其實有你們二人「同心協力的成見」造成的惡性循環和「他/她肯定覺得是我不好/行,所以我提不起精神來」的自我實現。既然大家都有份,要想好好溝通,日後彼此少些批評抱怨。抱怨少了,彼此的抵觸情緒下降,做出改善關系的努力就不會覺得那麼被動,大家都輕松點。心理學上指出很多因素造成了成見,其中有一個「利群偏差」理論。大意是群體內成員的積極行為往往被描述為一種普遍的品質,(比如,我丈夫就是樂於助人熱心腸)而同樣的行為如果是外群體的成員時,這種行為就常被描述為一個鼓勵的行動。(比如,他們家的人就是喜歡給自己攬事兒自找麻煩)。同一件事兒,解釋完全兩樣,關鍵就是看這個人和自己的關系。所以,改善溝通,還有一點就是從改善夫妻關系入手,多一些彼此陪伴的時間、一些輕松娛樂和體貼關愛,這些情緒沖突的外圍也很有用。小小的愛的表現都可以間接減少成見,刷新彼此對對方的負面看法,創造和諧的氣氛。最後,請雙方都想想成見的危害,成見這個東西會自我繁殖, 它的存在就會阻止它的變化,就好像癌細胞一樣。所以說,有成見存在的時候,婚姻中的任何一方想獨善其身或者坐在道德制高點上批評對方不好是沒有前途的。大家都要努力才行,還是老話,從自己做起吧。
Ⅵ 夫妻間常見的矛盾有哪些
人們常聽說有人和有人因為性格不合而離婚。在婚姻中,什麼樣的人格是「和諧」,什麼樣的「不和諧」?事實上,沒有一對夫婦是絕對不合適的,也沒有一對夫婦一定是合適的。婚姻能走多遠取決於兩個人對婚姻的態度。換言之,這取決於雙方能否正確處理婚姻問題。那麼,夫妻之間常見的矛盾是什麼呢?
第三,夫妻性生活不和諧。性是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婚姻中,如果性生活不和諧,沒有身體疾病,那麼大多數都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出現問題後,及時向輔導員求助並不丟臉。性與愛的完美結合,可以提升婚姻的滿足感和幸福感。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Ⅶ 涉外婚姻法律上有哪些沖突
涉外結婚法律沖突主要表現有:
(一)當事人的合意方面;
(二)法定婚齡方面;
(三)禁止近親結婚方面;
(四)禁止特定疾病患者結婚;
(五)一夫一妻制。
【法律依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Ⅷ 在婚姻中,發生了沖突該怎麼辦
在婚姻中,發生了沖突該怎麼辦?
很少有夫妻願意承認這一點,但沖突是所有婚姻的共同點。雖然有些婚姻沖突似乎永遠無法解決。但如果你能夠遵循下面的一些建議,你就會發現大多數的婚姻沖突都是可以解決的。
解決沖突可以鞏固婚姻並使兩個人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這個過程一開始非常耗時,但卻是非常值得的。
Ⅸ 婚姻關系,婚姻中最可能遭遇的問題有哪些
在生活中人們都期盼婚姻的完美,渴望家庭的幸福,但是有時候一些事情的結果總是不盡人意,甚至事與願違,人們越是擔心婚姻出現問題,往往很多問題就會在不經意間發生或出現,婚姻中可能遭遇的問題實在太多,不能一言道盡,那麼婚姻中最可能遭遇的問題有哪些?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無感
現在有個流行的說法就是“握著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這雖是句戲謔和調侃的話,但也生動、形象和真實地反映出夫妻長期在一起的那種感受,這種“無感”的現象也是許多婚姻中最容易遭遇的問題,兩人在戀愛時段多情浪漫,彼此情深意濃、激情似火,當二人共同走入婚姻的殿堂,隨著家庭生活的開始,面對的生活內容逐漸變得程式化、固定化,在一起相處的模式變得機械、單調。
第三、背叛
夫妻之間必須要彼此忠誠,對情感、婚姻和家庭忠誠,這是夫妻之間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彼此相處的准則,更是婚姻里不能觸及的底線,夫妻間只有相互忠誠,才能彼此信任,互不設防,也就沒有欺騙與隔閡,這是夫妻和諧相處、親密無間、彼此恩愛的根本保證。配偶間最忌諱和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背叛,背叛是家庭里最不能面對和接受的事實,也是伴侶間最大的傷害。
而有些夫妻在婚後,剛開始時都做得很好,但是共同生活時間長了,在這方面就出現了行為偏差,有些甚至反其道而為之,小的方面說,為了自己的需求和目的,對另一方隱瞞和哄騙,許多事都不願讓對方知曉而故意遮掩和隱匿,背著對方做些不該有的舉動,大的方面講,受各種誘惑在外做出什麼外遇、出軌的事,出現婚外情的背叛醜行,一旦這些不忠誠和背叛的行為被配偶發現,那麼傷害就造成了,二人之間的感情裂痕就出現了。
而且這種傷害是最重、最痛的,這種背叛所造成的心傷也是最深和難以癒合的,由此所帶來的心理陰影也是難以抹去,所造成的隔閡更是難以消除的,這時的夫妻關系就很難復原了,在以後的生活里也會因這些傷害的存在,想讓彼此珍惜就變得很難了,兩個互不珍惜的人在一起情感變數是很大的,這樣的婚姻也無幸福可言了,而夫妻間的好多背叛行為往往都是在悄然無息中出現的。
Ⅹ 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為什麼沖突會慢慢增多
其實這種現象在很多情侶的身上都發生過,原因也是很簡單的,在談戀愛的時候,男女之間都會把自己最不真實最美好的一面展現給對方。有一句話曾經這樣解釋過戀愛中的男女就是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戀愛的伴侶面前都可以被稱為影帝和影後因為都想給對方留下一個好印象都想得到對方的心,所以當然要讓對方覺得自己好。
但是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我們必須要面對一件事情錢的問題嫁妝給多少錢,陪嫁給多少錢,男方買不買房子女方給不給裝修?男方買的房子寫不寫女方的名字,男方買的房子是貸款的,女方結婚後要不要跟男方一起還貸款男方買的房子要不要寫上女方的名字?
其實究其原因就是因為談戀愛的時候給對方的假象太多,讓對方誤以為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而當面對真正的生活的時候,當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時候,我們不得不把面具摘下來所以沖突也就升級了,吵架的次數也就多了。男女雙方也會越來越失望,在這里給大家一個建議,男女在談戀愛處朋友的時候,真的應該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有一個適應的階段,這樣才不會在談婚論嫁的時候產生那麼多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