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覺得同性婚姻為什麼不應該合法化
個人覺得,不應該合法化。
1.人類從誕生以來,繁衍生息幾千年,一直都是提倡的男性與女性相結合,這個是出於人類生存發展需要,也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違背這個規律,必然要遭到懲罰。
2.當前我國正處於男多女少的階段,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必然會導致更多的同性結合,對我國的傳統文化造成一定的影汪沒響,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
3.同性困做納婚姻還會帶來相關疾病的傳播,對社會胡岩衛生事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也不利於培養優秀的下一代。
2. 為什麼同性婚姻不能合法
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間的婚姻關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稱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權。同性婚姻是對傳統婚姻模式的一種創新,體現了現代婚姻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滿足了同性戀人士的結婚需求,具有重要的歷史進步意義。首先,中國大陸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與中國大眾的普遍價值認知不相符。在中國的傳統觀念看來,婚姻的核心價值就在於繁衍子嗣傳宗接代。這也是長久以來同性婚姻難以被社會大眾接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即便是在科技發達的現代社會,同性伴侶能夠通過領養或者人工受孕等手段獲得子女,也無法保證只有單一性別家長的家庭能和一般家庭一樣給孩子提供完整健康的生活環境。而且在同性戀未取得普遍認可的中國社會,不僅同性婚姻雙方會在社會中承擔巨大的輿論壓力,整個家庭,甚至孩子,也會承受很大的精神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