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方死纏爛打不肯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直拖著不離婚,可以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❷ 男方想要離婚 女方拖著不離怎麼辦
男方堅決離婚,女方拖延不離的情況下,男方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夫妻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麼男方可以選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首先嘗試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且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法院將依法判決離婚。
1. 若男方決定離婚,而女方不同意,男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結束婚姻關系。
2. 男方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後,如果女方不同意離婚,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如果法官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無法修復,且調解無效,法院將依法作出離婚判決。
因此,只要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到無法修復的地步,即使女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會根據法律規定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判決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判決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判決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判決離婚。
❸ 預約了第二次離婚時間到了,對方老是拖著不去怎麼辦
你好,有兩種方式解決:
與對方友好協商,安撫對方情緒,盡快去辦理離婚登記。因為在法律規定的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沒有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那麼又需要重新申請,重新計算期限了。
如果實在是無法協商的,那麼就只能訴訟離婚了。你可以向法院提交離婚的民事起訴狀,起訴離婚。法院會先安排調解,調解不成的,結合雙方提交的證據,判斷雙方是否感情確已破裂。
(1)如果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或夫妻兩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以上的,屬於法定情形,法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2)沒有以上情形,法院有可能第一次訴訟離婚不予判離,那麼就需要在六個月之後再起訴。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雖然看上去訴訟離婚看上去比協議離婚耗時更長一些,但是對於一方久拖不決的情況,由於有審理時限的限制,反而是能夠約束到對方的。
所以,建議你先安撫對方情緒,盡量讓對方與你一起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對方實在不願意的,你也可以訴訟離婚。
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也歡迎繼續溝通。
【相關法條】《民法典》
第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