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選擇一段平等的婚姻十分重要,可婚姻中的平等是否有標准
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必須具有結果平等和利益平等,即在形式平等的基礎上追求實質平等,而聰明的女人會選擇平等的婚姻。在這個看似開明的新時代,人們一直在倡導「男女平等」。然而,男女之間真的存在絕對平等嗎?其實,沒有絕對的平等,只有相對的平等。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都被一些負面的外部情緒所困,無法自拔,甚至失去基本的理性分析。但因為那一刻,我們自己的心本身是消極的,所以我們更能吸引這些消極的外在情緒。所以,要想得到美滿的婚姻,唯一正確的方法就是修身養性,為自己的幸福婚姻築起堅實的牆,不要受外界負面因素的影響。
B. 什麼才是平等的婚姻公平的婚姻
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中的平等權利表現為:
1、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分權;
2、家庭生活事務的平等協商權;
3、平等參與社會活動、獲得個人發展和經濟收入的權利;
4、人身自由、人身權利不受侵害的權利。
至於你說的雙方父母願意贈與你們多少財產,那是父母的自由,跟你們並沒有關系,也不是靠父母給多少財產體現你們的婚姻有多平等。
C. 男女平等的現代,婚姻中如何做到雙方平等呢
男女平等的現代,婚姻中如何做到雙方平等呢?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必須有結果和利益上的平等,也就是在形式平等基礎上追求實質上的平等。
D. 從婚姻法的角度如何理解男女平等的概念
男女平等,是我國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是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區別於一切剝削階級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的一個根本標志。
婚姻法規定的男女平等,既表現為權利上的平等,也表現為義務上的平等。具體說來,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男女雙方在結婚和離婚問題上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雙方都依法享有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時男女當事人都要符合法定條件。履行法定程序;登記結婚後根據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成為對方家庭的成員;離婚時雙方在子女、財產等方面的權益同受法律的保護。其次,夫妻在人身關系、財產關繫上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婚姻法在有關姓名權,人身自由權、計劃生育、撫養、配偶繼承權等條款中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再次,其他不同性別的成員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也是平等的。例如:父和母都有撫養教育子女。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子和女都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E. 男女在婚姻中真的能平等嗎
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希望能有個屬於自己純潔的愛情,並且沿著愛情的腳步一起走到婚姻的殿堂。我們祈求上蒼讓這份有著愛情契約的婚姻關系中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的平等。雖然說理論上男女平等是我們期望的,但是事實上是不能完全達到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