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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婚姻關系叫什麼

發布時間:2024-12-20 17:16:53

⑴ 古代結婚叫什麼

新中國成立前(古代)的叫法:成親。新中國成立後叫法:結婚。

婚姻,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 它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建立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的夫妻的民事法律行為。

(1)以前的婚姻關系叫什麼擴展閱讀:

法律對婚姻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兩性依法結合的法定條件、年齡及結合後配偶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責任及義務。

婚姻關系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

2、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⑵ 婚姻的由來,為什麼叫"結婚"

古老時代結婚叫「搶婚」。所謂搶就是男子未經女子及其家人同意將女子強搶回家,迫使她成為自己的妻子。「昏」的上部「氏」旁是「下」的意思,「昏」的意思就是太陽落下的那段時間。很顯然這個解釋跟「娶媳婦」的含義差距甚遠。但是如果大家理解古代人原始婚姻的習俗,就很容易理解這個意思了。

太陽落下後,還沒有完全黑的時候,這是最好機會,因為這個時間既能看清女人長得好壞,又不易被人發現,即便發現了也便於隱藏。女人搶到家生米煮成熟飯,女方家也就沒有辦法,只好承認這門親事。這就是古代習俗的「昏時嫁娶」。後來人們就在「昏」字前加上一個女字旁,成為現在的「婚」字。

⑶ 婚姻不同階段都叫什麼婚 結婚10年為什麼叫錫婚

千里姻緣一線牽,珍惜這段緣。婚姻讓兩個人彼此相守相望,攜手同行,共度一生。因此為了表達婚姻的美好,在婚姻的各個階段,人們都起了一個有趣的名字。在婚姻的不同階段都叫什麼婚你知道嗎, 結婚10年為什麼叫錫婚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 婚姻的不同階段都叫什麼婚

1、結婚1年—紙婚

2、結婚2年一布婚

3、結婚3年—皮婚

4、結婚4年—絲婚

5、結婚5年—木婚

6、結婚6年—鐵婚

7、結婚7年—銅婚

8、結婚8年—電婚

9、結婚9年—陶婚

10、結婚10年—錫婚

11、結婚11年—鋼婚

12、結婚12年—亞麻婚

13、結婚13年—花邊婚

14、結婚14年—象牙婚

15、結婚15年—水晶婚

16、結婚20年—瓷婚

17、結婚25年—銀婚

18、結婚30年—珍珠婚

19、結婚35年—玉婚

20、結婚40年—紅寶石婚

21、結婚45年—藍寶石婚

22、結婚50年—金婚

二、結婚10年為什麼叫錫婚

結婚十年稱錫婚,是形容兩個人的婚姻關系如同錫器一般堅固不可輕易破碎,也是我國和美、英、法、日等國家的結婚紀念習俗,同時也是人們對婚姻的一種美好祝願。

此外,經過10年相處,婚姻已經有了一定基礎,生活也比較話應了,但容易產生婚姻乏味的感覺。這時,就應該像錫器一樣,需要常擦常新,讓它重新閃亮奪目。

⑷ 中國歷史上的婚姻形式及其意義摘要

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通過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過周代,基本上建立與固定下來,而到了秦、漢時期,則有進一步的發展。
一、婚齡
古人是主張晚婚的,認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發育成熟才能結婚。上一章雖述及《黃帝內經·素問·上古天真論》說,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始來月經;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歲才開始遺精,如果這時「陰陽和」(即性交),則可能有子。但是這時性功能並未完全發育成熟,還沒有進入合適的婚齡。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歲,始能「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歲,才能「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而長極」。所謂「腎氣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發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較成熟;所謂「真牙生而長極」,指人的最後一顆牙齒「盡頭牙」長出,也表示人的身體已完全發育成熟。
這一思想對後世影響很大,許多古代書籍中都提出過這個問題,在漢代與魏晉南北朝的許多學術書籍及醫書中也強調這一點。
但是,到了漢朝,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論在實踐中受到了一些沖擊,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論衡·齊世篇》中說:「《禮》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這種狀況和封建社會的發展有很大關系。在封建社會中,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男子早娶則家中較早地增添勞動力,似對發展一家一戶的生產有好處;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視子嗣,早娶則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雖然有些有識之士反對這種早婚現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漢朝有個學者叫王吉的說:「夫
婦,人倫大綱,天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會生活中有許多現象、民間有許多做法都源自經濟發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現實的問題,帶有很強的現實性;而科學理論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帶有很強的預見性。預見與現實之間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都會遇到這類問題。對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還是要從經濟上徹底解決,這當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查考《漢書》、《後漢書》,男子從十五歲至十八歲初婚者都有。如《後漢書·靈帝記》:「建寧四年四月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後。」靈帝於建寧元年即位,年十二,那麼結婚時年十五。《後漢書·桓帝記》:「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後梁氏。」桓帝是十五歲即位的,結婚那
年應為十六歲。《隸釋》十五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雲:「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
查考《漢書》、《後漢書》,女子出嫁從十三歲到十九歲的都有。如《後漢書·昭德馬皇後紀》:「後從兄嚴不勝憂憤,白太夫人絕竇氏婚,求進女掖庭,由是選入太子宮,時年十三。」《漢書·外戚傳》:「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媼。王媼家本涿郡蠡吾平鄉,年十四,嫁為同鄉王更得妻。」《後漢書·曹世叔妻傳》:「作女
誡七篇,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古詩《孔雀東南飛》:「十七嫁為婦,心中常苦悲。」《後漢書·光烈陰皇後傳》:「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成當里,時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統計的年齡,按中國舊俗為虛歲,即剛誕生就算一歲,誕生滿一年即為兩歲,所以實足年齡比上述的還要減去一歲。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長於女為常。如《漢書·霍光傳》:「光長女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與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蓋內安女後宮,為婕妤,數月,立為皇後。」又《漢書·外戚·孝昭上官後傳》:「昭帝始立,年八歲,安女入為婕妤,月余,遂立為皇後,年甫六歲。」這兩段是說明了男女相差兩歲,是為「相配」。民間也是如此,《後漢書·循吏·任延傳》:「洛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齡相配,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

二、婚姻途徑

在秦、漢、魏晉南北朝這一時期,由於距上古時期還不算很遠,男婚女嫁還有一定的自主權,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強,夏、商、周時代那種在有的節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漢民族中已基本絕跡了。

在《漢書》與《後漢書》上記載了這樣幾件事:《漢書·張耳傳》:「外黃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請決嫁之。女家厚俸給耳。」

《後漢書·梁鴻傳》:「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在以上兩個例子中,外黃富人之女盡管是他人建議,自己決定,但總是表明了對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權。孟光之嫁梁鴻,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這種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後很少見了,即使有,也會受社會打擊,被斥為「放盪」、「不規」、「有悖禮法」,而在漢代,還是時人異之,時人賢之的。

當然,以上這種現象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從秦、漢起,婚姻由父母決定,已逐漸演變為事物的主要方面。《後漢書·戴良傳》:「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這個父親有支配女兒婚事之權,對外也比較好說話。可是也有不好說話的父母,如《漢書·淮陽憲王傳》:「趙王復使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魏志·王粲傳》:「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胄,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有時,長輩對子女親事的看法有矛盾,但歸根結蒂,兒女親事還是取決於長輩。如《漢書·孝宣許後傳》:「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孝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張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再如漢高祖劉邦當初娶呂後,也有類似情況。呂後的父親呂公看到劉邦的相貌,很敬重劉邦,說自己相人多了,沒有人能及得上劉邦,要把女兒嫁給他。可是妻子呂媼發火了,她責問呂公說:「你一直說我們的女兒要嫁個貴人,沛縣縣令來求婚,你都不同意,怎麼許給了劉邦這個小子?」呂公說:「這種事女人不懂。」結果還是將女兒嫁給了劉邦。

有時,男女的婚姻還由別的親屬插手干預決定,當然這種親屬要比父母更權威。例如漢朝的陳平年輕時娶不起妻,戶牖有個富人叫張負的,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見到陳平,感到陳平相貌很好,氣度也了不起,於是就要把孫女許給他。這個孫女命不好,嫁一個丈夫死一個丈夫,共五次。可是,張負的兒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
陳平,說陳平窮,又不幹什麼正事,縣里不少人看不其他,為什麼要把女兒嫁給他。但是張負認為此人不會沒出息,最後還是把孫女許配給了陳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過父母,或不從父母命,那麼父母是十分生氣的。例如漢朝的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臨邛的大富豪卓王孫有次宴請賓客,司馬相如應邀出席,在席間弄琴。卓王孫新寡的女兒文君偷偷地從窗縫看司馬相如,十分傾心,於是在夜裡跑到司馬相如處,兩人私奔至司馬相如的故鄉成鄉。司馬相如家
境貧窮,徒立四壁。卓王孫為此事大怒,說:「這個女兒這么沒出息,我不忍心殺她,但一分錢也不能給!」人們勸他,他終不聽。

無論是男女自行擇偶,還是父母決定,選擇的標准有哪些呢?
男方擇婦,一是看重形相,當然所謂形相不光是美。漢朝有個有名的循吏黃霸,「少為陽夏遊徼,與善相人者共戴出,見一婦人。相者言:『此婦人當富貴,不然,相書不可用也!』霸推問之,乃其鄉里巫家女也。霸即取為妻,與之終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華陽國志》卷十中說了這么一件事:「陽姬,武陽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閉獄。楊渙始為尚書郎,告歸,郡縣敬重之。姬為處女,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辭慷慨涕泣。渙懇告郡縣,為出妻父,因奇其才,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門弟,如《漢書·董賢傳》說:「王閎妻父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久為郡守,病免為中郎將,兄弟並列。賢父恭慕之,欲與結婚姻。」還有貪慕女方家財的,如前面引述的陳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陳平為什麼接受張負這個守寡五次、人們都不敢娶的孫女呢?後人說是貪圖岳家多財。

女家擇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呂公之看劉邦,張負之看陳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覽》 五百四十一引《吳書》 說到吳國有個有名的大臣陶謙年輕時的事:「陶謙字恭祖,丹陽縣人。甘公出,遇之途,見其容貌,異而呼之,住車與語,甚悅之,因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聞陶家兒游戲無度,如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後必大成。』遂與之,後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賢與才,古人對此是十分重視的,史書所載甚多,如《漢書·張耳傳》:「父客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後漢書·公孫瓚傳》:「瓚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後漢書·列女傳》:「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當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鮑宣貧而好學,有志。《太平御覽》五百四十一引《鄭玄別傳》雲:「故尚書左丞同縣張逸,年十三,為縣小吏。君謂之曰:『爾有贊道之質,玉雖美,須雕琢成器,能為書生以成爾志否?對曰:『願之。』乃遂拔於其輩,妻以弟女。」《華陽國志》卷十下說:「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許多古人惜才、愛才,慧眼別具,識人於草莽之中,助人於窮危之際,這種賞識與幫助往往以聯姻的形式出現,這種情況即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也沒有什麼不好。

在那個時代,聯姻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帶有政治目的,為了某種政治關系而聯姻。《史記》七《項羽紀》說:「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婚姻。」《後漢書·劉植偉》:「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世祖遣植說揚,揚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後,後即揚之甥也,故以此結之。」

在秦、漢之際,指腹為婚的事也始見端倪,此風盛行於後世。如《後漢書·賈復傳》:「復兆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創甚。光武大驚,曰:『我所以不令賈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其婦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

總之,秦、漢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徑與目的上已日益鮮明地打上了封建社會的烙印:家法與父母之命越來越起作用,而門第之見也開始產生,從前面所引述的許多事例來看,門第相當的所佔比例不少,這種重門第、重等級之風是封建社會的特徵,而到魏晉之時達到頂點。當然,也有許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賤與
貧窮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說來這沒有什麼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許多「此男當貴」,「此人必非終於草莽者」的看法與期望,帶有一種以求有朝一日進入較高等級的希求。至於通過聯姻以獲取金錢還不太明顯,陳平欲得五嫁夫輒死之女意在金錢,也只是後人的分析。古人聯姻中以追逐金錢為目的的遠不如今日,這可能是
商品經濟還不發達的緣故。

三、婚儀

這個時期的婚儀沿襲過去的「六禮」,而且在貴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藝文類聚》四十說:「納采,始相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吉,謂歸卜吉,往告之也。納征,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

但是,這一時期的「六禮」比之於古之「六禮」,繁縟得多,奢侈得多,以此來顯示地位與財富,是封建社會的特點之一,淳樸的古風已逐漸喪失殆盡。例如,從漢朝起,百官納采,用玄纁、羊、雁等禮物凡30種。《通典》五十八對此作了較詳細的描述:

後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同於周制,而納采女家答辭,末雲: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雲吾子,皆雲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篋中,又�皂衣篋,表訖,�大囊表之,題檢文,言:謁表某君門下。聘禮物凡三十種,各有謁文,外有贊文各一首。封篋表訖,蠟封,題用皂帔蓋於箱中,
無囊表,便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便書贊文,通共在檢上。禮物:案呂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葦、卷柏、嘉禾、長命縷、膠、漆、五色絲、合歡鈴、九子墨、金錢、祿得香草、鳳凰、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鳥、九子婦、陽燧。

以上這些禮物都要寫上討吉利的謁文,表明它一定的含義,這些謁文還表明當時人們的倫理觀念與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追求。《通典》五十八記載的是:
總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黨。雁則隨陽。清酒降福。白酒歡之由。粳米養食。稷米粢盛。蒲眾多性柔。葦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須祿。長命縷縫衣。延壽膠能合異類。漆內外光好。五色絲章采,屈伸不窮。合歡鈴音聲和諧。九子墨長生子孫。金錢和明不止。祿得香草為吉祥。鳳凰雌
雄伉合儷。舍利獸廉而謙。鴛鴦飛止須匹,鳴則相和。受福獸體恭心慈。魚處淵無射。鹿者祿也。鳥知反哺,孝於父母。九子婦有四德。陽燧成明安身。又有丹為五色之榮,青為色首,東方始。

至於聘金,即納征錢,是越來越豪華奢侈,甚至達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漢官儀》說:「皇帝聘皇後,黃金萬斤。」《漢書·王莽傳下》說:「進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為皇後,聘黃金三萬斤。」《後漢書·獻烈梁皇後紀》說:「於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宋書·禮志》說:「尚書朱整議:
漢高後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漢書·淮陽憲王傳》說:「趙王復使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這種狀況不僅在王室貴族中定為禮制,而且在民間也蔚為風氣。如《漢書·陳平傳》中敘述:「張負卒與女,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由此看來,這種「門面」無論如何不能不要。《後漢書·任延傳》中所述的任延因駱越之名不懂嫁娶禮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兩千多男女的年齡差異,為他們配對。「其貧無禮聘,令長史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這也是風俗不可違也。

當時,不僅聘金甚巨,而且婚禮的其它方面排場很大。如《漢書·西域烏孫傳》說:「漢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賜乘輿服御物,為備官屬宦官侍御數百人,贈送甚盛。」《潛夫論》三《浮侈篇》說:「富貴嫁娶,車軿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

這種嫁娶侈靡之風在當時就為一些有識之士所反對。例如前面所述的那個戴良,「嫁女,以竹方笥為嚴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還有前面說過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學而被人賞識、妻之以女的鮑宣在這方面作風也很好,其妻少君嫁過來時,裝送資賄很豐厚,鮑宣很不高興,對妻子說:「你生長於富豪之門,習慣於修飾、享受,而我是生活貧賤的,對這些禮實不敢當。」妻說:「我的父親因為你品德作風好,才叫我嫁給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總按你的意見辦。」鮑宣高興地說:「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志同道合了。」這位婦女就把華衣美服與侍從都退回娘家,換上布衣,和鮑宣一起歸鄉里。當然,在那種社會里像戴良、鮑宣這種人
是不多的。

在當時,鬧新房的風俗已經興起,賓客們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群書治要》引仲長統《昌言》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宜淫泆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據記載,漢代汝南有個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來祝賀,喝了許多酒。
他的一個叫張妙的朋友在鬧新房時開玩笑,把杜士捆起來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懸於梁,杜竟一命嗚呼了。

四、幾種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漢及以後的封建貴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會的後世一樣,多妻制頗為盛行,除正妻之外,還有小妾、少婦、傍妻、小婦、妾、下妻、外婦、傅婢、御平等許多名義,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漢書·元後傳》:「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漢書·孔光傳》:「時定陵侯淳於長坐大逆誅,長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長事未發覺時期去或更嫁。」《後漢書·梁節王暢傳》:「臣暢小妻三十七人。」當時,如無子則買ae , 在民間也是尋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覽》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風俗通》說:「陳留有富室,公年九十無子,取田家女為妾。」九十
歲還要買小老婆,這是多麼畸形與丑惡!

這些情況,當然還是建立在男子統治與壓迫女子、以女子為玩物的基礎之上的。在這中間有許多醜聞穢事,如《漢書·王商傳》:「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亂。 」 《漢書·夏候嬰傳》:「頗尚平陽公主,主與父御婢奸,自殺。」
《漢書·侫幸傳》:「張彭祖為其小妾所毒,薨。」《漢書·淳於考傳》:「許皇後姊孊為龍額思侯夫人,寡居。長與孊私通,因取為小妾。」至於《後漢書·趙孝王良傳》說:「趙相奏乾居父喪私其小妾,坐削中丘縣。」這是因為在父喪期內還
娶小老婆,觸犯了封建禮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職的處分,否則,在封建社會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還有一種值得注意的現象是重親。重親就是婚姻之家再結婚姻,即所謂「親上加親」。重親可分三種:姻家恆為姻家,婚家恆為婚家,還有姻家、家互為的情況(指《儀禮士昏禮記》的說法,女氏稱婚,婿氏稱姻)。這種情況,按歷史記載,多實行於王室、貴族,當然民間也有,只是未具體地記載於歷史罷了。由於親上加親,就結成了一個個頗為復雜的關系網,如《漢書·文三王傳》:「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園子為立舅任寶妻。寶兄子昭為立後。」

至於下面一種情況就更復雜了。《後漢書·耿弇傳》:「父況,及況卒,少子霸襲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馮嗣。馮卒,子良嗣,一名無禁,尚安帝妹濮陽長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顯嗣。顯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長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襲嗣。尚顯宗女隆慮公主。襲卒,子寶嗣,寶女弟為清河孝王妃。」

這種「親上加親」的婚姻,其實質是為了雙方在政治上、經濟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從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進一步鞏固雙方的關系。從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會中,尤其是在統治階級內部,婚姻很少是愛情的結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為前提的。

由於「親上加親」,結成了十分復雜的關系網,婚姻有時是在同輩之間進行,有時卻是在不同輩之間進行。這並不是由於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嚴格,這是馬虎不得的,只不過是家族利益超過了對輩份的講究而已。
另外,還有一種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漢朝人結婚似不避同姓。
如《漢書·王訴傳》:「訴薨,子譚嗣。譚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來,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呂後妹嫁於呂平」,也是如此。

用現代科學觀點來看,同姓聯姻,並非不可,因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緣關系。但漢代的不同輩通婚,尤其是血緣關系很近的不同輩通婚,如親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現象很值得分析。可以從政治利益高於一切來考慮,還可能是古代血緣婚的迴光返照。

五、絕婚與改嫁改娶

漢代至魏晉南北朝之際,絕婚(即離婚)與改嫁改娶之事甚多。這種情況比較復雜,從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禮法與貞節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個宗法制度對女子的壓迫,又可以看到在絕婚與改嫁改娶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自由度,這是顯然不同於宋、元、明、清等後世的。

絕婚的第一種情況是男棄其婦,這樣做有許多原因:一是無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當然是一件大事。「無子棄,絕世也」,這正是七棄(或七去)之一。《東觀漢紀·應順傳》:「順少與同郡許敬善,敬家貧親老,無子,為敬去妻更娶。」其實,無子不一定是女方的問題,這實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說「錯」了什麼話,鬧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漢朝的那個陳平,年輕時是個浪盪子,不事生產,他的嫂嫂看不過去,說了些不好聽的話,如「有叔如此,不如無有」等,陳平之兄知道後,就逐其婦而棄之。人雲,這種做法也符合七棄(或七去)之一:「口舌棄,離親也。」其實,這也是很不公正的。這
正像後來劉備所說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猶可補,手足斷安可續!」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宗法社會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盜竊。七棄(或七去)之一是「盜竊棄,反義也」。其實,這種所謂「盜竊」,往往不是什麼大事。如《漢書·王吉傳》:「吉少時學問,居長安,東家有大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這棵棗樹是鄰家種的,枝果伸到王吉家來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給王吉吃,結果王吉為之和她離了婚,這真是視婚姻為草芥,視女子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棄(或七去)之一是:「嫉妒棄,亂家也。」這樣離婚當然有「充分理由」了。《後漢書·馮衍傳》上說,馮衍娶北地任氏女為妻,任氏女又兇悍、又嫉忌,不許馮衍畜媵妾,而且虐待馮衍前妻所生的子女馮豹、馮姜,後來馮衍把她逐出了門。關於這件事,馮衍寫了一封信給任氏女的弟弟任武達,說明原委,這封信在歷史上頗為有名,人們常以此來教育女兒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婦道。
信雲: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婦之道,義有離合。先聖之禮,士有妻妾,雖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歲暮,恨入黃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壞。五子之母,尚足在門,五年以來,日盛歲劇,以白為黑,以非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無罪無辜,讒口嗷嗷,亂匪降天,生自婦人,青蠅之心,不重破國;嫉妒之情,不憚喪身。牝雞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於衍。醉飽過差,輒為桀紂,房中調戲,布散海外。張目抵掌,以有為無。痛徹蒼天,毒流五臟,愁令人不賴生,念令人不顧禍,入門著床,繼嗣不育,紡績織紝,子無女工,家貧無僮,賤為匹夫,故兒之,莫不凄愴,曾無憫惜之恩。唯一起,武達所見,頭無釵澤,面無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窮,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販糖之妾,不忍其志。計婦當去久矣,念兒曹小家無他使,哀憐姜、豹,當為奴婢,惻惻焦心,事事腐腸,洶洶藉藉,不可聽聞,暴虐此婢,不死如發,半年之間,膿血橫流。婢病之後,姜竟舂炊,豹又觸泥塗,心為愴然,編谷放散,冬衣不補,端坐化亂,一縷不貫,既無婦道,又無母儀,忿見侵犯,恨見狼藉,依倚鄭令,如居天上,持質相劫,詞語百東,劍戟在門,何暇有讓;百弩環舍,何可強復;舉宗達人解說,詞如循環,口如布穀,縣幡竟天,擊鼓動地,心不為惡,身不為搖,宜詳居錯,且自為計,無以上書告訴相恐,狗吠不驚,自信其情。不去此婦,則家不寧;不去此婦,則家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自恨以華盛時不早自定,至於垂白家貧身殘之日,養癰長疽,自生禍殃。衍以家室紛然之故,捐棄衣冠,側身山野,絕交遊之路,杜仕宦之門,闔門不出,心專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這封信寫得很生動,振振有詞,鑿鑿有據,女方家族自然無話可說,當時的社會輿論也在馮衍這一邊。當然,以今日的眼光看來,這也僅僅是一面之詞,信中還不時流露出「大男子主義」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確有許多缺點,但觸犯丈夫的統治權,不許丈夫納妾,危及丈夫的「權利」與「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華陽國志·廣漢士女贊》說,有個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遺產,嫂子很想獨占,汝敦的妻子很賢惠,勸汝敦都給他們算了,於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給了兄嫂,夫妻倆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時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勸他送給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見他們來,以為是來
借錢的,不給他們好臉色看;後來知道他們來送金器,又高興得手舞足蹈了。這時,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財還給弟弟。從這件事看來,這位嫂子貪心,似乎是個「小人」,但這位哥哥也很差勁,弟弟與家媳讓出父母遺產,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為愧了。後來,雖然感悟了,為什麼馬上和妻子離婚呢?自己能感悟,為什麼妻子就不能感悟,為什麼不幫助、教育她呢?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於父母,即沒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對媳婦有偏見。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後漢書·鮑永傳》:「永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後漢書·列女廣漢姜詩妻傳》上說:「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謹。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嘗溯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
」這兩件事都很不講理,鮑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罵了一條狗,就被離棄了。姜詩的妻子更冤,她本來對婆婆很孝,婆婆喜歡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風,她沒能及時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為了這件事,就被離棄了,這是多麼違背人情、人性!
七是為了一時的政治關系而去其妻。漢朝大將班超就發生了這種事。《後漢書·班超傳》說,當時有個大臣李邑初去於闐,畏敵如虎,又妒班超之功,於是上書皇帝誹謗班超,說班超擁愛妾,抱愛子,安樂

⑸ 1年到50年的婚姻名稱

1年到50年的婚姻名稱

從一年到五十年,婚姻的名稱在不同的文化和傳統中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婚姻名稱和其含義:

一年:紙婚。這個名稱源於紙張的脆弱性,意味著新婚夫婦需要小心呵護他們的婚姻關系,以免像紙一樣容易破損。

五年:木婚。這個名稱象徵著婚姻關系已經像木頭一樣堅固,需要經過時間的考驗才能真正成長。

十年:錫婚。錫婚象徵著婚姻關系像錫一樣堅韌,能夠經受住時間的磨礪。

十五年:水晶婚。這個名稱意味著婚姻關系已經像水晶一樣透明、純凈,彼此之間沒有任何秘密。

二十年:瓷婚。這個名稱象徵著婚姻關系像瓷器一樣精緻、易碎,需要小心呵護。

二十五年:銀婚。銀婚象徵著婚姻關系已經歷過時間的考驗,像銀一樣具有高貴、堅固的品質。

三十年:珍珠婚。這個名稱意味著婚姻關系像珍珠一樣珍貴,經過時間的磨礪後更加光彩照人。

三十二年:珊瑚婚。珊瑚婚象徵著婚姻關系像珊瑚一樣美麗而珍貴,經過時間的考驗更加完美。

四十周年:紅寶石婚。這個名稱象徵著婚姻關系已經像紅寶石一樣珍貴、堅固,經歷了時間的考驗後更加璀璨奪目。

四十五年:藍寶石婚。這個名稱象徵著婚姻關系像藍寶石一樣高貴、堅固,經歷了時間的考驗後更加完美。

五十周年:金婚。這個名稱象徵著婚姻關系已經像金子一樣堅固、珍貴,經歷了時間的考驗後更加牢固。

這些婚姻名稱在不同的文化和傳統中有所不同,但它們都代表著婚姻關系在不同階段的特點和意義。

⑹ 十年、二十年………的婚姻叫什麼婚

結婚不同年份的含義及意義:

第一年是紙婚(意思是一張紙印的婚姻關系,比喻最初結合薄如紙,要小心保護!)Paper wedding

第二年棉婚(加厚一點,尚須磨煉)Cotton wedding

第三年皮革婚(開始有點韌性)Leather wedding

第四年絲婚(纏緊,如絲般柔韌 ,你濃我濃)Silk wedding

第五年木婚(硬了心,已經堅韌起來)Wood wedding

第六年鐵婚(夫婦感情如鐵般堅硬永固)Iron or Sugar Candy wedding

第七年銅婚(比鐵更不會生銹,堅不可摧)Copper wedding

第八年陶婚(如陶瓷般美麗,並須呵護)Pottery wedding

第九年柳婚(像垂柳一樣,風吹雨打都不怕)Willow wedding

第十年錫婚(錫器般堅固,不易跌破)Tin wedding

第十一年鋼婚(如鋼鐵般堅硬,今生不變)Steel wedding

第十二年鏈婚(像鐵鏈一樣,心心相扣)Linen wedding

第十三年花邊婚(多姿多彩,多樣化的生活)Lace wedding

第十四年象牙婚(時間愈久,色澤愈光亮美麗)Ivory wedding

第十五年水晶婚(透明清澈而光彩奪目)Crystal wedding

20年是什麼婚 結婚二十年是什麼婚代表什麼

結婚不同年份叫法

以後每5年一個名稱:

第二十年瓷婚(光滑無暇,需呵護,不讓跌破)China wedding

第二十五年銀婚(已有恆久價值,是婚後第一個大慶典)Silver wedding

第三十年珍珠婚(像珍珠般渾圓 ,美麗和珍貴)Pearls wedding

第三十五年珊瑚婚(嫣紅而寶貴,生色出眾)Coral wedding

第四十年紅寶石婚(名貴難得,色澤永恆)Ruby wedding

第四十五年藍寶石婚(珍貴燦爛,值得珍惜)Sapphire wedding

第五十年金婚(至高無上,婚後第二大慶典,情如金堅,愛情歷久彌新)Golden wedding

第五十五年翡翠婚(如翡翠玉石,人生難求)Emerald wedding

第六十年 鑽石婚(夫妻一生中最大的一次結婚典慶,珍奇罕有,今生無悔,是最隆重慶典)Diamondwedding(Diamond Jubilee)

凡六十~七十結婚周年紀念,中國人統稱為「福祿壽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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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以前的婚姻關系叫什麼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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