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易中天:西方人用契約關系處理人際關系,包括婚姻
易中天在視頻中將西方婚禮比喻為「合同」的簽訂,引來一片贊同聲,但也引發了爭議。反對者認為中國的婚姻更像是交易,指責中國女性「貪財」。然而,這一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古代中國自《周禮》確立婚禮儀式以來,一直講究「門當戶對」的契約婚姻,涉及三媒六證、納彩、納吉、納征等環節。在古代,中國婚姻往往圍繞財富展開,結婚與否全憑雙方心情,甚至訂婚後因家族經濟下滑而悔婚的情況時有發生。
西方歷史上,貴族與平民通婚受限於斂財目的,但中國古人對此並未抱怨。近代西方「愛情至上」的婚戀觀沖擊中國市場,導致「兩個人相愛就可以結婚」的觀點在部分人心中生根,但這並非傳統婚戀市場主流。
婚姻實質上是一種交易,無論中西,古代婚姻形式均體現出這一特點。古代中國婚姻中,男女由父母做主,媒人牽線,是否相愛並不重要。婚姻基礎在於「門當戶對」與「男才女貌」。女性依賴婚姻獲取生活資源,男方則重視女方的生育能力和持家能力。
西方的「合同婚姻」側重於個人間協議,而中國的古典婚姻則側重家族間的盟約。古代中國女性無法自由選擇對象,婚姻由父母包辦,雙方感情並非婚姻考量的主要因素。傳統婚姻中,男方必須具備經濟實力,沒有經濟條件的婚姻難以維持。
近代以來,西方傳教士試圖改變中國婚戀觀念,但自由戀愛觀念的回歸並未改變婚姻的本質。現代社會,隨著女性經濟獨立,婚姻交易特點更為明顯。婚姻成為維持家庭穩定的重要手段,提供相應的價值、安全感、共同財產或子女成為維持婚姻關系的關鍵。
綜上所述,婚姻交易並非如想像中那般可怕,而是自古以來存在的現象。無論是中國的「門當戶對」還是西方的個人協議,婚姻的本質在於交易。在現代社會,婚姻關系的穩定更多依賴於雙方能提供給對方的價值以及共同構建的家庭基礎。